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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药家鑫
庭审法院外
新华网西安4月22日电 (记者 史竞男、崔清新) 22日上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药家鑫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药家鑫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10月20日22时30分许,被告人药家鑫驾驶陕A419N0号红色雪弗兰小轿车从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返回市区途中,将前方在非机动车道上骑电动车同方向行驶的被害人张妙撞倒。药家鑫恐张妙记住车牌号找其麻烦,即持尖刀在张妙胸、腹、背等处捅刺数刀,将张妙杀死。逃跑途中又撞伤二人。同月22日,GA机关找其询问被害人张妙被害案是否系其所为,药家鑫矢口否认。同月23日,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到GA机关投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药家鑫开车将被害人张妙撞倒后,为逃避责任而杀人灭口,持尖刀捅刺被害人胸、腹、背等处数刀,将被害人杀死,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药家鑫在GA机关未对其采取任何强制措施的情况下,由父母陪同到GA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属于自首。药家鑫交通肇事后杀人灭口,不属于激情杀人。药家鑫开车将被害人张妙撞倒后,不予施救,反而杀人灭口,犯罪动机极其卑劣,主观恶性极深,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属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其虽有自首情节,仍不足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被告人亲属、被害人亲属及媒体记者、群众等百余人旁听了公开宣判。
大众民主:药家鑫一审被判死刑,谁的胜利,谁的失败?
快讯,药家鑫一审被判死刑,这个结果,是谁的胜利?又是谁的失败?又是谁的悲剧?
药家鑫案件本身是社会的悲剧。药家鑫事件是一个悲剧,面对悲剧无人笑的出来,而且,这不仅仅是被害者的悲剧,也是加害者药家鑫的悲剧,同时也不仅仅是个人和家庭的悲剧,更是教育乃至整个社会的悲剧。音乐学院的学生药家鑫驾车撞人,对伤者不但不积极施救,反而不顾被伤妇女“别杀我,我有孩子”的哀求,冷静的捅了八刀致其死亡。如此冷酷,如此残忍,其原因不仅仅归咎于药家鑫个人的性格,更不应该归因于药家鑫的弹钢琴习惯动作,而是中国的教育和这个社会大环境出了问题。即便药家鑫一审被判死刑,对我们这个社会而言,这也不是胜利。而且,这么事实清楚的案件还被中国的精英们和南方系们制造成了一场争论,这不但是社会的悲剧而且是社会的失败。
药家鑫一审判死是法学精英的悲剧。药家鑫一案这么残忍的情节,这么简单而清楚的案情,还有刑法 条那么明确的规定,药家鑫故意杀人,极其残忍,情节恶劣,论罪当诛,本来是毫无争议的事情,反而在中国法律界精英的舆论操控之下,竟然引起了一场关于药家鑫是否应该判死刑的大争论,这简直是一个奇迹,一个挑战法律底线和社会道德底线的奇迹。这个奇迹是我们的精英创造的一个又一个奇迹中的一个而已。现在药家鑫被一审判死刑了,不知道给药八刀说话的那些精英该做何感想。如果药家鑫是一个穷苦人家的孩子,这些精英们还会出来论证“钢琴动作杀人”吗?中国的法学精英和中国的经济精英一样,都是喜欢为有权贵的人做代言的,中国的法学精英的法治精神,经常暴露双重标准的嘴脸,对普通老百姓是一套标准,对权贵精英又是一套标准。比较典型的案例就是为药家鑫杀人动作和弹钢琴动作联想在一起的公安大学教授李玫瑾面对穷人孩子马加爵在论证应该严惩,面对权贵的孩子药家鑫就完全是另外一幅面孔。还有一个典型人物就是法治精神不离口的贺卫方,面对重庆打黑反腐指指点点,对重庆司法部门审理精英律师李庄一案更是通过大谈法治精神给予一次次的质疑,甚至为了否定重庆公检法系统的大黑反腐的司法行为,还跟文革的运动联系一起。一方面谈法治,一方面又离开法律谈政治,无论如何都要完成他那个结论,重庆打黑反腐有问题,重庆审判李庄也是有问题。而对于客观上存在的很多普通老百姓遇到的司法不公现象,就很难看到贺卫方这么慷慨陈词的表演了。所谓精英的法治精神,看来跟其他精英的民主法治一样,都是有双重标准的。刑不上大夫,倒是这些大谈法治的精英铭刻在骨髓的意识,由此可见这些精英的伪善,明明是既得利益集团的腿子,却总是还要摆出一副民主法治的面孔来,又一次应了那句“一嘴的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药家鑫一审被判死刑,精英们也不觉得胜利。中国的精英已死,精蝇在冒称精英。精英这个词汇已经被精蝇们糟蹋成了无耻和伪善的同义词。
药家鑫一审判死是伪民主派的失败。中国的伪民主派言必称民主,但是他们却反对真正的毛时代的人民民主,他们忙于传销的是资本至高无上的资本独裁制度;他们言必称自由,但是却只是主张资本竞争的自由却从不主张普通劳动者免于剥削和失业的自由;他们言必称法治,但是对待权贵犯罪他们百般辩护,对待平民百姓受到冤屈却置若罔闻。这些喊着民主口号推销资本独裁的精英们被称为伪民主派,也符合他们的伪善的一贯表现。伪民主派们把资本主义的价值观称为普世价值观,把为权贵说话的精英知识分子称之为公共知识分子,把私有制企业成为民营企业,把私有化成为国退民进,把社会主义成为民粹主义,把资本主义成为民主社会,把爱国主义成为狭隘民族主义,把卖国主义成为理性表现,把把为人民服务一辈子的毛主席污蔑为暴君横加指责,而把剥人皮做靴子的奴隶主华盛顿赞美为民主先驱顶礼膜拜。这些精英就是想把中国的秩序颠倒的同时实现是非观念的颠倒。伪民主派的背后是中国的既得利益集团和西方垄断资本财团,他们主张的经济自由化本质就是经济私有化,结果让中国成了最贫富悬殊的国家,他们现在主张的政治民主化,本质就是政权私有化,又想借此实现既得利益集团抢劫财富的合法化。说人话不做人事,喊民主却行独裁,是伪民主派的基本特征。伪民主派们为了实现中国中国政治经济的全面私有化,企图让药家鑫免死从而把药家鑫一案搞成一个激怒民意的导火线。为了实现这个效果,伪民主派控制的喜欢高喊民主法治的南方系们,东奔西走,还跟被害人王妙的律师进行私下协调。但是这次判决的结果,让他们又一次失望了。
这次药家鑫一审判死是民意的胜利。在药家鑫一案中,面对掌控主流媒体话语权的精英们在药家鑫一案的活蹦乱跳,中国的民众特别是网民们利用他们有限的渠道发出了强大的声音。按说一个法律案件应该在法律范围内解决,不需要民间舆论在这个问题上更多的给予关注,但是中国的精英们却非要通过他们所谓的专家身份,把本来是简单的案子搞得复杂,把本来该杀的人说成情有可原,精英们非要去挑战社会的道德底线,是精英的无耻引起了社会公众的关注,逼迫社会公众不得不对这个案子发表自己的见解,从维护社会公平道德计,社会公正站在精英的对立面,发出自己的声音来维护社会的底线不被精英又一次突破。一审的结果虽然还不代表终审判决的结果,但是至少一审判决在依照法律的同时也和主流民意想吻合。一直以来精英在媒体的掩护下把他们自己的声音包装成主流,其实真正的主流声音恰恰是他们的对立面——来自草根大众的声音。南方系和中国的主流门户网站在药家鑫这个问题上又一次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一如在转基因问题上的立场一样,所谓的公共知识分子代表的是资本和权贵的利益,所谓的南方系等中国极右翼媒体代表的同样也是资本和权贵的利益。网络兴起的四大自由让精英统治舆论的时代渐行渐远。在主流民意的对照下,所谓的主流精英和伪民主派们利用资本控制媒体创造出来的所谓主流声音和权威观点斯文扫地、威信无存。
这次药家鑫一审被判是法律的胜利。所谓“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是法律的明确规定,药家鑫的个人犯罪行为,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完全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而且情节恶劣,依法判处死刑才是法治精神的体现。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社会,一个人犯了错,就要承担责任,这是一个基本常识。你故意非法而且残忍的剥夺了别人的生命,应该承担法律规定的不利后果天经地义。当权贵精英通过舆论企图影响案件的结果让药家鑫免于死刑,法律必须保持自己的独立的判断。该死的就必须死,不该死的一定不要让他去死,一切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而不是跟精英那样以身份为依据,根据不同身份来搞双重标准,只有如此,才能树立法律的尊严,才能让社会的运转不失控。如果药八刀不死,那么中国法律精神就会死;药八刀死了,中国的法律精神才能继续活着。
药家鑫一审被判死刑,又是我们这个民族道德底线的胜利。长期以来,在中国精英们和伪民主派们的鼓动宣传下,我们这个民族的道德底线被汹涌而入的金钱至上观、自私有理观、个人利益至上观给冲击的七零八落,连几千年来屹立不倒的爱国主义都被伪民主派精英们给抹黑的摇摇晃晃。在李庄一案中,法学精英们和伪民主派们,对重庆的打黑反腐行动大谈法治精神和程序正义进行质疑和抹黑,甚至还有人把李庄美化成一个抗击极权的英雄,又一次在挑战着正义和邪恶的底线,也在混淆这是与非的界限。而在药家鑫一案中,法学精英和伪民主派们和以南方系为代表的所谓良心媒体,为药家鑫关心备至忙里忙外,又一次对中国的道德底线发起攻势。一审判决的结果,在维护了法律尊严的同时,也维持了道德底线不被精英又一次突破。
当然,因为一审判决不是最终结果,如果药家鑫提起上诉,还会有二审程序,最终由二审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未来精英和大众之间,法律和权贵之间的博弈还将继续,文中所说的胜利只是暂时的初步的胜利。最终胜败如何,还要看最终的结果。面对精英和伪民主派的反扑,不能掉以轻心,"革命尚未成功,人民仍须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