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网
我上网的时候,常有人牵狗围上来,大概是在几个大网站论坛发贴,精神高度紧张,他们用宠物狗靠近我,产生生命场之间的干涉,以后和狗睡觉在一个建筑物里,可以获得某一种愉悦感。这种乐趣是以侵害他人、侵害社会为前提的,应该是一种犯罪行为吧!如果包含着全新创造的伤害和杀戮意图,那就更残酷了。希望是我多虑了,这些人仅仅是用一种俗文化肆意妄为罢了。
我参加法治论坛的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时候,获益人群关心过这种社会秩序,维持过社会秩序吗?公安那些人因为我在法制的理论处置中,他们很难获得“公务员工资翻两番”那样的利益,不可能出面维持秩序;相反,你反对了“工资翻两番”,他们要反对你。
(End, the others ne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