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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国宝银行不让桑兰查数' 和当年 '阻止别人捐款' 事件 的理解 ... ...

热度 1已有 4571 次阅读2011-11-26 16:04 分享到微信

按我的了解, 那个经理没做错事.在纽约, 这个户口有人说是3个人开的, 刘国生,莫虎(律师), 和孙启成(银行家). 好像是08年就关掉了.现在任何人要查的话,真是要有搜索令之类的东西才可以的(除了这3人外). 可能在那经理看来, 一件事归一件事吧, “桑兰基金”是一件事.这户口是另一件事吧.

国宝银行是纽约唐人街一间有3个分行的小银行. 员工大约不到80人. 基本上是中国人,主要是做福建人的生意的. 以纽约唐人街来说算大的了. 当然, 它无法跟那些跨国银行比较. 但它好像是第一家在纽约唐人街跟大陆有关系的银行. 我认为刘谢用这银行是多重考虑的. 据我所知,在98年的时候, 国宝银行是纽约唯一一家7天都营业的银行. 这样, 桑兰的钱就可以7天24小时转入中国而不会被延误(指万一有急事要用钱的话). 

当然, 按黄贱的说法肯定又会是可恶的美国华人欺负桑兰了. 

另外再说一下:

'阻止别人捐款'其实很容易理解. 在纽约, 当时太多的人打着帮桑兰捐款的旗号向大家筹款. 还有某些人竟为向老外们筹款而闹出不小纠纷. 在我的印象中, 好像是来自大陆的和台湾的闹起来了. 所以有人最后站出来要大家别再捐款是很正常的. 要查的话, 可以到台湾人的联合报看看. 

其实在纽约, 几年前还经常发生这样的事, 一旦大陆有什么事, 马上就有不少人上街筹款. 他们通常啥都没有, 只有一个筹款箱和一张相而已. 不过现在有手机方便了. 要捐款也不用这样的方式. 加上大陆经济发展了.好像这几年才慢慢少了. 

所以我经常说桑兰/黄贱是利用中美二地的文化差异/信息差来骗人的. 还是那一句, 美国不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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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28 个评论)

回复 maomao1 2011-11-27 17:58
为什么礁石要这么极端的认为只要没把所有的罪过都推到桑的头上就是放桑一条生路???你自己说了,客不客观无所谓,可你也不许别人客观?别人客观了就是放桑兰一条生路?再说了,按你的观点刘是受害者,有你这样帮助受害者的吗?不知是种什么逻辑
回复 maomao1 2011-11-27 17:34
To: 礁石 你曾经说:
如果你不认为桑兰是主犯,那你就是我的敌手了。嘿嘿,俺打阻击战,又逮住一个。把你等人逼出来也算是为人类做了一点贡献。

你保不保留是你的事。我则是不杀桑兰誓不休啊。至于我是不是客观根本无所谓。本来就是屁民一个。关键是舆论效应。
你知道为什么我得揪住孙鹰(刘国生)不放,就是要屠杀桑兰。刘国生若在华容道给桑兰一条生路,那是反桑的大众皆败,目瞪口呆,集体噤声。
桑兰在道义上必须死。

你的理解有误

桑兰案,桑兰当然是主体,所有的文件都需要她的签字,她要负责任

但在这个案子具体操作过程中,告什么人具体怎么告,告些什么都不是桑这样的智商能想的出来的。

我的观点并没有要放过桑兰的意思,桑兰要付她的责任,甚至可能还要为那两个男人背些黑锅。

你想怎么打那是你的自由,但如果你靠那种歪曲别人意思自说自话的方式就让人觉得滑稽了
回复 礁石 2011-11-27 16:18
To: maomao1 你曾经说:
但我可以告诉你我的观点

孙是否刘,我不能确定,也可能是个与刘莫亲近的人

对于孙以前的博客,虽不能说全部,但大部分认同

从某个角度说我更厌恶海明,现在加上黄健。桑兰是主诉,要对一切承担责任。她有她的问题,素质休养,个人名利私欲膨胀等等。。。。,但我个人认为他是受到黄海的挑唆后才使案子走到这一步。但很多人不这么认为,我也不想过多争论,各自保留自己的看法。

如果你不认为桑兰是主犯,那你就是我的敌手了。嘿嘿,俺打阻击战,又逮住一个。把你等人逼出来也算是为人类做了一点贡献。

你保不保留是你的事。我则是不杀桑兰誓不休啊。至于我是不是客观根本无所谓。本来就是屁民一个。关键是舆论效应。
你知道为什么我得揪住孙鹰(刘国生)不放,就是要屠杀桑兰。刘国生若在华容道给桑兰一条生路,那是反桑的大众皆败,目瞪口呆,集体噤声。
桑兰在道义上必须死。不然就是刘谢薛死。双方的道义是你死我活的。
如果刘国生要为桑兰陪葬,我的立场是把刘国生一道拉出去毙了。当然必有网友不同意。在那种情况下,会有一场混战。如果有足够的网友支持刘国生和桑兰,那么就把俺这个列兵毙了也无妨。

谢谢你愿意当个出头鸟。刘国生都当乌龟了,你还挺着脖子。你算是个好汉吧。
回复 maomao1 2011-11-27 14:42
To: 礁石 你曾经说:
你是不懂还是故意回避?别光喊口号了。孙鹰(刘国生)都吓得关博了。你有什么法子能反驳我的理由,请就事论事。光叫喊是没用的。
你客观吗???“孙(刘)吓得关博了”你有什么根据说孙关博是”吓得“?这与你评论孙刘的手法一致,带有某种情绪然后夸张形容,这就是你的客观???
回复 maomao1 2011-11-27 14:29
To: 礁石 你曾经说:
你是不懂还是故意回避?别光喊口号了。孙鹰(刘国生)都吓得关博了。你有什么法子能反驳我的理由,请就事论事。光叫喊是没用的。
这话可以还给你,你是不懂还是故意装糊涂???

你的论点有什么好反驳的?你没有证据可以证明孙就是刘!!!

孙关博有什么问题?他的博就是论案子的,案子没进展就关一下,有进展就来说一下,不奇怪
回复 maomao1 2011-11-27 14:24
To: 礁石 你曾经说:
我没有骂你。与骂孙鹰(刘国生)完全是两回事。
你把自己陷入了被动的地位。你若对我指责孙鹰(刘国生)有不同意见,你要反驳的话,应该占领制高点。冲我的要点来攻击。
你骂空话,却对问题说不出个所以然。其实反效果,你帮着把刘国生越抹越黑。

但我可以告诉你我的观点

孙是否刘,我不能确定,也可能是个与刘莫亲近的人

对于孙以前的博客,虽不能说全部,但大部分认同

从某个角度说我更厌恶海明,现在加上黄健。桑兰是主诉,要对一切承担责任。她有她的问题,素质休养,个人名利私欲膨胀等等。。。。,但我个人认为他是受到黄海的挑唆后才使案子走到这一步。但很多人不这么认为,我也不想过多争论,各自保留自己的看法。
回复 礁石 2011-11-27 14:18
To: maomao1 你曾经说:
你有权利认为孙就是刘,看法不同无所谓,别人与你的争论在于:你把自己的猜测当作事实,然后对孙刘批评,而且言词失当夸张,这才是引起争论的原因。
你是不懂还是故意回避?别光喊口号了。孙鹰(刘国生)都吓得关博了。你有什么法子能反驳我的理由,请就事论事。光叫喊是没用的。
回复 maomao1 2011-11-27 13:57
To: 礁石 你曾经说:
我没有骂你。与骂孙鹰(刘国生)完全是两回事。
你把自己陷入了被动的地位。你若对我指责孙鹰(刘国生)有不同意见,你要反驳的话,应该占领制高点。冲我的要点来攻击。
你骂空话,却对问题说不出个所以然。其实反效果,你帮着把刘国生越抹越黑。

我的制高点就是,现在你并不能证明孙就是刘,你的评论根本的基础都是未确定的,你的论点还有什么说服力???!!!

我干嘛要对一个未确定的论点进行过多的讨论???浪费口舌
回复 maomao1 2011-11-27 13:46
你有权利认为孙就是刘,看法不同无所谓,别人与你的争论在于:你把自己的猜测当作事实,然后对孙刘批评,而且言词失当夸张,这才是引起争论的原因。
回复 maomao1 2011-11-27 13:42
To: 礁石 你曾经说:
我没有骂你。与骂孙鹰(刘国生)完全是两回事。
你把自己陷入了被动的地位。你若对我指责孙鹰(刘国生)有不同意见,你要反驳的话,应该占领制高点。冲我的要点来攻击。
你骂空话,却对问题说不出个所以然。其实反效果,你帮着把刘国生越抹越黑。

我也没有说你骂我,请正确理解!

是你在说我骂你----“走火入魔”

你说孙(刘)-----“愚蠢之至”是否骂人?

如果愚蠢之至不是骂人,那”走火入魔“也不是骂人

如果你承认“愚蠢之至”是骂人,那你可以用愚蠢之至骂人,别人为什么就不可以用走火入魔骂你呢?只不过我不认为这两个词是骂人

说够明白了吧

这就是我的意思,说的够仔细了吧
回复 礁石 2011-11-27 12:36
To: maomao1 你曾经说:
一这段的最后一句为例:你的用词——-愚蠢之至,以你的论点是不是可以说你在骂人?但我没有认为这是骂人,这是你的看法,就像我说“走火入魔”一样。

所以不要用两种不同的标准来对待自己和其他人!!!

我没有骂你。与骂孙鹰(刘国生)完全是两回事。
你把自己陷入了被动的地位。你若对我指责孙鹰(刘国生)有不同意见,你要反驳的话,应该占领制高点。冲我的要点来攻击。
你骂空话,却对问题说不出个所以然。其实反效果,你帮着把刘国生越抹越黑。
回复 maomao1 2011-11-27 08:39
To: 礁石 你曾经说:
不要骂人。我可以跟你讲道理。
美国的 Owner‘s Trust Funds 与 Charity Trust Funds 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你之前引用的英文,是用在 Owner‘s Trust 的情况。
我怕是刘国生如我一直批评的,办事过于 Chinese,不按美国常规办事。没有按照 Victim‘s Charity 规矩去办。留下一大堆的尾巴。大概连税都没报。
这些东西,让莫虎来处理就是。偏偏还用个孙鹰出来抢莫虎的风头。自己有留下一大推的问题。实为愚

一这段的最后一句为例:你的用词——-愚蠢之至,以你的论点是不是可以说你在骂人?但我没有认为这是骂人,这是你的看法,就像我说“走火入魔”一样。

所以不要用两种不同的标准来对待自己和其他人!!!
回复 maomao1 2011-11-27 08:32
可你非要把你自己的猜测作为事实,并以此来批刘,这在旁人看来有点滑稽(你不会认为我又在骂你了吧)

你现在所采取的方式,实在不能让人觉得是客观的讲理的一种态度
回复 maomao1 2011-11-27 08:27
To: 礁石 你曾经说:
我说的孙鹰是刘国生的理由,都在博客里。
我说孙鹰(刘国生)为桑兰开脱,都写在博客。
你们几个硬是回避。让后用臭话骂人。这叫讲理吗?
那位叫【West-East】的,还大言不惭地说我就是不看。
你不看,还要骂。那就开骂战啰。
讲理,俺陪着。开骂,俺也陪着。嘿嘿。挺好玩的。

你的这个回复再次体现了你的强加于人!

别人骂人我控制不了,但你说我骂人就夸张了,“走火入魔”是骂人???你是不是太小肚鸡肠了??你不会认为我又在骂你了吧???

关于孙刘的问题,你怎知道别人没有看???别人只是与你的看法不同而已!!!你认为孙是刘,别人不认为,你认为刘包庇桑,别人也不认为,仅此而已。
回复 礁石 2011-11-27 02:49
To: maomao1 你曾经说:
你不断让人讲理,但却不断让人看到你不讲理

你没看见广告的这句话是问句吗?却被你生生说成了肯定句!然后来歪曲别人的意思,这手法与你评论孙刘的手法相似,这就是为什么别人不认同你的原因!歪曲别人然后强加给别人。这就是你的讲理???

我说的孙鹰是刘国生的理由,都在博客里。
我说孙鹰(刘国生)为桑兰开脱,都写在博客。
你们几个硬是回避。让后用臭话骂人。这叫讲理吗?
那位叫【West-East】的,还大言不惭地说我就是不看。
你不看,还要骂。那就开骂战啰。
讲理,俺陪着。开骂,俺也陪着。嘿嘿。挺好玩的。
回复 maomao1 2011-11-26 22:37
To: 礁石 你曾经说:
广告博发现了新大陆。这了不得耶!

广告博揭发,原来刘国生未经桑同意,就使用了她的名字来命名一个以她为唯一受益人的基金。这下刘老大的罪要罪加一等了。

广告博为桑兰案立了大功!俺本来就对刘国生庇护桑兰不满。这边刘国生还在背后搞这一手。多谢广告博提示。

你不断让人讲理,但却不断让人看到你不讲理

你没看见广告的这句话是问句吗?却被你生生说成了肯定句!然后来歪曲别人的意思,这手法与你评论孙刘的手法相似,这就是为什么别人不认同你的原因!歪曲别人然后强加给别人。这就是你的讲理???
回复 礁石 2011-11-26 22:04
To: 广告 你曾经说:
你的原话是: “既然用了【桑兰基金】这四个字,为什么不把桑兰作为基金会的董事?如果没有桑兰的授权,这在美国是不合法的”

我理解你的意思是,用‘桑’命名基金,没有桑的授权,是不合法的。

你是说我误解了你的意思?那你说不合法,是指桑没当董事, 还是指桑的名字被用在基金上?

胡搅只能让人更看不起你。

不要骂人。我可以跟你讲道理。
美国的 Owner‘s Trust Funds 与 Charity Trust Funds 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你之前引用的英文,是用在 Owner‘s Trust 的情况。
我怕是刘国生如我一直批评的,办事过于 Chinese,不按美国常规办事。没有按照 Victim‘s Charity 规矩去办。留下一大堆的尾巴。大概连税都没报。
这些东西,让莫虎来处理就是。偏偏还用个孙鹰出来抢莫虎的风头。自己有留下一大推的问题。实为愚蠢之至。
回复 广告 2011-11-26 21:55
To: 礁石 你曾经说:
广告博发现了新大陆。这了不得耶!

广告博揭发,原来刘国生未经桑同意,就使用了她的名字来命名一个以她为唯一受益人的基金。这下刘老大的罪要罪加一等了。

广告博为桑兰案立了大功!俺本来就对刘国生庇护桑兰不满。这边刘国生还在背后搞这一手。多谢广告博提示。

你的原话是: “既然用了【桑兰基金】这四个字,为什么不把桑兰作为基金会的董事?如果没有桑兰的授权,这在美国是不合法的”

我理解你的意思是,用‘桑’命名基金,没有桑的授权,是不合法的。

你是说我误解了你的意思?那你说不合法,是指桑没当董事, 还是指桑的名字被用在基金上?

胡搅只能让人更看不起你。
回复 礁石 2011-11-26 21:42
To: 广告 你曾经说:
受益人, 当拥有资金使用权的董事?

看不懂我的话? 那就反过来给你说: 有决定权的人,能当受益人?

哼哼。

未经桑同意,就使用了她的名字来命名一个以她为唯一受益人的基金?

经你这一说,这基金罪过大了。太不合法了。那就赶紧解散退钱吧。都回到零,然后再谈侵犯姓名权的事,合理公平吧? 你不能一边享用它的非法钱,一边说它是犯法吧。没听你批评桑收赃款,倒听

广告博发现了新大陆。这了不得耶!

广告博揭发,原来刘国生未经桑同意,就使用了她的名字来命名一个以她为唯一受益人的基金。这下刘老大的罪要罪加一等了。

广告博为桑兰案立了大功!俺本来就对刘国生庇护桑兰不满。这边刘国生还在背后搞这一手。多谢广告博提示。
回复 广告 2011-11-26 21:24
To: 礁石 你曾经说:
你可能懂得多。不要骂人,会让你更占上风的。

不过你的英文,Totally missed point. Pathetic, you know.

受益人, 当拥有资金使用权的董事?

看不懂我的话? 那就反过来给你说: 有决定权的人,能当受益人?

哼哼。

未经桑同意,就使用了她的名字来命名一个以她为唯一受益人的基金?

经你这一说,这基金罪过大了。太不合法了。那就赶紧解散退钱吧。都回到零,然后再谈侵犯姓名权的事,合理公平吧? 你不能一边享用它的非法钱,一边说它是犯法吧。没听你批评桑收赃款,倒听你这里骂那钱的筹集方式犯法。

你就是根搅S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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