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社区治安联防队员杨喜利涉嫌强奸案被《南方都市报》曝光以后,在全国引起了极大的反响。对杨喜利禽兽般的做法,民间一片叫骂声。按照常理,事情到这里就应该结束了,剩下的该是司法部门如何依法处理杨喜利强奸王某的事了。
然而不幸的是,对被害人王某来说,这还只是噩梦的开始。随后赶来采访的一拨又一拨媒体记者,拿着相机,带着话筒,举着录音笔,架着摄像机,像全副武装的士兵攻打碉堡一样,对王某及其丈夫杨武展开了轮番轰炸。王某夫妻不得不含羞忍辱回答记者刁钻古怪的问话,一次又一次重复着那充满耻辱的一幕,也是一次又一次在重复着撕裂心灵上那道还在流血的伤口。
在这种强大的媒体攻势下,精神上已经遭到重创的王某实在扛不住了,除了不言不语、不吃不喝之外,还时常用头撞墙,甚至采取了割腕自杀的极端抗议方式。但蜂拥而至的媒体依然找上门来,一直逼问到王某用被子蒙住脸,杨武痛哭流涕的跪地哀求。这是一幅多么令人惊心动魄的画面。
谁都知道杨喜利的兽行已经让王某饱受精神折磨并且心力交瘁,她和她的家人精神已经接近崩溃的边缘,但是他们还对社会抱有一丝希望。然而媒体记者的语言暴力,却彻底击垮了被害人王某和她的丈夫杨武最后的精神防线,他们对社会彻底绝望了。他们无助到已经不知道噩梦什么时候能够醒来。
媒体记者为何热衷于报道联防队员强奸案呢?因为这种案件里包含着可以引起社会轰动的爆炸性新闻,借此可以吸引受众的眼球,从而使自己能够名利双收,所在的媒体能够广开财源。说穿了万恶之源就是那个“利益至上”的生存规则,让某些媒体的记者已经到了丧心病狂的地步。
为了追求报纸的发行量、电视的收视率和网媒的点击率,某些记者就像港台那些令人生厌的狗仔队一样,根本不讲职业道德,也毫不顾忌别人的感受和有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不遗余力地挖掘着别人的阴私,炮制出一篇接一篇的花边新闻,用来满足社会普遍存在的猎奇心理和部分变态群体的窥阴癖好。
对此,长期关注新闻伦理规范的资深媒体人、珠海联合国际学院国际新闻学专业副教授阮纪宏认为,新闻报道不应该考虑读者或许想看强奸案受害者的感受,更不应该引导读者谴责受害人丈夫未尽责任。“这样的事件中,无论新闻元素有多丰富,新闻工作者都应该遵循一条金科玉律,那就是保护受害人的权利,特别是性侵犯受害人的权利。因为任何泄露他们身份的做法都意味着第二次伤。”
《新民周刊》记者杨江也认为:“我们一些同行像狼外婆一样对受害人表演同情,生硬揭开伤疤,‘循循善诱’刺激受害人痛苦回忆、掩面而泣甚至精神失常,这样做很不道德。”对于媒体究竟该如何报道此事件,他认为:“这种新闻除非当事人自愿讲述,否则还是采访丈夫、看视频吧,当事实已基本还原后再去采访的同行应尽量避免重复采访,尤其是避免让女受害者不断回忆”。他认为,强奸时的过多细节,如时间、动作、声音等压根就不是新闻所需要的,“这个事件中,案犯反倒不是新闻核心,很荒谬”。
遗憾的是这些具有专业知识的媒体记者,早就忘掉了在大学里学到的有关新闻记者的清规戒律,为了他们的利益,又在不断做着比强奸嫌犯杨喜利还要无耻的事情。杨喜利触犯法律,可以借助法律,给予他应有的惩罚,被害人还有出一口恶气的时候。可是对于这些媒体记者的暴行,又能给予什么处理呢?
谁也无可奈何!看起来这些媒体记者比杨喜利还要可怕!那么被害人王某和她的丈夫杨武,这个被媒体记者授予“世界上最窝囊丈夫”称号的男人,在饱受精神打击之后,又将怎样如何逃避这些媒体记者给他们带来的噩梦呢?这的确必须成为整个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201111120077)(本文同步发布在各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