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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明,不要再“演”下去了!

热度 17已有 4053 次阅读2012-3-7 00:37 分享到微信

日前,有报道称海明通过美国联邦法院向刘、谢、莫公开道歉。被告等人接受了海明的道歉,并且表示不再追究海明的法律责任。事情到此本该可以告一段落,没想到海明道歉以后不是偃旗息鼓,而是加倍的来劲了。3月6日海明接受了《半岛晨报》记者的越洋采访。其中就道歉一事作了一段自欺欺人的说明。海明是律师,并不擅长在法庭以外的公共舞台上“表演”。所以,海明的“演技”是不敢恭维的。海明,你既然“演”不好,那就不要再“演”下去了。为了识别海明的“表演”,下面全文转载《半岛晨报》记者越洋采访海明的文章。(如果这篇报道没有失实的话)

致歉信并非海明自己所写 道歉不代表桑兰败诉

美国联邦法院5日公布了桑兰前代理律师海明向桑兰案被告的公开道歉信,信中海明承认对桑兰案的被告刘国生、谢晓虹和莫虎律师等人的诉状中,有些罪状欠缺依据、明显恶意和不符合纽约州法律,对被告“造成的严重伤害”,表示“非常后悔”。昨晚,海明接受本报记者的越洋专访时称:“致歉信是他们写的,我只负责签字,目的是早日全身而退。我道歉绝不代表桑兰败诉。 ”

没有必要再跟着耗下去。

记者:我们已经知道了你向桑兰案被告公开致歉的消息。道歉信是你写的吗?

海明:我没有写过公开信,网上公布的信件是别人写好的,让我去签字而已,并不是我自己写的。

记者:公开致歉的原因是什么?

海明:我已经不是桑兰的代理律师了,我没有必要再跟着耗下去。这件案子很费精力,也很让我头疼,别人要面子,我不要,他们致歉信怎么写无所谓,我只想全身而退不再过问这个案子。而且刘国生、谢晓虹也答应不再起诉我,这样我就不用再和他们纠缠下去了。

道歉不意味着桑兰败诉

记者:有媒体报道,你的致歉信等于向桑兰案被告“求饶”,恳求他们的饶恕。

海明:我看了他们写的稿子了,那个L姓记者有些用词不当,报道也并非完全属实,他不该用“求饶”这个词,我不是恳求他们“饶恕”,这只是庭外和解,我只想离开,就这么简单。

记者:你真能全身而退?

海明:我们有协议,已经和刘国生、谢晓虹、莫虎他们说好了,我以后和桑兰彻底划清界限,没有任何关系。

记者:你公开致歉,并表示有些罪状欠缺依据,这是否间接说明你已经默认曾经对被告的起诉是滥诉?

海明:怎么能是这个逻辑?我说过我致歉的本意就是我想退出,并非默认滥诉。是否滥诉这些都要由法官判断,有司法程序。另外,我要严正声明,我致歉与桑兰一点关系都没有,我道歉绝不代表桑兰败诉,这两者之间没有任何联系。

没想到桑兰案会如此发展

记者:回顾桑兰案,你现在作为局外人有什么看法?

海明:没想到,没想到!我没想到会发展到今天这个局面,整个事件过程中,经历了很多曲折,我现在没有得到钱,就连苦苦经营的腾讯微博也没有了,我当时已经积攒了50万粉丝,也付出了辛苦,大多是围绕桑兰案发表看法,现在只想休息下了。

记者:以后还会关注吗?

海明:应该会吧,毕竟我曾经也是桑兰的律师,也曾经为她争取到一些利益。比如与相关保险机构签订和解协议,桑兰回国后所产生的医疗费、保姆费等均可报销,只要报销的总额不超过200万美元就行,这样的条款以前是没有的。另外,算上在美国做康复治疗所产生的费用,桑兰最高额度可以报销1000万美元的治疗费用。(完)

海明说了一大堆的废话,我们不必一一去作分析。有一点是十分清楚的,那就是我在前一篇文章里曾经说到过的,海明道歉完全是为了尽快的从桑兰官司中得以脱身。海明既然解脱了,还要装模作样、阴阳怪气的说那么多废话,就显得有点不可理喻了。

海明口口声声说什么那份道歉信是别人写的,他只是签签字而已。说的是何等的轻描淡写。我们不仅要问:作为一名职业律师,应该懂得签字意味着什么?别人写的东西,如果不能代表你海明的意愿,你肯轻易在上面签字画押吗?要知道任何人的签字都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海明,你就不要再“演”下去了。好在你的名字是签在那份别人写的道歉信上,如果道歉信上指控你海明有犯罪嫌疑,你也会连看都不看就签字了吗?说你是律师真的是抬举了你,也玷污了律师的称号。一名律师的言论与举动居然这样荒唐、这样草率,难怪会在桑兰的官司上输得如此的一败涂地。

海明在接受《半岛晨报》记者越洋采访时还指责那个L姓记者有些用词不当,报道也并非完全属实。我们暂且不去谈论那位L姓记者的报道是否失实?有一点是不容置疑的,那就是海明已经向桑兰的被告公开表示了道歉。海明用道歉换取了解脱,这是一个不容争辩的事实。

海明的道歉足以说明他在桑兰打官司的问题上所存在的种种“瑕疵”(帮助桑兰打官司做假,实际上是一种犯罪),如果海明自身没有问题的话,就没有公开道歉的必要。海明帮桑兰打官司不仅仅是错误的问题,而是“失实”与“恶意”。从法律角度来看“失实”与“恶意”就是一种滥诉,而滥诉则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法官也许考虑到海明的切身利益,既然被告愿意接受海明的道歉,同时表示不再追究海明的法律责任。那么,法院乐得做个“刀切豆腐两面光”的顺水人情,而不再动用R-11对海明进行惩罚了。所有这一切并不等于海明在桑兰打官司的问题上没有违反美国法律,恰恰证明海明在桑兰“滥诉”的问题上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海明似乎并不满足眼前的一切,装得好像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过的一样,说起了风凉话来。遗憾的是海明的这套路数早已被世人识穿,海明,你就不要再“演”下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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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1 个评论)

回复 youhongd163 2012-3-10 14:28
清流见底: 海明就是马戏班子里的一个小丑而已。他活着的目的就是给人们上演一出出闹剧。
是的,说得一点也没错。可惜,海明只是个三流的小丑。演技实在是太差劲了。
回复 清流见底 2012-3-10 07:30
海明就是马戏班子里的一个小丑而已。他活着的目的就是给人们上演一出出闹剧。
回复 youhongd163 2012-3-8 00:18
folk3:          
好怕哦....
他说过他有枪的,怕怕!
不要怕!海明若是有枪,咱就用炮来对付他。
回复 folk3 2012-3-7 22:53
youhongd163: 您的分析是如此的深刻,海明若是看到这个评论的话,一定会暴跳如雷。
      
好怕哦....
他说过他有枪的,怕怕!
回复 youhongd163 2012-3-7 12:34
folk3: 蟑螂打一下还是死不了的!
为了逃脱吊销执照和数十万到上百万美元的赔偿,
叫写如此丢脸悔过书的小丑跪下,小丑都愿意.....
何况在视财如命的丑态曝光---只需要赔偿 ...
海明其实应该混不下去了。
回复 youhongd163 2012-3-7 12:31
星光璀璨: 说你是律师真的是抬举了你,也玷污了律师的称号。一名律师的言论与举动居然这样荒唐、这样草率,难怪会在桑兰的官司上输得如此的一败涂地。

写的好极了!顶! ...
谢谢您的热情鼓励与支持。
回复 youhongd163 2012-3-7 12:29
folk3: 蟑螂打一下还是死不了的!
为了逃脱吊销执照和数十万到上百万美元的赔偿,
叫写如此丢脸悔过书的小丑跪下,小丑都愿意.....
何况在视财如命的丑态曝光---只需要赔偿 ...
您的分析是如此的深刻,海明若是看到这个评论的话,一定会暴跳如雷。
回复 星光璀璨 2012-3-7 01:43
说你是律师真的是抬举了你,也玷污了律师的称号。一名律师的言论与举动居然这样荒唐、这样草率,难怪会在桑兰的官司上输得如此的一败涂地。

写的好极了!顶!
回复 folk3 2012-3-7 01:20
蟑螂打一下还是死不了的!
为了逃脱吊销执照和数十万到上百万美元的赔偿,
叫写如此丢脸悔过书的小丑跪下,小丑都愿意.....
何况在视财如命的丑态曝光---只需要赔偿5000美元,当然暗地窃笑...
看看美洲世界日报今日2012-03-06新闻,那个小丑发表高调的言论!必将继续诱骗不知情的华人们了!
回复 youhongd163 2012-3-7 00:54
tobuto: 胖子翻案翻得好快啊
自作孽,你懂的
还是您说得好!海明是自作自受,咎由自取。
回复 tobuto 2012-3-7 00:47
胖子翻案翻得好快啊
自作孽,你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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