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家冯明创作的著名油画《总理在汶川》在蓉义拍拍出350万元的消息,在社会上引起热烈反响。昨日,因与新华社记者姚大伟拍摄的摄影作品《告别北川》相似,油画《总理在汶川》再次成为热议焦点。是画家抄袭摄影家?还是画家的二度创作?众说纷纭。对于《总理在汶川》引来的争议,昨日记者专程采访了摄影界、美术界和法律界人士。
谈及创作《总理在汶川》过程,冯明回忆说,2008年5月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他第一时间赶赴灾区,一个多月时间里画了上千张速写、拍了3000多张照片。随后,经过近一年时间创作,完成了宽2.8米、高1.5米的巨幅画作《总理在汶川》。本月6日,他把该作品进行义拍,拍得350万元。该款项将在本月17日全部捐给四川省红十字会,用于帮助四川地震灾区肢残人士以及灾区患有心血管病的少年儿童。
昨日,面对网络上对自己作品的质疑,冯明并不认为自己侵权。他坦言,虽然创作时确实参照了新华社记者姚大伟的摄影作品《告别北川》,但他的作品属于“再创作”。冯明直言:“油画与摄影是不同艺术门类,我通过油画创作摄影画面,并不构成侵权,而且,国家领导人形象也并不属于摄影者个人所有。”不过他最后坦承,油画创作完成后,应将此事告知摄影作品《告别北川》原作者姚大伟。
据了解,摄影作品《告别北川》拍摄于2008年5月22日,这幅新闻摄影作品经由新华社播发通稿,全国很多报纸头版均采用。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摄影作品《告别北川》作者、新华社记者姚大伟坦言,自己也是从网上看新闻才获知油画《总理在汶川》与自己摄影作品如出一辙。“摄影师的作品被画家所用的现象并不罕见,但我认为,摄影师的创作应该得到最起码的尊重。”姚大伟说,希望此事能得到较好的解决,并希望通过此事引发人们关注、尊重摄影师的著作权。
油画与摄影作品相似,是否涉嫌侵权?接受记者采访时各方人士有着不同观点。省摄影家协会副主席、秘书长贾跃红认为:如果经过一定的艺术处理,创造另一种文化氛围,应不算抄袭。成都美协主席刘正兴也认为:画家根据摄影作品进行再创作,是一种艺术上的二度创作,合情合理。
昨日下午3点,著名军旅画家冯明创作的、反映“5·12”大地震中温总理在灾区视察的大型油画《总理在汶川》,在成都岁月画廊举行公益拍卖。来自东北、海南、福建、重庆等地的买家挤满现场,不到10分钟,这幅宽2.8米、高1.5米的著名巨幅画作,就被来自福建晋江的贺先生以350万元高价竞得。冯明表示,拍卖所得350万元将全部捐给四川省红十字会。
据画廊工作人员介绍,《总理在汶川》估价180—220万元,经过几轮竞价,最终以350万元高价拍出。拍卖会结束后,画家冯明激动地告诉记者:“没想到拍得这么快,最终价格也远远超出我的预期!”据了解,买家贺先生是来自福建晋江的一家化工企业老板,他说:“我被总理关爱灾区的精神感动,汶川地震后我一直在关注这幅画,这次拍卖我志在必得,这幅作品我将永久收藏,不会转手。”
据悉,2008年5月汶川大地震发生后,画家冯明第一时间赶赴灾区,在一个多月时间里画了上千张速写、拍了3000多张照片。随后,经过近一年时间的创作,冯明完成了巨幅油画《总理在汶川》,引起社会热烈反响。在汶川地震三周年之际,冯明再次来到成都,义拍这幅作品,并表示将把拍卖所得350万元全部捐给四川省红十字会,用于帮助四川地震灾区肢残人士以及灾区患有心血管病的少年儿童。
冯明还介绍,他接下来计划把《总理在汶川》放大四倍,进行再创作,这幅巨幅新油画,今年内将出现在双流机场新候机楼显著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