博客栏目停服公告
因网站改版更新,从9月1日零时起美国中文网将不再保留博客栏目,请各位博主自行做好备份,由此带来的不便我们深感歉意,同时欢迎 广大网友入驻新平台!
美国中文网
2024.8.8
拜读中文网一篇题为《黄健这个人》的文章后,才知道原来桑兰的身后有这样一位“杰出的男人”,难怪桑兰打官司的底气才会如此“十足”。我在好几篇文章里都不同程度的提到了桑兰与海明,却从来也没有涉及到过黄健,并不是认为黄健与桑兰案无关,而是我对他知之甚少,说不出什么有价值的东西来。
在仔细阅读了好几篇介绍黄健的文章以后,脑子里才开始有了一个大概的印象。那就是黄健这个人物,在桑兰一案中扮演了一个并不光彩的角色。黄健这个人的定义,不知道是否可以套用一个词叫做“吃软饭”的?
如果说桑兰不懂法律的话,也许我们能够理解。一个连日常生活也无法自理的人,哪有时间去研究什么法律?但是,作为桑兰的经纪人也不懂法律的话,那就有点不可思议了。有人说:经纪人一词以前大都是指帮助艺人或演员打点或对外交涉的“跟班”之类的角色。类似桑兰这样受伤以后,只能坐在轮椅上的人一般都不会有什么经纪人的。黄健以经纪人的面孔出现,总觉得有点不伦不类的感觉。
既然黄健有这个勇气也有这个能力,可以舍弃前妻去帮助桑兰。需要肯定的是这种精神十分可嘉。一般人很难做到的事情而黄健却做到了,所以说黄健应该是非常了不起的。至于说到黄健是出于一种什么动机或者目的,甘心情愿地去做桑兰的经纪人,也许只有黄健的心里最最清楚。
按照一般的推理,黄健家境殷实且身强力壮,是不太可能选择走这样一条道路的。说不定黄健早就预感到倘若把自己的下半辈子“托付”给桑兰的话,也许是一笔绝对划得来的买卖。黄健意识到自己不一定能够赚得了大钱,然而依仗桑兰这块金字招牌却一定能够发家致富。我说此话的依据是如果这场官司打赢了的话,那20亿的美金岂不是可以让黄健过上好几辈子?黄健明明知道在桑兰身上的这场赌博是有风险的,金钱的诱惑终于战胜了风险意识。(黄健知道桑兰的身上已经没有什么可以称得上是诱惑的东西了。)所以,黄健决定孤注一掷,哪怕是与结发夫妻分道扬镳,也要做桑兰的经纪人。
其实,黄健的这个经纪人应当改掉一个字,那就是把“经”字改成“金”字来得更为贴切。实际上黄健就是桑兰的“金”纪人。可以大胆的断言黄健选择的绝非是桑兰的身体,而是通过桑兰达到敛财最大化的目的。无奈天公不作美,苍天不生眼。桑兰打官司索赔前景一片黯淡,让黄健的发财美梦终于泡了汤。有人推测说:也许要不了多久,黄健一定会远离桑兰。关于这样的说法目前我还不敢苟同。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桑兰与黄健当初应该是基于“各取所需”的立场出发,共同的利益让这两个人走到了一起。一旦失去了这样一个共同点,彼此分手的可能性也是不能排除的。
在桑兰的眼里也许把黄健看得如何的威武高大,如何的才华横溢。但是,我却认为黄健这个人并非那么聪明。因为一个聪明的人是不会去冒这么大风险的。前几天,黄健还在自己的博客里说什么“诉讼还要进行下去。”也许黄健并不死心是因为抱有幻想,而并非迫于桑兰的压力。如果,黄健不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的话,一定会听得到社会大众是如何评论的?我们承认开始的时候桑兰的遭遇曾经得到了社会最大的同情,但是,现在的情况不同了。桑兰自己亲手把自己逼进了死胡同。其中,除了海明律师的推波助澜也一定少不了“金”纪人黄健的一份“汗马功劳”。
我在前面已经说过,因为对黄健不是那么的了解。所以,也就不想再多说些什么。只是想送给黄健一句话:“多行不义必自毙”,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