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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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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天涯
中国婚姻大多数情况是女方嫁入男方家庭做媳妇,按照新婚姻法,一旦离婚,大都数女性就要净身出户。按照现在的房价水平,这些女人全部都要变成无家可归的人。不要跟我说什么男女平等。男女平等是建立在义务和权利对等的情况之下。
新婚姻法没有考虑女性生孩子对生理的影响有多大。而且没有考虑女性生育子女导致的天然弱势地位。
在中国,女性上班的比例不高,女性普遍依赖于男性的经济能力。男女结婚,普遍情况也是男方要承担主要经济支出。如果夫妻几十年下来,没有感情离婚了,难道让为之生儿育女的老婆净身出户?这样合理吗?做为一个男人,我非常的不解。
我认为,女人在一个社会地位的高低,决定了其子女地位的高低。也就是说,尊重女性,本质是善待自己的子孙后代。如果一个家庭,妻子没有地位,说不上话,那么相应的,其子女必定没有得到良好的养育和照顾。
一个社会能否快速发展,取决于孩子们是否得到重视。所以西方国家一贯尊重女性,本质是对孩子的优待。是对女性养育子女的尊重。新婚姻法完全无视这一客观事实,本人非常不解。
这样的法律,就是鼓励女人不要生孩子,而是去工作。完全违背自然规律,违背社会现实,简直就是在断中华子孙的后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