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儿凡来自于伊朗,今年刚满19岁,按照他的年龄,他蛮可以去读正规的高中,可是他却跑到我所读的移民英语班来。
阿儿凡,也像所有的年轻人一样,充满了活力,追求前卫,好说好动,特别喜欢在众人面前扮酷,他的课余时间,是在一家卖伊朗人用品的商店里做售货员,工作时间是每天的下午4点钟到晚间10点钟,工作比较辛苦,而且下班时间较晚,第二天还要起早赶到学校上课,所以,他每天的睡眠时间很短,有时候下班后,赶上有小伙伴,约请出去参加pary 到下半夜方才回家,仅能睡三、四个小时的觉,不过,年轻人身体素质好,能撑的住。
阿尔凡以前曾经随父母在土耳其生活过多年,所以,他也能讲一些土耳其语,他曾经在当地有过做模特儿的经历,所以他摆起"pose"来是有模有样的,很据专业风范,阿尔凡能打工赚钱,所以在经济上能够独立,不会向父母去伸手要钱,年轻人,都好打扮、讲究漂亮,俗话说:“人靠衣服,马靠鞍。”对于这一点,阿尔凡也不例外,平日里,他是极其爱装扮自己,每天来上课,乌黑整齐的发型上,总是打满了“摩丝”那齐唰唰的乌黑的突发,一溜溜笔直的站立在他的头顶上,他身上所穿的服装,也是一天一换,其款式,也是市面上最为流行的新朝款式“
在他的脖子上总是挂着一条粗粗的铁链子,那链子的尽端上系着一枚金属打造的鹰,那鹰的图案会让人联系起德国法西斯的标志,后来,通过和他交谈才得知,那鹰是他们国家的标志。
有一次,在课堂上,我见他手里摆弄着一个皮夹子钱包,忙问他道:“怎么,这钱夹子是刚买的?”“昂,是昨天买的,刚好碰上圣诞节打折,本来近两百加元的东西,打折后,70加元就搞定了。”从那以后,他把那只心爱的钱包,一半插在牛仔裤口袋的里面,另外一半展示在牛仔裤的外面,让人看了很为他担心,感觉那钱包随时会甩落出来的样子,有一次,我忍不住的对他说:“小心,你的钱包,别掉了。”“放心,没问题。”他遐意识的用手捂了一下自己的钱包道。“你的钱包仅是装饰吗?难道里边没有放钱?”我又道。他飞眼瞄了我一下,把那钱包从口袋里抽了出来,打开,我看到,在那皮夹子的夹缝里,夹着几张二十元面值的纸币。
阿尔凡的年龄,正是处于偶像崇拜的年龄,在夏季里,他经常穿着一件印有古巴民族“格拉瓦”头像的体恤杉,显得很另类。
在读二级的时候,每天上课时,阿尔凡总喜欢选择和来自国内的女同学"L"坐在一桌,而且是紧靠在她的身边,阿尔凡住的地方离学校较远,而且课后还要去工作,所以,每天难免会迟到,没当他姗姗来迟后,晃晃悠悠的走进教室,发现L同学旁边的位置已经被别的同学占去,他总是会向那人下“驱逐令”坐会自己应有的位置上。
L同学长相平平,年纪也在四十出头了,这年纪完全可以做阿尔凡的妈妈了,有时下课时,班里的中国女同学经常围着L同学对她说:“吆,看你多有魅力,天天有这么个英俊的帅小伙尾随,他会不会喜欢上了你哪。”L同学听后脸上露出灿烂的笑容回答说:“我想,不会吧,我都一大把年纪了,足可以做她的妈妈了,我也是喜欢逗他玩让他叫我"CHINES AUNT"。
那些中年女人们,又转身跑到阿尔凡的身边拉着他的胳膊说:“嗨,小子,说,你是不是喜欢L同学啊?”“YES ,I LOVING HER?"阿尔凡说完迅速的走到黑板前,拿起一只粉笔来,在黑板上画了一男一女两个头像,然后分别标上了阿尔凡和L的名字,那些中年女人们看罢,纷纷转过身来呈着L同学起着哄,L同学似乎也有点不好意思,圆圆的脸上露出了羞怯的笑容。
过了不久班里的部分同学,经过考试顺利的升到了三级,这其中也包括阿尔凡和L同学,英语老师M把同学们分成了两个班,把名单写到了黑板上,L同学因平日里学习成绩特别优秀,被分到了三级的A班,名单公布后,阿尔凡表现出十分的不悦,下课后,忙站起身来,跑到黑板前,把自己的名字添到了A 班的行列里,他挥舞着手掌把来自缅甸的女孩“泰”的名字,从A班擦掉,添到了B班的里边。他把粉笔头,放到黑板的小搁板上,准备转身离去,却不存想,M老师瞪着一双灰蓝色的眼睛,正愣愣的看着他,阿尔凡忙用手抓了一下自己的头发,没想到手上的黄色的粉笔沫顿时沾到了那打满摩丝的发型上,引来了部分同学的笑声。
他显得有点尴尬,忙对M老师说:“老师,能让我也去A班吗?”为什么?M老师问道。“J是我的前任老师,我特别喜欢她。”M老师告诉他道:“A班是快班,下个月就会面临着升四级的考试,你在三级还有很多时间去消耗,别着急,慢慢来,我的孩子。”说完,再也没有去理会他,便独自讲起课来,阿尔凡有点尴尬的走回自己的位子上坐了下来。下课后,那些好贫嘴的中年中国女人们,又私下议论了起来,那个说:“嗨,我说,其实阿尔凡,并不是真心喜欢到A班随老师上课,他是舍不得离开他的"ZHINES MOTHER"L罢了。”“我看也是,这小子八成有恋母情节。”另外一个随声附和道。
分班后,新来的老师I对学生要求特别高,不允许上课迟到,假如某人某日迟到了,她就会让迟到者,面向同学,站在黑板前,左手捂在胸前,往空中举起右手,对上帝耶稣倡悔、宣誓,今后不在有迟到的现象出现,这一办法很见成效,往日里,已把迟到当成家常便饭的阿尔凡也收敛了许多,基本上改掉了上课山珊珊来迟的习惯,变成了一个特别用功的乖孩子。
从那以后,他和他的"Chines mother"见面的机会也少了起来,只是会在课间休息时在走廊上会偶尔碰上,仅是相互举手打个招呼随后擦肩尔过,或许是在午餐后,学生餐厅外的吸烟者行列里碰到,偶然聊上几句,因为,L同学也有吸烟的嗜好,而且有着近二十年的历史了,来加拿大后不是任何环境下都可以抽烟的,随意只有选择午餐后这较短的时间,腾云驾雾,享受一凡,来过足烟瘾,两人在闲聊时,伊朗大侄子告诉“Chines mother"道:“I am number 1 in our class."
对于阿尔凡当初爱恋其“Chines mother"一事,来自阿富汗的J同学有着不同的版本,他平日里和阿尔凡的关系比较“铁”而且他们俩之间有着相同的语言“波斯语”有一次,他在私下里告诉我说,其实阿尔凡那小子,并不是真心喜欢他的"Chines mother",仅是她的英语语法特别好,选择做在她身边能够帮助他较快的提高英语水平罢了。这一语道出了其中的天机,看来阿尔凡这小子还是蛮鬼的嘞。
对于未来的在加拿大的职业选择,阿尔凡是想当一名牙科医生,因为这一职业在加拿大有着很好的收入,而且,我们现在所读的公共学院就有牙科这一专业,假如阿尔凡的英语水平,达到一定的等级,进入这一专业学习就会变的顺理成章。
记得有一次,上课时,前任老师J问起大家将来在加拿大的理想时,阿尔凡坚定的告诉老师,他想做一名牙医,虽然他并不喜欢这一工作,又脏又累,但他必须选择这条路,因为这是一条相对比较捷径的路,比较实惠的一项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