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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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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同学有当律师的,也有当法官、检察官的,这买卖的内幕我不小心知道一点。
有人说中国人不习惯于按规则办事,不讲规则,只讲关系。其实也不绝对,中国人也是讲规则的。比如“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有钱能使鬼推磨”,在中国都是千古不移的金律。现代金律也不少。一法官哥们有一次慨叹:“兄弟,不逼到绝路这辈子千万别打官司啊”。
几乎所有的苦主被告都希望能拿钱消灾,砸锅卖铁也心甘情愿。送出去是本事,送不出去是无能。这在中国是祖制,没啥大惊小怪的。如果送不出去,他们会寝食难安;送出去了,就会心安理得,至少可以睡个囫囵觉了。即使没有一点必要的,当事人也希望请法官吃饭。但法官一般很讨厌吃当事人的饭,因为原被两造之所以会走到打官司的地步,就是因为一方的要求超过对方承受能力太多,而当事人对法律这种不知打哪儿来的东东很不了解。所以,即使法官严格依法判决,当事人也很可能不理解不满意,而当事人的不满,就很可能把请吃饭的那些破事捅出去,让法官很没面子。
但律师的饭,法官就敢吃,尤其是本地律师。一是律师懂法,比较能够理解判决结果。二是,律师即使不满,也不敢胡说,因为下次他接的案子还要经法官的手。法官这次判你败诉,你还希望他下次判你胜诉呢。如果律师胆敢胡说,不仅本案法官,别的法官也都不敢再吃他的饭了,所有法官都会鄙视你。基本可以确定你在当地别干律师这行当了。送礼也是这样吗?我不知道,你别瞎猜,小心舌头。
所以,我相信,中国绝大部分律师都曾经、正在或将要代表当事人请吃饭,但我不知道饭被谁吃了,因为我不在场。而像李庄这样的知名律师,又是刑辩,都是救命的差使,请客肯定不在少数,排场也应该特别阔气。根据行业惯例猜测,他收龚刚模150万,最后能到自己手里的,估计不会超过1/3。重庆不安机关跋山涉水跨省跨市地忙活了将近一年,才整出个神马妨害作证罪这种有争议的罪名,简直太仁慈了!
严正声明:本人前世今生来世从来没有亲眼见过当事人或律师请人吃饭,不能确定有人受贿。尤其是公仆,更应该相信他们廉洁清正大公无私从不受贿。即使有个别阶级敌人受贿,本人也不在现场,不是目击证人,因此不作任何事实判断。以上情节纯属虚构,是为了发贴显摆赚积分,如有雷同,实属巧合,请千万不要对号入座。
PS:本人不相信有任何人受贿,但坚决相信李庄行贿,因此严重启奏重庆府薄大人,依法追究李庄的行贿罪,一查一个准,而且刑罚也能搞得很重,判个10年8载的不在话下。
2011-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