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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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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所机关幼儿园获财政拨款6863.56万元——广东省财政厅提交的《广东省2011年省级部门预算草案》(下称《草案》)显示出的这个信息,一石激起千层浪。
在《草案》中,八所机关幼儿园以广东省委政府部门下属事业单位的身份,获得财政拨款。其中获得最多的是广东省育才幼儿园一院,2011年预算高达2404.03万元;其次是育才幼儿园二院,预算1533.68万元(详见附表)。整体预算较上一年度的5731万元增长了19.8%。
这些支出分列在各省级部门,如省委、省政府、省公安厅的单位预算表内,其性质相当于该省财政对这些机关干部福利待遇的投入,并非教育开支项目。
早在七年前的2004年,这一做法即在当年的广东省人大会议上掀起轩然大波。面对当时广东省财政为四所省属公办幼儿园列支近2000万元的财政预算,时任人大代表张招兴在向广东省财政厅发起的“询问”中问道:“公共财政用来养公务员是应该的,但为什么还要养公务员的儿子、孙子?”
此后,同样的问题几乎年年受到代表和委员的关注。在1月22日的广东省人大十一届四次会议审议中,《草案》也最终获得“高票通过”。
这其实并非广东省财政所独有措施。据当地媒体报道,2009年广州市财政局在向社会公开财政预算时,被发现有九所机关幼儿园享受了市财政预算6000多万元。
广东省其他县市、全国其他省市,亦不同程度存在同样的问题。一些省市的类似问题并未曝光,原因仅是当地未向人大或社会公开财政预算。
广东省财政自2003年起向省人大会议公开财政预算,人大代表面对的预算报告从薄薄一页纸变成数百页的“大部头”,108个省级部门都必须向人大提交预算报告。因为预算比过去清晰透明,人大代表对财政预算的审计也从“点头、拍手,一致通过”的状态,过渡到能在一定程度上发挥审查、监督功能。
但中国人民大学政治学教授任剑涛对本刊记者说:“在预算公开方面已走在全国前列的广东,能否令公共财政的支出公共化,能否关注到更多困难群体的权利,而非为特权阶层锦上添花,这是考验其财政体制改革成效的另一个重要指标。”
公私有别
财政对机关幼儿园的倾斜性投入,人为地加剧了适龄儿童“入园难、入园贵”的困境,也使“教育不公平”的状况更为严峻。
综合广东省教育厅的统计结果及当地媒体的报道,至2010年底,广东省内共有幼儿园11161所,其中享受财政预算全额和差额拨款的幼儿园约410所,约为总数的3.6%,其余皆为民办或官办(集体办)转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总数为270.9万人,学前3年教育毛入园率为82.57%,而享受财政拨款的幼儿园所容纳的学生总数不超过8万。
广东省政协委员吴瀚告诉本刊记者,在广州等中心城市,绝大多数民办幼儿园或因场租等成本过高,或为了多牟利,只好削减教师工资。逾半数幼教工资月均1500元至2000元之间,待遇低过保姆,且无完善的社会保障,有些幼儿园一学期就要换两三个教师。坊间还不时有幼教跳槽去当保姆的消息传出。
由于办学成本全部自担,这类幼儿园大多学费不菲——年均超过1万元。即使如此,供给不足的问题在人口密度稠密的社区依然突出,家长在为孩子选择幼儿园时备感痛苦。
如果对这类幼儿园办学质量不放心,在广州这样的一线城市当然不乏高价园可供选择。但这些园的学费少则在每年3万元以上,最高者达到每年12万元,非寻常百姓家庭所能负担。
与这些民办幼儿园相比,机关幼儿园的条件就显得分外优越。由于财政拨款逐年增长,机关园师资队伍普遍稳定且文化水平较高,校园宽敞安全,设施丰富齐备。更重要的是,学费低廉。
据本刊记者了解,机关干部子弟入读这些幼儿园,每月花费不过三五百元(含伙食费),最高者也不超过千元,园内管理好、伙食好。但机关幼儿园容量有限,非本机关干部子弟难以入内。为了争夺有限的几个“待售”空额,局外人士不仅要付高昂的赞助费,还得有“内部关键人”牵线搭桥,二者缺一不可。
据广州《信息时报》调查,广州的机关幼儿园(含省级园)赞助费近年来突飞猛涨,“如天河区的某高校附属幼儿园,2008年的捐资助学费为1.5万元/年,2010年则提到了2.5万元/年,一次性要交齐4年。而有家长透露,位于东风路上的某省一级幼儿园,捐资助学费更是涨到了12万元/3年!”
同样的情况也不同程度出现在国内其他大城市。北京朝阳区教委2009年的一项调查数据显示,90%的家庭希望孩子能够进入公办幼儿园。
2010年6月底,有媒体注意到北京昌平区某公办幼儿园前,一些家长为了给孩子争取一个学位,带着帐篷、行军床和躺椅,排队9天8夜。“这不算什么”,采访中一些人对记者说,“有些家庭为了获得一个优质幼儿学位,从孩子出生时就开始排队”……
在广东,只有占总人数不足3%的适龄儿童能有幸进入公办幼儿园。其中部分孩子的机会是家长高价购得的。
“孩子的学前教育已受到全社会的重视,但为什么质优价廉的学前教育成了只能特权阶层才能特享的待遇?”吴瀚在接受本刊采访时自问。
“老虎屁股”摸不得?
早在2004年广东省“两会”上,时任广东省财政厅副厅长的郑振涛在回应代表质疑时曾说,机关幼儿园社会化是改革方向,但在改革前,省财政仍然要拨款。
然而,七年过去了,人大代表们发现,广东省财政对幼儿园的拨款有增无减,预期中的改革也毫无迹象。
吴瀚告诉本刊记者,事实上广东的公立幼儿园改革早在20年前就已铺开。“在上世纪90年代的国企及事业单位改革潮中,当时有几千家幼儿园被推向市场,一些由公办转民办,一些虽然保留公办性质,但改成自收自支。不少幼儿园因为适应能力弱,被迫关闭。”
广东省教育厅的统计显示,到2006年底,全省政府部门和集体办的幼儿园仍有3681所,但真正享受财政拨款(含全额和差额拨款)的幼儿园只剩410所。
在延续至今的幼儿园改制运动中,这些幸存者几乎都是各地的党政机关和教育部门所办的幼儿园。
一位广东省人大代表称,这些机关幼儿园改制与否,不由财政厅局领导说了算,也不由主办单位说了算,“地方主要党政领导说了才算,没有他们的指示,谁也不敢动”。
广州市财政局长张杰明在接受本刊记者专访时表示,广州市财政局就有一个幼儿园,“2006年我到广州市财政局时(就任局长),曾经想把它关了,但很多人说,你不能关,很多职工的子女都在里边上学。”张杰明坦言:“更关键的原因是,它是机关事业单位,我一个局长无权去关。因为里边的教职员工都是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我无权说:我给你点补偿,你回家吧。”
他认为,这些年来,机关幼儿园的改革之所以纹丝不动,原因之一是大家没有对改革方向达成共识。
在此之前,他个人主张现有机关幼儿园应该面向社会招生。可是想挤进去的儿童太多,最后录取谁?“要么主要针对城市贫困家庭子女,大家抽签决定录取名单,或者价高者得。”他说,如果是后者,则财政减少拨款甚至不再拨款就有可能实现。
作为广州市财政局长,张杰明称,尽管此事社会高度关注,他个人仍只能按现有做法进行。“在没有得到授权之前,我没这个胆子改——我做的一切都是有法有据可依的,不是在偷偷地给幼儿园塞钱,不能一见到媒体报道,就像做了坏事一样,赶快把钱吐回去。”
革路在何方
据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理事长冯晓霞介绍,中国政府当前对学前教育的投入仅占到教育经费的1.3%,而国际平均水平是3.8%,对学前教育较重视的国家则占7%-11%。中国这有限的1.3%也“没有给到最需要的人群”,而是主要投给了各类公办幼儿园。
那么,学前教育改革方向何在?
“在布局不清晰的情况下,无论是提倡所有机关幼儿园都民营化,还是提倡所有民营幼儿园都公立化,都容易出问题。”任剑涛提出,当前最重要的是将各阶段教育都纳入一盘棋中考虑,合理分配财政和行政资源。
他说,在义务教育之外,还有两个教育端口也非常重要,需要政府尽职把守。“一个是学前教育,这是学生进入基础教育的端口;另一个是高中教育,是学生进入高等教育的端口。”无论从民众的现实需求还是各国实践看,这两个阶段都应该被纳入教育总体布局,在教育资源的配置、人才培养、财政投入等各方面都做出合理安排。
“这两个端口不一定要纳入义务教育,但跟义务教育一样,要强调教育的公平性。”任剑涛说,公平的意义在于任何阶层都有权享有公共教育资源。“如果你在预算安排上有倾斜性地把钱安排给党政机关幼儿园,就没道理要求其他阶层的民众付高额费用进行幼儿教育。把这个概念弄清楚,才能讨论公办和民办如何匹配、公共预算资源和行政资源如何匹配的问题”。
2010年底,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实际指向由国家财政支持学前教育的方向。
《意见》提出四条措施,一是“预算有科目”,这是根本性的制度要求,即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二是“增量有倾斜”,即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三是“投入有比例”,即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要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占合理比例,并在未来三年有明显提高,尽快扭转财政投入不足的局面;四是“拨款有标准”,要求各地研究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保障幼儿园的正常运转。
《意见》若能得到实施,则学前教育这一关联甚广的民生问题有望逐步缓解。为响应《意见》精神,目前包括广东在内的各大省市正在制定实施办法。
1月21日,广东省政协委员吴潭伟也在广东省政协会议上“代表小朋友”向大会提出,建议各级政府应把学前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落实农村每镇一间公办幼儿园,城市每5万人口一间公办幼儿园。他说,“入幼儿园难成为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学前教育的发展已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
不过,中国已不是首次提出要重视学前教育。2003年国务院转发的13号文件也曾明确提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保证幼儿教育经费投入,全面提高保育、教育质量。不得借转制之名停止或减少对公办幼儿园的投入等。
“后来证明,其法律意义大于实践操作的意义。”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学前与特殊教育系主任蔡迎旗在其《我国幼儿教育财政体制的沿革与创新》一文中写道,中国幼儿教育经费投入稀少有其体制上的原因。
“在农村,税费改革后,乡、区政府几乎没有财政收入,农村幼儿教育投入的职责如果不上移,则幼儿教育的财政支持缺乏主体;在城市,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是‘硬任务’,在国家和地方的教育资源总体短缺的情况下,越是强调义务教育,幼儿教育资源的结构性短缺就越严重。”蔡迎旗提出,除非把投入比例、对欠发达地区的转移支付比例以及各级政府的分担比例写入法律,并列明违法的责任条款,否则不能解决学前教育的尴尬处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