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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新:央行主权归属与通货膨胀

已有 791 次阅读2011-6-7 01:42 分享到微信

下文(刘大生《新增货币归谁所有》)所提出的问题,即纸币——虚拟货币(无任何本位金属作为发币担保)的信用膨胀及利益归属问题,涉及到虚拟价值的信用货币的本质问题。事实上,世界中央银行利用虚拟信用货币的超量发行(即制造通货膨胀)可以大规模无形地转移、聚敛和掠取国民财富(纸币贬值,通货膨胀——增发新币是拥有纸币发币权的银行家攫取世界财富的方式)。美联储利用美元的国际通货地位一直在这样做。  

增发纸币权属归谁?这是个假问题。其实权属很明确,谁有权发行货币归谁。但是这一问题的真正实质在于,谁有权发行货币——银行是谁的?目前,中国的央行还是国家的。但近年央行在国际共济会的经济学人授意下,一直在谋求央行的独立化——即脱国家化,下一步是中国央行的国际化,那么将来,发币权包括制造通货膨胀权就是央行的跨国股东们的。利用创造虚拟信用的发币权掠取国民财富就将合法化。  

发币权归属这个问题在西方法律上并无漏洞,新增印货币当然归银行股东所有——然后政府打借条以国债形式取用于经济活动。但在中国,目前其所有权已经是有所模糊的——因为银行的主权归属正在被以央行独立的名义模糊化。最终,一旦央行独立后不再属于国家以至被跨国资本股份化、控股化,那么这些钱的所有权就是跨国股东的!金融殖民化,是21世纪最新的潮流。  

对这个问题,西方银行家是很清楚一切答案的。事实上,西方包括美联储、英行、德行、法行在内的多数中央银行都是私有制的股份银行(且多数为犹太金融家罗斯切尔德家族控股),他们故意对中国模糊这个虚拟信用的膨胀问题来攫取各国国民财富。跨国资本已经对于中国的多数商业银行据有股份,下一步正在谋求攫取对中国央行即发币权的控制权。  

犹太金融共济会最终要实行的全球统一银行和全球统一货币——全球新秩序(全球一体化)的主要内容,其实归根结底要的就是全球虚拟货币的发币权。  

对于多数中国银行界精英和经济学人士,关于发币权及货币权的归属这个问题,是如同醍醐灌顶的一种新问题。近年来,中国发生的严重通货膨胀的确在理论上与这个问题直接关联——通过无本位金属或实物担保的虚拟纸币信用无限膨胀而造成物价飞涨可以大规模转移和掠取国民财富。同时通过与外汇储备接轨流通的方式,中国的大量国民财富已经被美国及西方巧妙地转移掠取而去。  

附录:  

增印纸币归谁所有?  

刘大生  

(江苏省行政学院 法政部,)  

增印纸币归谁所有?
 
  摘要:各国增印的纸币,所有权归谁,在法律是空白,这是不应该的。增印纸币归政府以及银行所有,是完全错误的。增印纸币应当归全体国民所有并且应当平均分配给全体国民。如果为了处理重大紧急问题而增印纸币,可以暂时不将这些纸币分发给国民,而由政府集中使用,但是,政府必须向国民打借条,然后定期归还,并付利息。

 本文所说的增印纸币,是指各个国家在原有纸币总量基础上产生的增量纸币,不包括补印的新纸币(为了填补因报废旧纸币而形成的空缺所印发的新纸币)。本文的目的不是为了批评某一个国家,而是为了批评现在世界上所有的使用纸币的国家和地区。本文提出的“增印纸币国民平分”的建议,也是针对所有发行纸币的国家和地区的。希望英美日等发达国家率先接受本文的建议。
  
增印纸币的所有权目前是法权上的空白
有一个叫智多美的欢乐国,内有四户人家,一家姓图,男主人叫图啼,家有地皮若干,没有钱;一家姓山,男主人叫山本,家有高山多座,以及木材、石材若干,没有钱;一家姓龚,男主人叫龚江,无山无地,有钱500万元;一家姓郑,男主人叫郑富,无山无地,有钱500万元。
  
  某年,龚江先生花500万元从图啼先生那里购得地皮一块,又向郑富先生借款500万元从山本先生那里购得木材、石材若干,建造三栋住宅楼,一栋自住,两栋卖给图啼和山本,每栋要价1000万元。
  
  图啼、山本说:“每栋1000万元的价格很合理,我们愿意接受。但是,我们两人家里都没有这么多钱,我们两家出卖地皮、木材、石材的钱加起来共计1000万元,只能买一栋楼,如果要我们买下两栋楼,只能先付一半的钱,另一半打欠条给你。”
  
  龚江说:“打欠条不行,因为我要还郑富先生500万元本钱,还要他支付200万元利息和300万元服务费,这样一来,我就没钱出国旅游了。你们最好向郑富借钱。”
  
  郑富对图啼、山本二人说:“我家共计只有500万元,全部借给龚江了,哪有钱借给你们?” 这时,郑富的老婆殷苀女士对大家说:“我们这个欢乐国,什么都好,但有一个缺陷,就是财富多货币少。全国货币总量只有1000万元,显然太少,不够流通,影响经济发展。现在既要解决龚江的房子卖不出去、投资价值不能实现的问题,又要解决图啼和山本两家资金不足不能改善住房条件的问题,办法只有一个,由我们家按照老币式样,印刷发行新币1000万元,向图、山两家各贷款500万元。这样一来,图啼和山本有钱买房了,龚江有钱还贷了,也有钱出国旅游了。大家认为这个办法好不好?”大家经过讨论,一致认为殷苀女士的办法甚好。于是,郑富和殷苀印刷新纸币1000万元投放市场,四户人家皆大欢喜。
  
  不仅这四户人家皆大欢喜,全人类的经济学家和法律学家都皆大欢喜,都认为智多美欢乐国的郑富先生的老婆殷苀女士,不仅漂亮、性感,而且英明、伟大。但是,他们都忽略了一个问题:郑家夫妻新发行的那1000万元货币的所有权问题。不仅是智多美欢乐国的四户人家忽略了这个问题,全世界的宪法和法律都忽略了这个问题,美国宪法多次提到了货币,却没有规定增印货币的所有权问题;中国宪法则根本没有钱或者货币这些词汇,更不要说新印刷的货币的所有权问题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八条规定:“人民币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发行。中国人民银行发行新版人民币,应当将发行时间、面额、图案、式样、规格予以公告。”但是,增印纸币的所有权问题,该法提也不提。为什么会忽略这个问题呢?可能在潜意识里,人们似乎都认为,新印刷的货币归政府或者银行所有是理所当然的,不需要讨论。
  
  2010年4月5日,一个叫oldwangvv的网友,在天涯社区《经济论坛》栏目发表一个帖子,问“新发行的人民币所有权是谁的?”并且声明“欢迎大家来拍砖!”[1]然而,截至2011年4月23日23点,一年多过去了,点击不到900次,跟贴只有5个。这说明,老百姓也不想讨论增印纸币的所有权问题。
  
  然而,增印纸币的所有权问题果真不需要讨论吗?
  
  郑家夫妇如果使用自家的白银和黄铜铸造1000万银元,就像袁大头那样的银元,百分之八十九是白银,百分之十一是黄铜,[2]那么,这1000万元新币的所有权的确应当归郑富、殷苀夫妇二人所有,的确理所当然,的确无需讨论。
  
  如果郑富自家银库里的库存银元有1000万元,为了流通方便,新发行1000万元银票,就像山西日升昌发行的银票,上面写着多少银子,就能到日升昌的任何一个柜台上兑换多少银子,那么,这1000万元银票,理所当然,应当归郑、殷夫妻所有,图啼和山本从郑家拿走的1000万元银票,就理所当然地算借贷,到时候,就应当连本带息归还郑家夫妇。
  
  问题是,现在郑家夫妇发行的1000万元新币既不是“袁大头”,也不是“日升昌”,而是纸币,其成本大概相当于一匹棉布,或者一石稻谷,或者一根原木,他们夫妻二人付出的成本如此之低,为何能够获得1000万元增印货币的所有权?这难道是合理的吗?
  
  其实,这实际价值仅仅相当于一根木料的1000万元增印纸币,之所以抵得上一栋楼房的价值,是因为社会财富增加了,更是因为这四户人家承认它具有通货价值,如果没有财富的增加,如果四户人家有一户不认账,这1000万元增印纸币就是废纸一堆。可见,这1000万元增印纸币是四户人家共同创造的,应当成为四户人家的共同财产,应当由这四户人家平分。
  
  综上,增印货币的所有权问题,是应当讨论的。人类使用货币已经有几千年的历史了,使用纸币的历史少说也有几百年了,然而增印纸币的所有权问题,至今在理论上和法律上都是空白,这是经济学家的耻辱,是法学家的耻辱,是立法机关的耻辱,是全人类的耻辱。这也是刘大生的耻辱,因为刘大生研究法律已经有32年历史了。

增印货币不应当归政府及银行所有
  为什么增印纸币不应归政府以及银行所有?这是因为:
  第一,政府以及银行投入很少。
  社会财富越来越多,货币需求越来越大,金矿银矿越来越少,人类不可能永远使用金银作为货币的基本材料。所以,二战以来,世界各国使用的货币都是纯粹的纸币,都不是“袁大头”,都不是“日升昌”。所谓GOLD CERTIFICATES(金票),所谓SILVER CERTIFICATES(银票),所谓金本位(釖肋与黄金同值),等等,早已一去不复返了。政府以及银行,印制纸币的成本非常之低,据百度百科介绍,“美国印制一张1美元钞票的材料费和人工费只需0.03美元。”[3]笔者推测,一张100美元钞票的成本恐怕也就5分钱,因为一张100元美元纸币的重量和两张1美元纸币的重量差不多,工序是两张1美元之工序的一半。5分钱的成本,100元的价值,这样的“超超额”利润归政府以及银行所有,显然是不合理的。
  
  第二,政府、银行也是利益主体。
  有人可能会说:“如果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如果它将获得的‘超超额’利润用于人民的福利,那么增印纸币的所有权归政府所有,也是完全可行的。”笔者以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仅仅是一个理想,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如果各国政府真的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它们早就会将增印纸币之所有权问题提交人民讨论了。各国政府迟迟不将这个问题提交国民讨论,长期对人民打马虎眼,长期使用“发行”、“放松银根”、“量化宽松”、“印钞税”、“投放”、“注资”、“透支”等等模糊词汇掩盖增印纸币的所有权问题,说明它们不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及其银行,作为社会的一部分,它们不可能没有自己的独立的利益,不可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不为自己服务,所以,增印纸币的所有权归属政府以及银行,是不合理的。
 更重要的是,政府以及银行轻易获得大量的新印货币的所有权和支配权,政府以及银行的机构可能趁机腐败,随意增加工资和福利,豪华奢侈办公,挥霍浪费,贪污受贿,等等。
  
  第三,政府及银行不是万能的。
 即使政府及银行愿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愿意将增印纸币的利润全部用于公共事业,而不用于为自己服务,愿意让每个国民公平分享增印纸币的好处,但在实际上也是做不到的,因为政府以及银行不是万能的,政府及银行决策的公正性、科学性、有效性不可能超过每个国民的自我决策。所以,增印纸币归政府以及银行所有,必然导致一部分国民收益,另一部分甚至大部分国民承受通胀痛苦的结果。
增印纸币应当归国民所有
  增印纸币应当归全体国民所有,因为:合理的货币增量是经济发展的结果,而经济的发展是全体国民共同努力(工作或者消费)的结果;不合理的货币增量会造成恶性通货膨胀,其痛苦将由全体国民共同承担。
  更重要的是,国民是主权者,是国家的主人,是终极大老板。在增量纸币产生过程中,印刷厂受银行委托印刷纸币,银行受政府委托测算和设计纸币,政府受国民委托授权并规制银行印制纸币。银行之所以有权要求印刷厂将增印纸币交给银行,是因为银行是雇主,印刷厂是被雇佣者;政府之所以有权要求银行将增印纸币交给政府,是因为政府是雇主,银行是被雇佣者;国民之所以有权要求政府将增印纸币交给国民,是因为国民是雇主,政府是被雇佣者。换言之,如果政府可以拒绝将增印纸币交给国民,那么,银行就有权拒绝将增印纸币交给政府,印刷厂也就有权拒绝将增印纸币交给银行。既然政府和银行不允许印刷厂将增印纸币据为己有,国民为什么要允许政府及其银行将新增纸币据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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