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还是相当大的,所以让农民过上安定的日子,是有关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的大事,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都应该清楚地认识到这一点,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政策处理“三农”问题,保证农民的吃穿住行。只有这样,才能打造出一个稳定的和谐社会。
然而在国家三令五申要保护农民利益的时下,个别地方政府或者政府部门却依然在干着伤害农民利益的事情。据中国广播网11月24日报道,湖南邵阳市有关部门为了建设机关大楼,2005年征收了邵阳市北塔区高撑村部分农民的土地。六年前,他们的房子被拆,可是直到今天,还有百余户农民因为没有得到安置用地,或者得到了安置用地却盖不起房子,只能靠借宿或租房度日。
令人痛心的是,一边是失地农民六年来颠沛流离,无处安身,正在为自己的安置问题发愁,而另一边却是新楼林立,歌舞升平,有的业主甚至在忙着卖房赚取差价。我不禁要问究竟是谁胆大包天,顶风作案,让百余户农民六年来流离失所?这样天大的事情为什么有关部门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我注意到在征地的单位中,有以保护百姓利益为己任的市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物价局,还有管理纳税人的市国税局。这些单位在管理层面可能与农民的关系不大,所以他们才无视农民的疾苦,肆无忌惮的损害农民的利益,谁也没有想到这一群体也是共和国的公民,同样的需要得到他们的保护。
也许这些部门现在想到的是他们依法征地,如数支付了征地补偿,工作已经做得非常到位了。至于农民是否拿到了补偿,是否得到了妥善的安置,那不是他们的分内事,他们无权过问。造成失地农民如今这样的尴尬处境,不是他们的责任。农民得不到安置,应该由相关部门依法解决。
既然责任不是征地单位的,那么到底是谁让百余农民六年流离失所呢?如果这些单位没有征用农民的土地,那么农民用得着去七站八所,求爷爷告奶奶办理永远也办不完的手续吗?千百年来,他们祖祖辈辈生活在这块土地上,不是过得好好的吗?为什么“鬼子进村了”,生活就变了一个样呢?
现在我抛开国家的相关政策不说,只是从人性的角度说两句。假如这些失地农民是这些部门的官员的父兄,或者朋友,他们生活在这样的境况下,我相信官员们是无法处之泰然的,至少会给他们提供起码的生活条件,或者帮助他们向有关部门讨个说法,绝对不会做漠不关心的冷血动物。
为什么我们的各级官员就不能变换一下思维,为老百姓想想,须知他们才是我们真正的衣食父母,是他们牺牲自己的利益才换来了我们今天的幸福,我们有什么资格不尊重他们,有什么理由爱护他们,就像尊重我们自己的父兄一样,就像爱护我们自己的眼睛一样。
须知失地农民不仅仅只是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更严重的是他们失去了对各级政府的信任和拥戴。一个失去了民心的政府是不会长久的,这是无数事实证明了的真理。封建君主都知道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我们的各级政府官员为什么就没有想到这一层,难道连古人都比不上吗?
不管如何,农民的问题应该是各级政府包括各级政府官员,都应该引起重视的问题。不管是那个部门、那个单位,都应该切实考虑保护农民切身利益的问题,并且采取过硬的措施,让国家的法律、政策落到实处,让农民真正得到好处。只有这样,百余农民六年流离失所的悲剧才不会重演,国家才会长治久安。否则,就是渎职,就是犯罪!(201111240083)(本文同步发布在各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