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中国庚友
首发:2009年6月
“仓廪实而知礼仪,衣食足而知荣辱”。多少年来,人们一直以为,物质生活条件好了,物质财富富足了,道德文明自然随着上去了。对于日常生活中的个别人来说,其情形也许如此;对于社会生活中大多数的人来说,其实大不然。
自私有财富诞生以来,特别是自资本降生人间以后,人类社会的历史反复印证着一个原理:物质财富与人类道德存在天然相克的关系――财富越富足,道德越堕落。只有通过必要的健全的社会制度力的约束,才能促使物质财富与人类道德相容相生。
在以市场经济为主体的社会条件下――遑论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或其它性质的市场经济,人们――遑论个体、集体或各类群体,对包括生产、生活、交换、积累等形形色色需要在内的物质财富的渴求和追逐――遑论通过合情、合理、合法或非情、非理、非法的手段,一定要导致人类道德的堕落――遑论基本人伦道德、职业道德或社会公共道德。
由此及彼,由近及远,推而广之:古今中外乃至将来,一切推崇和维护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和其它物质资料私有制的社会,或者说以私有制为基本制度的社会,遑论统治者如何采取德治、法治或其它治理手段,遑论被统治者如何呼唤教育、监督和惩罚手段,都不可能遏制物质财富对人类道德的异化作用,或者说无法消除物质财富不间断地刺激、无限制地放大人性恶的一面。
反之,当且仅当在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本制度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或其它相类似或更高形式的社会条件下,与之相应的德治、法治或其它治理手段,才能把物质财富带来人性恶的一面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同时把物质财富带来人性善的一面无限放大,基本消除物质财富对人类道德的异化作用,保障人人过上人之为人的健康生活。
倘若大家基本赞同关于物质财富与人类道德关系的结论,那么对于当今中国社会的黑恶势力以及其它丑恶事物,对于其必然的发生、发展乃至消亡规律,大家自然会有一个更为本原的理性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