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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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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海明律师提出“修改诉状动议”以来,莫虎已经表示反对,并且对该动议向法院递交了“抗辩书”,按照法院规定的时间,海明应该在本星期五即8月12日前,对莫虎的“抗辩书”提出他的答复意见。海明等不到星期五,今天就向法院递交了他的答复(法院文件登记号71和72)。
我们本来指望在海明的答复中,看看他如何逐条批驳莫虎先前提出的“抗辩书”,但是出乎意外的是,海明竟把桑兰已经递交了两次的文件,又原封不动,重新向美国联邦法院递交了一次。也就是说,海明抗辩莫虎“撤诉动议”用的是这份文件,海明抗辩莫虎“惩罚动议”用的也是这份文件,如今海明答复莫虎反对“修改诉状动议”的,还是这份文件。这三个动议性质完全不同,海明却用同一份文件来应对,真是令莫虎哭笑不得。难道这就是海明的“四两拨千斤”战术?
在今天上交的文件(第72号)中,桑兰再一次说中国的政体是“极权主义”,再一次使用了江、李、吴、贾、罗、伍等领导人和刘、谢、莫合影的照片,再一次说这些领导人不是民主选举产生的,再一次.......
如果还有人以为这是别人给桑兰“栽赃”,那么同样的事情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桑兰就没有理由再推托责任,只能承认这是她自己的主意了,除非是她已经完全被海明所劫持。至于海明,他已经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先是用桑兰自己的名义递交文件,并要她在其上签名画押,其后又说具体内容是他律师楼“枪手”所写,言下之意是与他无关。
这一回,看来陈卫华也没法为桑兰辩护,桑、黄、海再合唱多少遍“红歌”也不顶用了。如果要给桑兰选择一顶什么帽子,我认为“不择手段”这顶帽子最合适她戴。呵呵.......
不管怎么样,双方该递交的文件现在都已经交齐了,下一步就等待法院的裁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