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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康菲溢油案为何成了一场难打的官司?

已有 769 次阅读2011-12-26 23:18 |个人分类:壮图山人文集|系统分类:时政资讯分享到微信

【原创】康菲溢油案为何成了一场难打的官司?

 非常遗憾的是,备受关注的康菲溢油案系列诉讼随着12月20日下午天津海事法庭驳回原告河北乐亭养殖户起诉的正式通知尘埃落定,所有涉及该案的诉讼无一起立案,这就表明渔民实现集体维权的诉求已经变得遥遥无期。

 距离2011年6月蓬莱19—3油田发生溢油事故已有半年时间,在这近200个日日夜夜里,民众从未得到一个满意的答案。当养殖户维权诉讼第二次被驳回之后,民众的期待几乎彻底破灭了

 无法让人相信的是,美国康菲国际石油有限公司(下称“康菲”)在面临渔民的集体起诉的期间,居然耍起了无赖,他们在接受《华尔街日报》记者采访时宣称,对蓬莱19—3油田钻井平台周围的水质进行了检测,还在海岸沿线进行了调查研究,基本没有证据显示渤海湾蓬莱19—3油田今年6月份发生的溢油事故对环境产生了影响。康菲中国12月19日又解释称,公司的原意是溢油对环境造成的持续性影响非常之小。他们的解释,意思就是完全可以忽略不计,渔民的维权诉讼不能成立。

不仅如此,据12月21日《新京报》报道,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对此前11家环保机构发出的公开信给予了正式回复。就环保组织对渤海溢油事件提出的诸多问题,康菲公开表示,“第三方专家数据没有得出环境受到严重影响的结论。”而在此之前,康菲在与环保组织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交流时,曾表示要对受到漏油损害的利益方做出赔偿,并为改善渤海环境作贡。不到几天时间,康菲就出尔反尔,拒不承认溢油污染事实。

 事实上,康菲石油公司耍赖的表现还远不止于此。自渤海溢油事故发生以来,耍赖已经成了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的一贯作风,几乎每一次对公众质疑的回应都让人失望。比如从一开始声称只污染几百平方米,到后来实际污染几百平方公里;从短时间内渗油点已得到有效控制,到新溢油点出现,溢油量再度飙升,康菲公司从来就没有认真地对待过公众,完全是一副无赖的嘴脸。

 很显然,在这种情况下,养殖户与康菲公司的对立已经无法调和,民众期待的司法救济又此路不通,至此,康菲溢油案成了一场难打的官司。为什么会出现这个局面呢?我认为这里面存在着很多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原因。

 最主要的是原因应当是有关部门在查处康菲公司溢油事件的过程中,表现出来的是一种软弱的执法力度,让康菲公司变得目中无人、肆无忌惮。污染出现后,康菲公司拒不按照国家海洋局的要求整改,导致溢油继续污染渤海海域,海洋局在责令康菲公司整改之后,就没有了后文,后续处理根本就没有涉及。

8月,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表示,将代表国家向渤海蓬莱溢油事故责任方提起海洋生态损害索赔诉讼。然而,几个月过去了,这起万众期待的诉讼却迟迟没有下文。当《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日前致电国家海洋局(010-68047756)询问此事时,得到的答复是:“康菲事件和我们没有关系,我们对这件事一点也不了解。”

 9月初,康菲曾经信誓旦旦地宣布将就19—3油田发生的溢油事件设立基金,旨在承担公司应尽的责任并有益于渤海湾的整体环境。12月20日,康菲中国表示,“我们预期近期将公布有关基金的详细信息。”21日,康菲亚太区总裁华纳德表示,康菲公司已设立渤海湾赔偿基金网站以接受个人、社区和行业的赔偿申请。康菲希望以此方式替代诉讼方式。然而至今渤海湾基金网站(www.bohaibaycompensationfund.com)仍无法显示,康菲方面表示目前网站正在建设中。

 其次还存在法律层面上的认同问题。法院方面的理由就是证据材料不足,所以不能立案。而有“康菲起诉第一人”之称的北京华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贾方义律师的解释却是,在法律流程的操作中,相关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请求,实际上是要求由渔民承担主要举证责任。贾方义表示,此案“完全属于举证责任倒置”。《民事诉讼法》、《侵权责任法》、《环境保护法》和《海洋环境保护法》这四部法律都同时规定,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他指出:“受侵害方只有义务对表面的事实进行举证,例如水变脏了,海鲜都死了。但溢油量和溢油范围则应当由侵害方举证。这是一个毫无疑问的事情,但有些司法界人士却一直在模糊这个概念,这是无法理解的。”

此外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曾经有人呼吁,包括北海分局、海洋行政执法部门、渔业行政执法部门在内的官方机构应当将调查得到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资料拿出来和渔民共享。然而,时到今日,并未有任何官方机构表示愿意为渔民举证,这就让人很不好理解了。很显然,这些相关职能部门有义务将有关数据资料公开,即使没有公开,举证也不该依靠“呼吁”,受害渔民也完全可以向法院申请,要求调取这些证据,法院也可以依职权主动调取这些数据材料。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立案。

最后法院拒不立案的做法也让人百思不得其解。此案的代理律师贾方义告诉《中国经济周刊》,“12月初,我所代理案件的受理期限已过,但青岛海事法院没有给我任何回复。”“法院在法定期限内对接到的案件不作任何答复,这是一种司法不作为。无论是沉默、与领导商量、延缓上报,都不是我们诉讼法的用语和规定。”贾方义表示,“我将整个过程称为‘沉默门’。”他还说,“康菲是一个石油巨头,在巨大的利益面前,在司法部门中有哪些人成为了利益的俘虏而选择不作为,这值得打一个问号。”贾方义直言,“如果有证据证明没有污染,法院一定巴不得马上立案,马上拒绝你。但他又没有证据证明无污染,只能选择沉默。贾方义也表示,法院本身是一个最讲法律的机关,民众需要从法院获得公平和公正。但现在法院却司法不作为,这可能导致人们对司法部门的法律信用产生怀疑

中国律师精英网顾问律师尹富强告诉《中国经济周刊》,按照诉讼法规定,如果不予立案,就必须下裁定,有了裁定就可以再上诉。但如果不下裁定,就彻底剥夺了渔民上诉的权利。他还表示,在“沉默门”下,即使渔民想投诉法官都变成了不可能。因为立案窗口不允许录音和录像,投诉窗口完全封死。尹富强还指出,法院不予立案和其所谓“考核指标”有一定关系。“每年12月22日会考核各法院的结案率和执行率。也就是看这一年你立了多少案,结了多少案。所以立案时间越晚,在年底前结案的可能性就越小,法院从自身利益考虑就越不愿意立案。因此,这107名渔民选择在12月提起诉讼,这个时间点,谁愿意给他们立案?”

 看来,康菲溢油案已经快要成为一个死结,而且这个准死结在短期内是不可能解开的。如果有关方面还是继续不作为,那么渔民的维权索赔就成了一句空话,康菲溢油案就真成为了一场难打的官司。(本文同步发布在各网站)(20111227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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