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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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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两人分别名为程登攀、王惠君,均为1984年生人,退役武警,家住甘肃兰州皋兰县西岔镇,程登攀承包着一辆出租车。二人被指控共同谋杀了6名女乘客,其中包括警务人员、商人、酒店服务员、收费员、学生。
2009年12月29日14时,中年女商人许爱军与丈夫王宏伟一起从安宁区培黎广场旁的家中出门分手,打车去往城关区办事。许爱军独自经营着一家塑钢铝合金门窗厂,44岁,有一个6岁儿子。
当天18时,王宏伟接到儿子所在的甘肃师大幼儿园老师打来的电话,说孩子的妈妈没去接孩子,让他赶快去接。
王宏伟感到很奇怪:妻子是位慈爱的母亲,平日里不管有事无事都会准时接儿子放学。他挂断老师的电话,与妻子联系,却一直联系不上。此后,许爱军整晚未归。
夫妻俩在一起生活了11年,从未出现这样的情况。第二天一大早,王宏伟向培黎派出所报案。民警称,失踪不到24小时,不能立案。
妻子到底去哪儿了?王宏伟百思不得其解。几天后仍不见妻子归来,他着急了,跟许爱军的娘家人四处寻找,仍遍寻不着。
几乎与此同时,兰州城里还发生了多起女性失踪案,报纸上、大街上、论坛上,出现了多宗《寻人启事》:
2009年12月14日18时40分,兰州小西湖派出所21岁女文员赵鑫在甘肃省人民医院门口与姐姐分别后,走过斑马线,消失在人海中;
2009年12月20日下午,从河北廊坊文安县来兰州出差的27岁胡宝霞从皋兰路“好小仔”理发店做头出来后失踪;
2009年12月28日18时许,甘肃省高速公路柳树收费所24岁女工作人员杨秀伟从雁西路正茂海龙花园附近失踪;
2009年12月30日21时许,兰州西关十字欧亚海鲜酒店23岁服务员高小春下班后失踪;
2010年元旦节17时半,旅游学校18岁学生李静在平凉路兰州汽车东站买到车票后去西站买衣服,其母再也无法打通电话;
……
这些失踪案有个共同之处:基本为年轻女性、基本在大白天发生。
连续发生的女性失踪案件,让兰州警方感到了事态的严重。警方成立了专案组进行应对,从失踪时间、地点入手调查。
兰州市民出行的交通工具缘何成了杀人场所?的哥程登攀为何要杀人?今年6月30日,该案在兰州中院开庭审理。据程登攀供述,之所以杀害这些手无寸铁的女性,是因为家里穷,他与女友谈恋爱遭到对方家长的反对,女友在巨大压力下最终抛弃了他。他本来想杀掉女友父母,但又觉得女友可怜,始终没有勇气下手。
随后,程登攀决意杀害无辜女子,以此发泄。他找到战友王惠君,以“抢劫发财”为由,提议二人共同合作。没有工作的王惠君表示同意。
两人为此制订详细计划:程登攀负责开车并挑选抢劫目标,王惠君主要持刀挟持。两人将目标锁定为年轻漂亮、穿着时尚的女子。等客人上车后,程登攀电话通知王惠君,并找机会会合,以“拼车”为由上车。到适合动手的地方,程登攀以播放某首歌曲为暗号,提示王惠君动手,共同实施抢劫。程登攀早已想好,一旦杀人成功,就将尸体抛入他老家附近的枯井中。这口井“井口小且深不见底,肯定不会被发现”。
二人实施四起抢劫杀人案后,为方便晚上抛尸,还专门花1万元购买了一辆“甘AG4392”银白色富康轿车。
案件审理时,6名被害人家属提出了517万余元的民事索赔,同时将威龙出租公司以及将之兼并的奔马出租公司和主管单位兰州市交通运输管理处推上被告席,要求承担连带责任。案件审理期间,威龙出租公司称自己无责任,出于道义上的抚慰,提出自愿向6死者家属支付抚慰金30万元。
12月15日,兰州中院审理后认为,程登攀、王惠君的行为均构成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犯罪性质恶劣,罪行极其严重,均应严惩。一审数罪并罚判处二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二被告人共同赔偿6被害人损失160万余元。
关于要求出租公司等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的请求,法院认为,程登攀虽是威龙出租公司司机,侵害行为发生在运营的出租车上,但公司授予的是合法、正当的运营权限,侵害行为已超出出租公司职务授权范围,属个人行为,因此不承担连带责任。奔马公司系另一独立法人,与本案无直接关系,不承担连带责任。主管单位对出租车行业的管理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的诉讼范围。
由于两名凶徒均无赔偿能力,6名受害人家属把获得赔偿的希望寄托在了出租公司的连带赔偿上。对于兰州中院“出租公司无责”的判决,首名遇害者赵鑫的丈夫非常愤怒,一出法庭就撕掉了判决书。【崔皓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