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央决定对外来人口实行居住证管理,取消现行的暂住证。那么居住证和暂住证有区别吗?因为有城市和农村所以有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之分,过去农民把招工进城的人比为去吃国家粮;因为人员会流动,所以把流动到户籍以外的人称为流动人员,暂住证也就因运而生。显然,从城市流动到农村的人员很少,绝大部分是从农村流动到城市,从小城市流动到大城市,所以暂住证也是在城里办,除了一些职能部门对流动人口进行管理外,有些城市还成立了专门的部门,如去年广州市就成立了一个专门针对外来流动人口的常设机构,该机构将几十年前的一项规定以文件形式重新强调下发,也就是所谓“来穗三日需登记”,引得媒体一片哗然。
中国改革开放后,大量的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务工,不发达地区人员涌入发达地区,部分地方的外来人员甚至比常住人口还要多,一系列问题随之而生,成了各地政府一件头痛的事情。暂住证也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产生的,早些年办理暂住证是带强制性的,并且还要收费,近些年采取自愿办理的原则,并且取消了收费,只是对就业、办理驾照、子女入学等要求必须提供暂住证,以促使更多的人办理暂住证,但仍然有大部分的外来人员没有办理暂住证。表面上看,在中国目前的户籍制度下,暂住证是一种弥补措施,但是由于暂住证没有更多的优惠,不能够享受与常住户籍人员一样的待遇,在有身份证的条件下又要另行办理无多大作用的暂住证,显然带有歧视性。
部分城市如深圳、上海,鉴于此,实行了居住证的试点,从深圳等城市居住证的试行情况来看,居住证与暂住证的唯一区别就是给予外来人员部分常住人口的待遇,但问题随之还是存在,所谓流动人员就是流动,今天在这个城市,过几个月有可能又流动到另外一个城市去了,居住证只能解决部分相对稳定人员的问题,相当多的流动人员还是会游离之外,如何处理??
目前,国家具体的居住证管理办法尚未出台,希望以全新的思维来运用居住证管理,而不要用旧的暂住证管理模式来管理,不要将不需要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强行包容进去,道理很简单,一个国家的公民,要证明其身份,出国是护照,在国内凭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