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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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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上访,真是个很沉重的话题,不但复杂,而且敏感。正因为此,对于此类题材,很多搞创作的人都敬而远之。不过河南作家刘震云却闯入了这个禁区,大胆地讲述了一个老上访户的故事,不但写了上访,还写到了截访,由此成就了一部长篇小说《我不是潘金莲》。近期,根据该部小说改编而成的同名电影在全国公映,不但成功脱敏,而且从国内炒到国外,接连斩获数个奖项,不由得让人刮目相看。但是看过之后,却发现不论是电影还是小说,都是硬伤多多,谬误连连,实在是让人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首先,仔细阅读小说文本,给人的感觉不像是当代妇女在上访,而像是古代妇女去告状。作者使用了古代的话语习惯讲述了一个当代的伸冤故事。其语言与当代信访制度下的信访话语体系格格不入。
小说《我不是潘金莲》共三章,总字数179000字。前两章为序言,约170000字,专门讲述李雪莲的上访经历。后一章与李雪莲无关,不到一万字。虽说写的是上访故事,可在洋洋洒洒约17万字的序言中,“上访”一词仅仅出现了8次,除此之外,再也不见其他的信访词语。与此相反,有一个词语在小说文本中频频出现,随处可见,那就是“告状”“告状”“告状”……,仿佛穿越到了古代的伸冤环境之中。
我们知道,上访确实类似于古代的告状,只是说法不同而已。因为信访制度是当代中国特有的制度设置。不但具有化解矛盾纠纷的救济功能,而且进入门槛相对较低,因此“上访”常常成为老百姓伸冤告曲的首选模式。独特的信访制度催生了独特的信访话语体系,上访、正常访、非正常上访、初访、重访、越级访……都是信访话语体系中的关键词。虽然“上访”和“告状”是同义词,但是在信访话语体系的官方语言中,并没有“告状”一说。受此影响,在当代的伸冤模式中,老百姓更喜欢说“上访”,而不是说“告状”。虽然“告状”一词承载了厚重的历史积淀,但已经日趋式微。
李雪莲一审败诉后,便弃法转访,在信访话语体系中,这属于涉诉访。她越过县、市、省,一路上访到了北京,直接向中央有关部门投诉,这叫做越级上访,类似于古代的直诉和越衙告状。后来她在同学帮助下,成功闯入了人民大会堂,递状纸喊冤枉,这就是所谓的“非正常上访”。对于“非正常上访”,地方政府不会无动于衷,要么教育,要么打击,都要告知上访人不能“非正常上访”的理由和此种行为的后果。
在李雪莲二十年的上访史中,每逢全国“两会”时期,她都要到北京“越级访”、“非正常上访”。但是在小说中,只有“越级访”、“非正常上访”的行为,不见与之对应的语言。从头到尾,都找不到“越级访”“非正常上访”这样的词汇。李雪莲作为一名老上访户,在二十年的信访活动中,不但没提过“上访一词“,且从未使用过当代的信访话语。翻来覆去只会说“告状”两字,上访时说告状、反映诉求时说告状、抗争时说告状……,那些围绕在她身边、参与接访截访的大小官员们全和她一个样,张口闭口都是说告状,从来不会说信访话语。这样的情形,在现实生活中,是绝不可能发生的。试想如果地方官员们不使用特定的信访术语,那么如何去界定李雪莲的信访行为?又如何对她开展说服教育工作呢?
另外,在小说中,因为李雪莲的“非正常上访”,县长史为民、市长蔡富邦均被省长储清廉撤职,这样的情节,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发生。而新县长、新市长都害怕掉官帽,先后亲自登门,屈高就下地拜访李雪莲,这样的情况,更不可能发生。因为这是由李雪莲信访事项的性质和类型决定的。
李雪莲不服法院的判决而上访,这就是一个涉诉访。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属于人大、法院、检察院的职权范围,只能向有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反映情况并提出诉求。即便后来李雪莲不服公安机关的拘留而上访,仍然属于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与普通的信访问题不同,此类信访问题的处理化解,是法院系统和政法部门的职责所在,与政府扯不上关系。因为现代司法制度与古代的司法制度大不相同。
在古代,政法合一,地方行政长官什么都管,行政司法一肩挑。既要处理地方杂事,还要负责审判案件,听讼断狱。若是造成了冤假错案,地方行政长官就是被追责的对象。但是,现代的行政司法已分家。老百姓打官司,直接去法院,由法官负责案件的审判工作。县长、市长等地方行政首长并不负责审理案件,因此也无需对诉讼案子的后果负责。李雪莲再怎么上访,其压力也不会落到县长、市长头上,只会传导到法院系统和政法部门。就算是李雪莲闯了大会堂,有可能出面做工作的应该是法院领导和县、市两级政法委书记。更何况李雪莲的案子乃区区民事案,既不是涉及政府利益的“民告官”,也不是影响社会稳定的大型集体诉讼,与县长、市长何干?
在小说中,新上任的县长、市长为了保住乌纱,整日忧愁,压力山大,不得不屈尊纡贵地拜访李雪莲,绞尽脑汁地做她的思想工作,请求她息诉罢访。设计出这样的桥段,也太侮辱地方官员的智商了。能够坐上县长、市长高位的人,想必不是酒囊饭袋,行政不能干预司法,难道他们连自己的职责权限都分不清吗?对于地方官员来说,属于自己职责的信访问题都互相推诿地踢皮球,对于不属于自己职责权限的信访问题又有何动力去亲力亲为?
当然,地方政府都有维稳的任务,但这从来都是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的事儿。李雪莲住在拐弯镇里的某个村,按照信访的属地管理原则,她是拐弯镇的维稳对象,她多次上访导致的结果应该是和拐弯镇的干部们博弈。但是,《我不是潘金莲》却如此写道:
但赖小毛镇长当了五年,李雪莲就在拐弯镇下边的一个村里,年年告状,他却一直对李雪莲敬而远之。因为李雪莲告状,县上每年开年终会,都批评拐弯镇,说镇上“维稳”这一条没达标,不能算先进乡镇;赖小毛从县上开会回来,却交代镇政府所有的干部,宁肯不当这个先进,也不能阻止李雪莲告状。因李雪莲告状是越级,不阻止,她不找镇上的麻烦;一阻止,一不越级,这马蜂窝就落到了他头上(见第二章第三节)。
一个镇干部,对自己属地的涉稳人员不管不问,而且还阻止其他镇干部过问,任由一个老上访户进京“越级访”、“非正常上访”,这样的情况,在现实生活中,是绝不可能发生的。
说了这么多,刘震云先生若还有不明白的,不妨去看看真实的信访案例。就拿上访妈妈唐慧来说吧!她的案子举国关注,甚至直接推动了劳教制度的废除。唐慧无疑是中国众多上访者中最高调最成功的一位。她的案子就是一个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她的影响那么大,可曾见过哪个县长、市长登门做她的工作?她的户籍地是富家桥镇,富家桥的镇干部可有不管她?
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跑。现实生活中大量的案例足以揭示出信访制度的真谛。刘震云先生既然号称自己的作品直面社会,却为何不如实地反映现实生活呢?该有的没有,不该有的全有。信访的工作机制不了解、信访的属地管理原则不知道、信访的责任主体分不清……,实际信访活动中必不可少的信访元素在小说中都看不到。这算哪门子的信访小说?喊一声“冤枉”就当成是上访,我呸!别糟蹋信访制度了。说白了,《我不是潘金莲》就是一个非古非今的“四不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