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程依华,男,是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市民。
2005年,我家居住的喜雨街进行危房改造,是荆州市政府大力宣传的为民办好的十件实事之一。然而拆迁伊始就充满了血腥与暴力。
2006年8月24日晚上九点多钟,荆州市房管局工作人员金海带人冲进我家大肆打砸,将我妻子石润英打得遍体鳞伤,司法鉴定为轻伤,被荆州市公安局立为刑事案件。
惨案发生后,我和家人多次上访投诉,可打人凶手始终逍遥法外。被打后,我妻子失去了工作,伤病缠身,至今抱病在床,无钱医治。而荆州市公安局和信访局一起弄虚作假,捏造事实,欺骗上级领导机关说我们的问题得到了解决,我妻子被打的刑事案件已经案结事了。
今年,我听说中央政府十分关注民生,心中充满了希望。3月2日中午,我和沙市访民凡健坐上开往北京的客车。3月3日凌晨4﹕30分,客车行至河北涿州检查站时,我和凡健被河北公安警察赶下客车,警察收走我俩的身份证,然后把我俩扣押在涿州公安检查站高速公路交警总队里。8时45分,我们被移交给荆州市驻京办。
在驻京办,荆州市公安机关的警察说我违了法,我说自己是来反映情况的,要求打黑除恶,捉拿凶手。荆州市警察说国家规定两会期间不能上访。他们夺走我的手机,逼我认罪,我不签字,他们就刑讯逼供,将我双手反扭到脑后,强行给我戴上了手铐,使我的精神和肉体受到了极大的折磨。
《信访条例》第三条明文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畅通信访渠道,为信访人采用本条例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提供便利条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两会期间,国家信访局、公安部等信访窗口任然正常办公,接待来访群众。然而河北省涿州市公安局却在交通要道上,设立关卡岗哨,公然截访,任意剥夺守法公民的人身自由。荆州市公安局不但恶意蒙骗群众,而且滥用刑具迫害上访人。这样的行为,难道就是在执行中央的政策吗?
我是个普通百姓,始终奉公守法。今天把自己的遭遇写出来,贴在这里,谁是谁非,供广大网友评说,到底是谁在践踏法律?
湖北公民:程依华
201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