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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1. 原告桑兰已与除刘谢莫及15位网友外的其他被告达成和解协议,撤销了前六项指控。
2. 第七项起诉“刘国生、谢晓虹夫妻和莫虎不当得利”,第八项起诉上述被告的“侵吞财产”。有足够证据支持原告的指控。例如,被告募集公众捐款,使用 捐款,控制“桑兰基金”,为他们自己牟利,直到2008年年底。附件A(1. 存款银行信函表明基金注册地址是刘家住址;2. 时代杂志表明刘公开邮箱PO Box 852, 1 Armonk, NY 10504(是刘家所在地的邮政编码)募集捐款;3. 刘国生作为基金管理人于2009年6月18日的信函);附件G(刘国生在其2011年7月15日的博客中也承认其把桑兰基金与自己公司的钱混在一起,这表 明被告刘国生用其私人家庭住址来募集和接受捐款,并用自己的家庭住址注册基金。附件B(照片)表明莫虎亲自参与捐款的募集和管理。附件C是被告占有的属于 原告的财产清单,包括一份来自美国邮局的贵重礼物。原告曾提出归还要求,但被告仍拒绝把这些贵重物品归还给原告。被告盗用和滥用了“桑兰基金”。
3. 第九项起诉/权利主张是对上述被告违反受托人责任的指控。被告承认他们是桑兰基金管理人,同时是中国体操协会指定的法定监护人。附件D莫虎曾向桑兰 提供法律咨询,被告谢晓虹也承认这点(附件E)。过去13年,桑兰基金曾被盗用和滥用,桑兰的法定权利被侵犯,致使其失去其法定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原告在 中国没有得到适当的医疗和保险理赔,而这些是TIG保险公司和美国体操协会理应提供的。我们已与TIG保险公司和美国体操协会达成保密协议。由于不能透露保密协议的内容,我们只能说原告将来在中国的医疗有了保障。而桑兰在中国的医疗保障是在过去的13年内所没有的,被告对此是有责任的。
4. 第十项起诉是关于上述被告的“诽谤”的。起诉书的第三次修正版的第27页和28页充分阐明了对此指控的所有要件。根据同样的指控第十一项和第十二项指控也足以成立。
5. 第十三项起诉/权利主张是关于“违反纽约公民权利法第50节和51节”的。被告在未得到原告的书面许可的情况下,曾把原告的姓名、声音和影像用于商业目的。附件F(被告的商业广告)。
6. 第十四项起诉/权利主张是关于“违反承诺和信赖损害”的。被告承认他们承诺为原告提供生活支持和照顾。在刘国生2011年7月15日的博客中,刘国生承认如下事实:“从桑兰回国那一天起,这个企业就成为桑兰的后勤服务机构。通过这个公司,桑兰每月收到人民币4150元(500美元)的生活补助费,这钱来自美国的桑兰基金,除此之外,这家企业的确承担了桑兰回国后日常生活以外的全部费用,例如对桑兰的新居进行了全新的装修改造,使之适合残疾人使用,还配备了全部设备和家具。此外,该公司还提供了桑兰的交通、康复和教育等费用。”(附件G、被告自己在他们的博客中的供认)。在这个博客中,被告已承认他们把桑兰基金与他们自己在中国的公司的资金混在一起,并承诺为桑兰提供经济支持。被告承认2003年取消了这一支持,从而违反了承诺。我要求他们恢复提供已承诺的支持,被告也重新提供了部分支持,并承诺会有一些新的支持。直到2011年年初我们表明要起诉他们违反承诺,被告才完全中止其对我的支持。事实上,被告在2011年年初也已承诺支付我2011年到美国做医疗检查的旅费,并支付我在纽约的食宿及生活费用,但他们没有这样做。
7. 此外,除了口头承诺和具体执行外,还有一份被告书面承诺。谢晓虹是一家彩票公司的所有人,该公司未在美国任何州注册,它只是一家alter ego(密友)DBA公司,完全由谢晓虹及其丈夫刘国生拥有,在中国从事彩票生意,谢晓虹在其签署的一封信函(附件H)中说:“桑兰在美国有一个基金,现有存款17万美元,根据年利率4%,利息收入为6000美元/年。此基金每月付给桑兰500美元作为她的生活费,不定期(indefinitely)支付,且无时间限制。我们不是基金管理人,但是,我们将代表桑兰与基金保持接触,以保证桑兰能按时收到生活费。目前由彩票公司每月预付给桑兰,以后本公司定期从桑兰基金支付给桑兰。”谢晓虹的上述说法承认她把桑兰基金与她的彩票公司资金混在一起。她说她不是基金的管理人,但她的丈夫刘国生是基金管理人,这是刘国生在其信函(附件A 3)中承认的,基金的注册地址是他们自己的住宅地址(附件A 1)。
8. 谢晓虹在同一封信中还说:“彩票公司将为桑兰提供经济支持,不仅支付生活费,也支付其他费用如医疗费用,康复费用,旅行费用,教育费用,等等,直到她在经济上完全独立时为止。我们将为桑兰提供职业培训。彩票公司将为她提供职位,条件是她具有能够满足彩票公司招募要求的职业技能。桑兰就业后的工资将逐步取代彩票公司给予的金钱资助,最终达到桑兰在经济上完全独立的目标。”
9. 如上所述,直到2011年初,被告对原告的实质性支持时有时无,随心所欲。被告还承诺将支付桑兰2011年赴美进行健康检查的往返路费和食宿,但是被告并没有这么做。10. 第十五项和第十六项起诉/权利主张是关于“故意和/或不计后果的施加极端感情折磨”。因此必须简要回顾一下被告的特殊背景。
11. 被告刘国生是中国游泳协会的前任副主席;谢晓虹在过去13年中是中国体操协会的副主席。他们是中国体育委员会的官员,与最高层的中国领导人有联系。在中国这样的极权主义独裁体制下,被告可以对原告施加极其强大的政治压力,原告不过是一个平凡的中国工人家庭的女儿,不过是生活在中国的前冠军体操运动员。
12. 附件I表明谢晓虹与中国最高领导人一起打网球,包括中国人大常委会的主席(Speaker)吴邦国(照片中左起第二人),他在中国政府中仅次于主席胡锦涛,是第二号人物,排在中国总理温家宝之前。贾庆林(照片中左起第一人),中国政府的第四号实权人物,排在胡锦涛、吴邦国和温家宝之后。李瑞环(照片中右起第二人),江泽民时期的前中国第三号最高领导人。这些领导人有控制整个中国的权力,而他们全都聚集在一起与被告谢晓虹打网球,这表明被告拥有的关系足以威胁到受政府统治的任何中国平民。
13. 另外,前中国人民解放军伍绍祖将军由江泽民主席指定为中国体育委员会的首脑。被告谢晓虹已承认和吹嘘刘与伍绍祖是25年的亲密朋友,伍绍祖将军有权随意处置原告桑兰,而桑兰不过是国家体育委员会控制下的一个中国运动员(附件J,刘国生和谢晓虹与伍绍祖将军,右起第二人,还有他的妻子)。
14. 莫虎在华人社区和华人政治中也是一个有影响的人物,这就是为什么刘国生和谢晓虹与莫虎形成一个同盟。附件K表明莫虎(照片中在江泽民左边)紧挨着中国主席江泽民(照片中正中间)坐着,还有许多高层中国领导人;附件L表明莫虎(照片中右起第四人)和他的家人与贾庆林(照片中右起第三人)在一起,贾庆林是中国现政府的第三号最高级别官员。
15. 中国政治不同于美国,这不是什么秘密,在中国政治中,中国领导人不是民主选举出来的,他们极少与平民出现在照片中,因此,在本起诉中的所有三个被告都是有影响的中国政治人物,他们有权且有能力毁掉原告的政治前途和生活。
16. 考虑到这些被告的特殊背景,并考虑到原告(一个坐了13年轮椅的中国工人家庭的女儿,一个性犯罪的受害者)特别脆弱的身体和精神状况,正如在起诉书中详细描述的那样,被告的行为、恐吓和残暴人身侮辱的确引起了原告的惊慌,恐惧,苦恼和严重的精神痛苦。2011年7月12日,莫虎对QQ体育记者说:“对于她(桑兰),网民的眼睛是雪亮的,分析也很到位”,而他知道“网民”对原告进行了侮辱,说什么“洗干净你的××(桑兰原文是pussy)等着被强暴吧”以及其他极端无耻的评论。
17. 2011年7月19日,我与弗雷德·格林先生进行了一次闭门会议,他是Westchester郡区检查室性犯罪局的主任。其他五名侦探和警官以及法庭安排的翻译出席了会议。我的律师海明被DA办公室拒绝参与会议,以免我的律师干扰我的独立证词。四小时会议后,形成了一份宣誓证词(supporting deposition),我,两位侦探和指定翻译都正式签了字。随后,探长马克·汤玛斯对媒体说:“我们已经接受了这个报案。”(附件M,探长对媒体的讲话)。本案分配的案件号是NC-CR-158-11。(附件N,宣誓证词的最后一页,有本人、侦探和翻译的签名)所以,总体上看,被告的行为和他们对我个人的侮辱已构成残暴的行为,给我带来极大的精神痛苦。
18. 上述所有指控均在法定追诉时效内,而举证过程只会找到更多证据来支持我的指控。我的起诉是有理的,被告的动议是恶意的。因此,我恳请法官全面否决被告的动议。
201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