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中国与一些邻国的领土与领海纠纷此起彼伏,愈演愈烈,这是大家都看到的事实。为什么?如果归之于国之利益之争,话是没错,但也等于没说。别的先不说,首先有必要对中国的“搁置争议,共同开发”这一总的指导原则进行反思与检讨。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搁置争议,共同开发”这一原则在理论上存有明显的谬误,在实践上也已经产生了越来越多和越来越大的负面作用。
在领土领海的纠纷中,中国政府正式的外交文告和讲话中,有一句大家耳熟能详的表态,即“XXXX历来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对XXXX享有不容争辩的主权”,不容争辩就是没有争议的余地。“搁置争议”就是自己承认存在争议,那不就是自己在打自己一个嘴巴,这是理论上的谬误之一。“共同开发”是不能回避主权问题的,共同开发中的权利与义务都无法回避领土领海的主权问题。主权是开发的前提,主权不清,怎么“共同开发”?这是理论上的谬误之二。这个原则实际上是在国家主权问题上单方面的退让,或者叫出卖,是在授人以柄,长别人威风灭自己之气,是在自乱阵脚。这是理论上的谬误之三。
至于执行这一个原则几十年来的恶果,近年来已经是愈演愈烈,于今为甚!从东海到南海,人们只看到中国的主权不断被蚕食,而何曾看到一点点所谓的“共同开发”,频频看到的是一些邻国在和欧、美、印、日等在中国宣示“具有无可争辩的主权”的地方“共同开发”(并且是完全排除中国的情况下)。
希望中国的当权者应当进行深入的反思,机会主义的理论和政策后患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