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栏目停服公告
因网站改版更新,从9月1日零时起美国中文网将不再保留博客栏目,请各位博主自行做好备份,由此带来的不便我们深感歉意,同时欢迎 广大网友入驻新平台!
美国中文网
2024.8.8
刘华清:毛泽东是立党为公 执政为民的楷模
http://club.china.com/data/thread/1015/2726/83/95/3_1.html
核心提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和力量之源。这一理念贯穿于我们党的全部历史和执政的整个过程。作为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的核心,毛泽东不仅是这一主张的理论倡导者,而且是它的模范实践者。毛泽东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和实践,为中国共产党人树立了光辉的榜样。
----作者:刘华清,原题:《毛泽东: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楷模》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和力量之源。这一理念贯穿于我们党的全部历史和执政的整个过程。作为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的核心,毛泽东不仅是这一主张的理论倡导者,而且是它的模范实践者。毛泽东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和实践,为中国共产党人树立了光辉的榜样。
一、毛泽东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论倡导者
立党为公还是立党为私,执政为民还是执政为官,是无产阶级政党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根本标志。这里所说的“公”,指的是社会公众;这里所说的“民”,指的是广大人民。简而言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义就是为最广大人民的最大利益服务。毛泽东指出:“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毛泽东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从理论上深刻阐明了为什么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问题以及如何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问题,为我们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导。
关于为什么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问题,毛泽东认为:
其一,它是由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决定的。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又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党的这种先锋队性质决定了共产党人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在忠实地代表自己阶级利益的同时,忠实地代表着中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毛泽东指出:“共产党是为民族、为人民谋利益的政党,它本身决无私利可图”,“共产党的路线,就是人民的路线”。他曾这样概括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
其二,它是由人民政权的性质、宗旨决定的。早在苏维埃时期,毛泽东主持制定的《中华苏维埃宪法大纲》就规定:苏维埃全部政权是属于工人、农民、红军士兵及一切劳苦民众的。取得全国执政地位后,他多次告诫全党要保持人民政权的性质和宗旨。指出:“我们的人民政府是真正代表人民利益的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因此,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为人民服务,而且“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要半心半意或者三分之二的心三分之二的意为人民服务”。
其三,它是由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决定的。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人,人类社会的全部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归根结底,都是人民群众创造的,人类社会历史的变革,最终也是由人民群众决定的。因此,毛泽东深刻指出:“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他坚信,“只要我们依靠人民,坚决地相信人民群众的创造力是无穷无尽的,因而信任人民,和人民打成一片,那就任何困难也能克服,任何敌人也不能压倒我们,只会被我们所压倒。”。革命战争年代是这样,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也是这样。毛泽东指出:“人民群众有无限的创造力。他们可以组织起来,向一切可以发挥自己力量的地方和部门进军,向生产的深度和广度进军,替自己创造日益增多的福利事业。”这是共产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历史唯物主义哲学基础。
关于怎样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问题,毛泽东认为:
第一,必须建立人民政权。所谓人民政权,就是人民自己当家作主的政权。由他主持制定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政权属于人民”。1954年,由他主持,一届全国人大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也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为了建立真正由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权,毛泽东提出,首先,政权机关必须由人民选举产生。他十分注重建立和健全民主选举制度。譬如,在苏维埃时期,他强调“必须实行苏维埃选举的群众化”。使他们认识到“苏维埃是群众自己管理自己生活的政权,选举苏维埃代表是群众最重要的权利”。其次,必须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国,人民主要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实现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利。因此,“人民政府的一切重要工作都应交人民代表会议讨论,并作出决定。必须使出席人民代表会议的代表们有充分的发言权,任何压制人民代表发言的行动都是错误的。”再次,人民政权机关实行民主集中制。“应该采取民主集中制,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大政方针,选举政府。它是民主的,又是集中的,就是说,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
第二,必须切实对人民负责。毛泽东指出:“我们的责任,是向人民负责,每句话,每个行动,每项政策,都要适合人民的利益。”因为“人民要解放,就把权力委托给能够代表他们的、能够忠实为他们办事的人,这就是我们共产党人。我们当了人民的代表,必须代表得好”。为此,必须做到:一是政策要符合人民的利益。执政党主要是通过制定路线、方针、政策来执掌国家政权的。能否执政为民,关键看其政策是否正确,是否代表了人民的利益。毛泽东指出:“所谓领导权,不是要一天到晚当作口号去高喊,也不是盛气凌人地要人家服从我们,而是以党的正确政策和自己的模范工作,说服和教育党外人士,使他们愿意接受我们的建议。”为了使党的政策体现执政为民的要求,毛泽东强调指出:“一定要每日每时关心群众利益,时刻想到自己的政策措施一定要适合当前群众的觉悟水平和当前群众的迫切要求。”二是要给人民看得见的物质利益。他说:“一切空话都是无用的,必须给人民以看得见的物质福利。三是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对于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群众的生活问题,就一点也不能疏忽,一点也不能看轻。”“一切这些群众生活上的问题,都应该把它提到自己的议事日程上。应该讨论,应该决定,应该实行,应该检查。要使广大群众认识我们是代表他们的利益的,是和他们呼吸相通的。”四是随时准备修正错误。“与人民利益适合的东西,我们要坚持下去,与人民利益矛盾的东西,我们要努力改掉”。
第三,必须保持公仆本色。国家机关及其国家公务员是人民的公仆,这是马克思恩格斯总结巴黎公社历史经验得出的一个著名原则。毛泽东十分重视这一原则,为了防止人民“公仆”变为人民“主人”,防止执政后出现特权阶层,他强调执政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要保持公仆本色。他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就告诫全党要防止“四种情绪”、坚持“两个务必”。指出:“因为胜利,党内的骄傲情绪,以功臣自居的情绪,停顿起来不求进步的情绪,贪图享乐不愿再过艰苦生活的情绪,可能生长。……我们必须预防这种情况。”因此,他要求,“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他特别强调两点:一是要清正廉洁。早在中央苏区时期,他就要求苏维埃“必须反对贪污浪费现象,因为这种现象,不但是苏维埃财政经济的损失,并且足以腐化苏维埃工作人员,使他们对于工作失去热忱与振奋精神的元素。”新中国成立以后,他又提出:“来一次全党的大清理,彻底揭露一切大中小贪污事件”。二是要反对官僚主义。他号召“要把官僚主义方式这个极坏的家伙抛到粪缸里去”!并告诫人们:“我们一定要警惕,不要滋长官僚主义作风,不要形成一个脱离人民的贵族阶层。”
第四,必须接受人民监督。为了使人民政府成为廉洁高效的政府,使政府工作人员成为勤政廉政的人民公仆,毛泽东强调加强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他说:“共产党是为民族、为人民谋利益的政党,它本身决无私利可图。它应该受人民的监督,而决不应该违背人民的意志。”在苏维埃时期,他就号召群众监督政府:“苏维埃必须吸引广大民众对于自己工作的监督与批评。每个革命的民众都有揭发苏维埃工作人员的错误和缺点之权。”1945年7月,黄炎培访问延安,向毛泽东提出“历史周期律”的问题,毛泽东回答说:“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在人民监督方面,除了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毛泽东十分重视舆论监督,1950年4月19日,中共中央做出《关于在报纸刊物上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决定》,要求“在一切公开的场合,在人民群众中,特别在报刊上展开对我们工作中一切错误和缺点的批评与自我批评”。1953年,毛泽东在为中共中央起草的指示中再次强调:“凡典型的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和违法乱纪的事例,应在报纸上广为揭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