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登录
美国中文网首页 博客首页 美食专栏

告状的玫瑰 //www.sinovision.net/?73771 [收藏] [复制] [分享] [RSS]

x

博客栏目停服公告

因网站改版更新,从9月1日零时起美国中文网将不再保留博客栏目,请各位博主自行做好备份,由此带来的不便我们深感歉意,同时欢迎 广大网友入驻新平台!

美国中文网

2024.8.8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转载:湖北明年6月底前各级政府部门”标配“法律顾问

热度 1已有 1489 次阅读2015-12-17 07:16 |系统分类:时政资讯| 规范性文件, 湖北日报, 政府部门, 街道办事处, 行政决策 分享到微信

转载:湖北明年6月底前各级政府部门”标配“法律顾问
编辑删除转载2015-12-17 18:32:14

湖北日报讯 (记者王馨、江卉、通讯员金安祠)日前,省政府印发《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2016年6月底前,我省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普遍建立和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2018年全面形成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相适应的政府法律顾问体系。

《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要建立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法律专家和律师参加的专兼职法律顾问队伍,政府法制机构负责人担任本级政府首席法律顾问。县级以上政府依托本级政府法制机构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室,县级以上政府各部门法制机构承担本部门法律顾问日常工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明确有关内设机构负责本级政府(机构)法律顾问日常工作。县级以上政府法制机构要建立政府法律顾问智库,实现资源共享。

根据《意见》规定,政府法律顾问可参与本级政府、本部门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或法律风险评估;参与政府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参与本级政府、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中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为本级政府、本部门重大民商事行为提供合法性审查或提供法律咨询、论证意见;代理本级政府、本部门参与诉讼(仲裁)活动和处理非诉讼纠纷;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承办聘任单位交办的其他涉法事务。

《意见》还详细规定了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应当具备的条件、选聘程序以及履职要求、运行机制、管理保障等问题。

据悉,省政府高度重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已于2005年设立“省政府法律顾问室”,与省政府法制办合署办公。至今,该室已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各类法律顾问事项922件,数量呈逐年增长趋势。


免责声明:本文中使用的图片均由博主自行发布,与本网无关,如有侵权,请联系博主进行删除。







鲜花

握手
1

雷人

路过

鸡蛋

刚表态过的朋友 (1 人)

发表评论 评论 (1 个评论)

回复 woodyonge 2016-7-30 19:54
篡政几十年,什么时候真正依法治国了?宪法、法律在这个国家很多时候连擦屁股纸都不如。完全就是装门面的,或是用来欺压老百姓的。

facelist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 注册

 留言请遵守道德与有关法律,请勿发表与本文章无关的内容(包括告状信、上访信、广告等)。
 所有留言均为网友自行发布,仅代表网友个人意见,不代表本网观点。

关于我们| 反馈意见 | 联系我们| 招聘信息| 返回手机版| 美国中文网

©2024  美国中文网 Sinovision,Inc.  All Rights Reserved. TOP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