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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李铁文章:动物伦理,为了人的尊严

热度 1已有 4461 次阅读2012-4-16 02:22 分享到微信

动物伦理,为了人的尊严

作者:李铁

     道德就是拿火腿肠喂流浪狗喂到心碎流泪,而完全不用去顾虑猪的感受。”这是一位网友对爱狗人士拯救流浪狗的讥讽,不少人觉得这句话绝妙,觉得它点出了爱狗人士的逻辑矛盾,进而觉得爱狗人士的做法是一种荒谬的伪善。类似这样的矛盾话题,近几年引发的争议不断,清华学生硫酸泼熊、虐兔虐猫的视频、爱狗人士的激烈抗争,以及最近发生的归真堂活熊取胆的争论,都涉及到一个话题:动物伦理。人类究竟应该怎样对待动物?

火腿肠喂狗,并不荒谬

谈到对一些动物的保护,首先必须面对一个逻辑上的困境:人类目前还没有实现完全素食,除了宰杀和食用动物,还存在广泛的把动物当工具的现象,比如动物实验等。这样的逻辑困境比比皆是:用火腿肠喂宠物狗,你让猪情何以堪?美国有个《动物福利法案》(Animal Welfare Act),里面对于很多动物都做了保护规定,不允许捕食。但在里面禽类、肉用动物和鼠类都被排除在外了。难道鸽子需要保护,鸡鸭就不需要?凭什么猫和狗就比老鼠高贵?一位香港人就曾这样质疑香港兽奸违法的规定:为什么我能杀死猪,但却不能和猪做爱?

这样诉诸逻辑的质疑显然很有挑战性,貌似相当有理。但我在此要说的是,这其实是一种似是而非的观点,它表面合乎逻辑,但并不正确。

为什么这样说呢?原因就在于,人类社会的规范系统极其复杂,本身就不是一个单靠逻辑而建立起来的系统。这个系统有两个维度:逻辑与历史。唯理主义的反思和历史传统的渐进式演进共同形成了我们今天的社会规范。在人类的规范体系中,逻辑上互相矛盾的现象几乎无处不在,比如虽然每个人都有私下处理自己身体的权利,但两个人自愿决斗早已经是非法行为,自愿卖器官也是非法;一个国家可能有一百多种大大小小的宗教,尽管法律规定所有宗教具有平等的地位,但绝不是每个宗教的节日都能像基督教的圣诞节那样全国放假一周。

这样矛盾的例子几乎不胜枚举,这也决定了,我们无法用几条逻辑原则来完全概括复杂的社会规范系统。想用几条绝对原则来统摄人类社会的规范体系的做法,本身就是相当激进和幼稚的。大哲学家维特根斯坦就曾用“游戏”来阐释这一现象:无论你怎样概括游戏的概念特征,你都能找出一个游戏,不符合这一特征。在法学界,这一问题已经被充分讨论,以唯理主义作指导的欧陆法系,被很多人认为不如注重传统、靠判例演进的英美法系那样符合实质正义。

我们回到动物伦理的话题,逻辑的原则固然是一种很重要的维度,但我们还必须回到历史和传统中来考察。

中西方传统中的动物伦理

经过漫长的历史演化和反思,人类的几个主流文明体系都对动物伦理有了成熟的看法。在几个核心观点上,中西方的主流看法都比较一致。比如都肯定人类的中心和支配地位,认为动植物可以作为人的工具而存在。但这并不意味着人可以肆意对待动物。人类如何对待动物,关乎人类的文明和尊严,关乎人类道德感的培育。

我们先看西方的主流传统观点。阿奎那是基督教理论的里程碑式的人物,他对此有过专门的论述。他在“论杀死生物和热爱非理性生物的义务”中说,上帝命令动植物生命是为人而不是为它们自己而存在。但他明确反对肆意残酷对待动物,理由是对动物残酷就会对其他人残酷,善待动物无疑有利于人的道德感的培育。人对于动物存在一定的道德义务。另外,基督教的很多教派都认为人类是上帝创造的自然秩序有爱心的守卫者,自然和动物本身是善,人类有义务善待自然。

康德也认为,动物是工具,人是目的。但他同时认为残酷对待动物毒害心灵,不利于道德和仁慈。他甚至指出,主人不应该抛弃长期相伴的狗,更不能吃了它,应该养它到死,这有利于我们对人的道德义务和情感。还有边沁和穆勒,虽然他们都不是素食主义者,也都不反对解剖动物,但边沁反对狩猎、钓鱼、以及引诱动物比赛,密尔则参与了英格兰皇家防止虐待动物协会。

我们再来看看中国文化传统中的动物伦理。史载乾隆四十六年,山西太原有一家虐食驴肉的“驴香馆”,因为活生生取驴肉而被官府查禁,老板等一干人等被充军法办。惩戒的理由就在于这种行为破坏了中国传统的价值观。

仁、恻隐之心、善端,是儒家文化的核心概念。孟子说:“君子之于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远庖厨也。”宋明理学里,程颢就说“仁者浑然与物同体”,这里面就表达了对世间万物的仁慈恻隐之心。李渔更是反对残酷虐杀动物:“以生物多时之痛楚,易我片刻之甘甜;地狱之设,正为此人,其死后炮烙之刑,必有过于此者。”

从东西方传统我们可以看到,尽可能人道地对待动物,实际上关乎人的尊严和道德感,这样一种价值倡导,是人性慈爱温暖的一种体现,并非伪善。英格兰历史上就曾规定,屠夫和医生不参加陪审团,因为他们习惯于看到死亡,心肠硬,会影响判断。还有,东西主流文明都反对兽奸,也是出于人的尊严和道德的考虑。

照顾人心的感受,这同样能解释为什么对不同的动物,会有不同的标准。人类对不同的动物,感情是不一样的。你在路上踩到一只蚂蚁,与踩到猫的感受当然不会相同。我们大都可以接受炒田螺,但将一只活兔子直接放进锅里,恐怕会遭到很多人的谴责。另外,中国传统中很多地方都有厚葬耕牛的传统,这和不吃猫狗等宠物的道理一样,因为它们长期作为人类的朋友,这个关系里已经融入了人的诸多感情。

人类一直在寻找最不坏的方式

唯理主义者喜欢简单的二分法,不是正确就是错误,但经验主义者更强调传统的演化,认为人类文明一直都是在追寻“最不坏”的路上。

释迦牟尼、柏拉图、老子都是素食主义者,他们表达了一种哲学上的对至善的追求。但在人类历史上,以及可预见的相当长的时段,人类都不可能完全做到素食。当杀戮动物不可避免,我们也可以选择最不坏的方式,而且,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我们对待动物的文明程度也会水涨船高。

近代以来,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物资匮乏的程度得到了极大缓解,这使得人类可以放弃对一些动物的杀戮,而将利用动物的范围缩减到一个很小的范围,同时也有条件要求更文明的处理方式。

1822年,人道主义者查理·马丁提出的《禁止虐待动物法令》在英国国会顺利通过。马丁法案”是人类历史上第一部反对人类任意虐待动物的法令,是人类与动物关系史上的一个里程碑。之后,英国又三次增补该法案,将保护动物的范围延伸至所有人类饲养的哺乳动物和部分受囚禁的野生动物之后,法国1850年通过了反虐待动物的法律,爱尔兰、德国、奥地利比利时和荷兰等欧洲国家也相继跟随。至今,世界上已经有100多个国家制定了《禁止虐待动物法》,动物的生命价值已逐渐被法律所承认。近十年来,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都在积极倡导食物伦理Food Ethics)。

在中国,1931年的《公共租界工部局公共菜场章程》就规定:对动物“应以合乎人道之方法待遇之,无论何人应力求避免使其受非必要痛苦之举动。并采用各种方法及防备以免其受非必要之痛苦”。这一规定当年受到了很多社会知名人士的肯定。2002年,在南非举行的环境和可持续发展国际会议上,我国有41个民间组织参加,其中就有不少动物保护组织的参与。

人类至今还必须依赖大量的动物实验,但人类同时也在努力将伤害降低到最低点。1959年英国学者提出动物实验的“3R(替代、减少和优化)原则:使用没有知觉的实验材料代替活体动物,用最少的动物达到所需要的目的,优化实验程序、改进技术以最大程度地保护动物福利。英国出台了专门的《实验动物法》,对怎样使用实验动物,怎样把实验动物的痛苦减少到最低点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所有这些,都表明了人类一直都在努力选择以“最不坏”的方式来对待动物。这是文明进步的体现。 

尊重传统,并不等于相对主义

人类如何对待动物,是理性反思与传统演进结合的产物,动物伦理深深植根于传统。但我们也应该看到,传统并非一成不变,文明的进步使得文明的标准也会随之提高,以往符合传统的方式也可能受到挑战并得以修正。

2006年,在香港禁止杀狗多年之后,有一位狗主因为宰杀和煮食自己的两只宠物狗而被判监禁30天,这是香港首宗因杀食狗肉被判监禁的个案,也显示了香港社会已经不再允许这种习俗。而众所周知,中国人在历史上一直有食用狗肉的传统。台湾的情况也类似,尽管台湾本土一直有吃狗肉进补的习惯,但这一习俗已经被抛弃,现行的《台湾动物保护法》就明确规定,宰杀犬、猫或经中央主管机关公告禁止宰杀之动物者,将会被处于巨额罚款,并得公布其姓名、名称或照片。

还有,动物皮毛曾经是人类衣服的重要来源,但科技进步到今天,人类完全可以放弃动物皮毛做衣服,因此,近年来西方不少人都呼吁放弃皮毛做衣料,这一呼吁也得到了相当范围的认同。像西班牙斗牛这样以娱乐为目的而伤害动物的习俗,也受到了不少人的抵制。 

另外一个就是食用动物的范围的问题,自从畜牧业出现之后,人类食用的动物的种类就越来越少,特别是到了现代社会,水产、猪牛羊等少数几种养殖动物就足够满足人类的饮食需要,发达国家的人们完全不需要像非洲一些部落那样捕杀大猩猩为食了。我们看到,如今的欧美发达国家的动物食谱已经非常狭窄,很多动物都避免了被捕食的命运。

日本,作为一个食谱广泛的民族,一些传统饮食习惯也被世界其他地区的人所非议。在世界越来越扁平的今天,这些习俗必然要做出调整,因为尊重传统并不等于相对主义。当然,这不是一个一蹴而就,非黑即白的问题,它只能在一个漫长的博弈和演化中找到答案。

鹅肝酱,裘皮大衣、斗牛与归真堂    

当一些对动物的伤害逐渐可以避免时,一些传统必然要做出改变。一直中国的中医药中,有很多动物入药的需求,这也使得他们像鱼翅和燕窝一样,在近年饱受非议。最近的“归真堂活取熊胆”风波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我们究竟该如何看待这一现象?

归真堂遇到的抵制,在国际范围内早有类似例子。比如历史悠久的反裘皮大衣的运动,在欧洲各大时装展期间经常会遇到,大量的动物保护组织和明星参与其中。另外一个更接近的例子是鹅肝酱。鹅肝酱是法国的三大美食之一,虽然它并不是一个健康食品,但依然有不小的市场。鹅肝酱是用鹅的肥肝加工而成,相比正常的鹅肝而言,鹅肥肝比其大六至八倍。为了获得这样的肥肝,饲养者必须采用相当残忍的强饲法。几十年来,这样的养殖方法在欧洲受到了不少组织和个人的反对。

然而,我们应该看到,不管是皮毛大衣、鹅肝酱、鱼翅、燕窝、还是西班牙斗牛,几乎被抵制了一个世纪,但是它们依然合法存在,很多法国人依然视鹅肝酱为骄傲的传统产品。一边是动物保护组织的激烈反对,一边是法国人的鹅肝酱生意照做,上市照上。这里面的原因就在于,动物伦理深植于传统之中,既然是传统的改变,则需要时间,需要整个社会认同和氛围到了一定的节点,消费市场衰落到一定的程度,才会上升到制度层面。

人类现在完全可以做到不用动物皮毛做衣服、不吃鹅肝酱、不看斗牛,但我们看到,这些东西至今还有相当的市场需求,涉及到庞大的产业和大量从业人员,这也是它们在长期争议中继续存在的原因。我们可以预见,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对于动物伦理的要求会越来越高,这些产业的市场也会越来越小,当社会共识到了很高的程度,这些产业才会退出历史舞台。

这是一个长期演进的过程,归真堂遇到了一些人的抵制,而实际上,它遇到的抵制无论从程度还是时间上来讲,都远比不上鹅肝酱和裘皮大衣遭遇的强烈,只是对于中国人来讲,这似乎是一个新鲜的话题。我相信,与鹅肝酱、裘皮大衣、斗牛等一样,它们终将被历史抛弃,但是,这需要一个不短的时间,是一个生产者、消费者以及各种社会力量和文化博弈和演进的过程。

原载本期《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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