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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夫进行时(41)————特别代理民告官

已有 2348 次阅读2015-6-27 03:19 |系统分类:杂谈| 委托书, 律师, 法则, 挑战, 官府 分享到微信

说来惭愧,2015年以前,我从没看过专业的法律书籍,总认为只要自己遵纪守法,实在没必要学习那些乏味的法律知识。但是,在2015年之后,我开始陆陆续续地购买法学专著,每天硬着头皮啃读枯燥的法律条文。之所以出现这样的大逆转,是因为残酷的现实教育了我——生活在中国,即使保证自己不犯法,但说不准就有违法的人和事缠上你。如果没权没势又没钱,最好还是多学点法律知识是正经。

一直以来,我都是走信访程序反映自己的问题,这一走就是10年。直到今年3月6日,荆州市公安局沙市分局将我丈夫拘留了10天,我才开始接触司法,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利。当然,这要感谢新《行政诉讼法》的颁布实施,正如沙市区法院一位庭长所说:“真的要感谢习近平为你们开了一个口子。”

口子虽然开了,但并不等于自己的权利就一定能得到保护。自古以来,“民告官”就是一大难事。“屈死不告官”,“民不与官斗”,是生存在中国的最基本法则,道出了多少无奈和辛酸。几千年的处世哲学告诫中国老百姓:要忍辱负重,要安分守己,因为官强民弱,官尊民卑,老百姓斗则必输。即使社会发展到了今天,此种状况仍然没有多少改变。

在我的亲朋好友中,没有人是律师,我也从没和律师打过交道。只不过从2014年开始,我陆续关注了许多律师的微博账号,并在电话里向一两个律师咨询过几个问题,不知道这算不算朋友。虽然我的法律知识是如此贫乏,法律经验是如此欠缺,但我还是决定全权代理丈夫的案子,不要法援,不请律师,凭借自己的力量打完整个官司。这倒不是狂妄自大,只因为10年的上访早已掏空了家底,我已经没有经济实力了。而且我认为只有自己才最了解自己的案子。

每一个走进法院进行诉讼的人,都希望把官司打赢。但是,对于“民告官”中的老百姓来说,这又谈何容易!只要查一查资料就知道,在“民告官”中,“民”的胜诉率常常都在30%以下,有的甚至只有2%。即便是专业的律师,也很难告倒官府,何况我一个从未走进法院大门的女人。匆匆忙忙的临阵磨枪总是比不上久经沙场的自信从容。面对平生第一次的法律操练,如果说没有一点压力,那肯定是骗人的鬼话。

既是原告妻子,又是原告的诉讼代理人,这样的双重身份,估计少有人能够获得。既然命运安排了这一段经历,怎能不好好把握珍惜?敢于挑战政府部门的权威,巾帼照样不让须眉。勇气也好,本能也罢,既然生活在这个时代,那你就别无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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