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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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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警方公布的案情表明,杨喜利与受害人王某的丈夫杨武系同乡和小学同学,自今年9月起,与杨武一家的来往较为密切。今年10月,王某明确表示不愿意再与杨喜利来往,但被杨喜利拒绝。案发前一天(10月21日)晚上,杨喜利乘杨武不在家之机,再次纠缠王某,并声称第二天会再来。王某夫妻商量,若杨喜利再来纠缠就报警。案发当日下午,杨武交代其员工对外称自己去东莞办事未回,实际上于案发前和案发时藏匿于店铺内卧室隔壁的杂物房里。当晚21时30分许,杨喜利酒后再次来到王某家对王某进行纠缠,其间有勒颈、拉扯、殴打等行为。21时50分许,杨喜利尾随王某进入卧室,对王某实施强奸。21时55分,藏匿在杂物房内的杨武电话报警,杨喜利被当场抓获。
从警方发布的消息来看,警方在证据的获取和有效性方面,的确做了比较细致的工作,而且足以反映本案的真实情况。至此闹得满城风雨的深圳宝安区西乡街道办事处联防队员入室强奸案真相大白,原来竟是被害人夫妻合伙导演的一出“钓鱼”悲剧。
看完报道之后,我的心情非常沉重。我觉得,杨武夫妻采取“钓鱼”的方式来惩罚杨喜利的犯罪行为,付出的代价实在是太大了。
我觉得,导致杨武夫妻“钓鱼事件”的发生,与他们对法律的认知存在极大的缺失有关。从案情来看,王某已经明确表示不愿意与杨喜利再来往,而被杨喜利断然拒绝。这个时候,王某就可以警告杨喜利不要触犯法律,但是王某没有这样做。杨喜利以为王某胆小无知,于是更加肆无忌惮。又趁王某丈夫没有在家的时机纠缠王某。这个时候,王某有两个救济途径,一是可以警告杨喜利可能会把事情告诉杨武,让杨喜利停止纠缠;二是可以直接向警方求援,请求制止杨喜利的行为。但是王某都没有选择。在她的潜意识里可能认为法律对这样的事情无能为力,所以无知导致无奈,无奈导致出现悲剧。
当然,导致杨武夫妻“钓鱼事件”的发生,还有可能与当前的执法疲软有关。从案情来看,杨喜利原来就与王某一家来往密切,并且已经妨害了王某夫妻之间的关系。出现这种局面,当然杨喜利和王某双方都有责任。如果此时杨武能够得到有关方面的帮助,那么本案可能就不会往下发展了。可惜的是,目前的执法理念对于涉及男女私情的事件一般都是采取视而不见、告而不理的态度。有关方面没有能够向杨武提供及时有效的权利救济。所以杨武在万般无奈之下,只好选择了牺牲自己和妻子名誉的“钓鱼”方式,把杨喜利拖下水来,让他脱不了干系,从而达到保护自己权利的目的。从表面看,杨武实现了自己的权利诉求,但是他也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不但让妻子再一次受辱,而且让自己戴上了一顶举国皆知的“最窝囊丈夫”的桂冠,这值得吗?
杨武夫妻“钓鱼”事件虽然告一段落,但是留给社会的反思空间却是很大的。最重要的是让我们认识到要自觉抵制不良媒体的错误导向,学会冷静的看待媒体报道的某些事件。同时有关部门也有必要加强对媒体的监管,加大对虚假新闻制造者的打击力度。作为媒体也应该自觉遵守行业规则,不要听风就是雨,甚至捏造、夸大事实,造成受众的错误认知,导致受众产生某类不利于建立和谐社会的极端情绪。这不但是对当事人的再一次伤害,更是对社会信任的肆意践踏。此外,相关部门在完善和落实社会管理制度的过程中,一定要力求做到面面俱到,不留下法律的空白区,努力为社会、为民众打造一个安全、幸福的生活环境。(201111110075)(本文同步发布在各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