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11月开始,针对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官官相护,对民告官的行政案件严重不作为的情况,我在市人大网上的《主任信箱》上给殷一璀主任写了三封信,可是,半年过去了,这些信都石沉大海。所谓“主任信箱”完全形同虚设!
我认为,党的领导不仅是一种权力,更是一种责任。邓小平曾经说过:“领导就是服务”。
下面是我给殷一璀主任的第四封信,希望能够得到答复,谢谢。
民告官,要法院依法答复,为什么这么难?
2012年,50岁的我,经过五年努力,终于通过了司法考试。但当我去向上海市司法局申请《法律职业资格证》时,却被告知,由于我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没有在学信网上注册,所以,考试成绩无效。
我立即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状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单位。但上海黄浦区法院却在一年多的时间里没有按照法定形式给我答复。其间,立案庭的普法官只是口头告诉我,要我自己去“上访”。
我国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明文规定,人民法院接到公民提出的行政诉讼后,应该在7日内予以书面答复,或者是《立案通知书》,或者是《不予受理裁定书》,为什么黄浦区法院却不作为?!
我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多次起诉和投诉,二中院只是简单地把我的投诉信转给黄浦区法院,未做任何处理。
请问,民告官,要法院依法答复,难道就这么难吗?
人大是我国的权力机关,担负着监督一府两院的重要职责,难道能够不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