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龙集团-----一个巨大的黑金帝国
已有 1437 次阅读2014-4-21 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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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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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1·10”枪响之后
2009年1月10日,一个暖冬的午后,四川广汉市鸭子河堤的露天茶铺里,坐满了喝茶、“摆条”的人们。茶铺老板娘四岁的女儿坐在椅子上玩玩具,旁边还有一个给人掏耳朵的男子。
突然,三名年轻人疾步而入。老板娘刚想问他们喝什么茶,却见三人径直走向一桌客人,走在前面的年轻人掏出一杆枪,朝桌台边一名毫无防备的男子开了三枪。
所有人开始四散奔逃。被击中者的同伴徒手还击,但紧跟而来的两人拔出枪来朝他们射击。据在场的证人事后回忆,枪声“像炸鞭似的响了好多下”。20秒后,开枪的三个年轻人迅速离开,留下了三具布满弹孔的尸体,以及一地的弹壳,现场还有两人被流弹击伤。
这起发生在闹市区的杀人案当时震惊四川省内外。“一切发生得非常快,就跟香港黑帮片一样。”5年后,谈起这件事情的老板娘仍然心有余悸。
枪响后不多时,当地公安机关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勘察、盘问。鉴于案情重大,四川省公安厅成立专案组,先后抽调200余名民警加入。不久,专案组相继在德阳、广汉、重庆等地成功抓获直接实施枪击的犯罪嫌疑人张东华和涉案嫌犯文香灼、旷小坪、袁绍林、孙长兵等人,缴获4支枪和40发子弹。
被杀的三人中有一名叫陈富伟,是广汉有名的“操哥”。经查,死者陈富伟与刘维素有矛盾,两人在广汉“势不两立”。
刘维,1969年出生,高中文化,案发时为广汉市乙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还曾担任过2008年北京奥运火炬手,在当地,无论是生意场上还是“操社会”群体中间,刘维均极有影响力。
经侦查,刘维与此案有重大关联。尽管案发后即实施追捕,公安部将其列为通缉逃犯,但一直到2013年,刘维都无法归案。而因刘维未到案,案件无法按期审理,且一拖就是4年多。“1·10”案及其相关系列案件的久侦不决,引起公安部的高度重视。公安部成立专门工作组,将包括此案在内的系列案件设为“1·10”专案,进行跟踪督办侦查,并于2013年3月、4月先后指定北京、湖北两地公安机关“接力”侦办。随着侦查的步步深入,一个前所未见的特大涉黑犯罪集团渐渐清晰……
上篇
浮出水面
事实上,案发后刘维逃逸一阵子后即潜回了家乡,且一直待在广汉。
前期秘密侦查发现,刘维迟迟不能到案的原因,是他有个在四川政商两界都“相当有能量”的哥哥。
刘汉,刘维二哥,1965年出生,大专文化,时为四川汉龙(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四川省商会副会长,曾任九届四川省政协委员、十届及十一届四川省政协常委。刘汉在政界及商界的人脉关系颇广,正是因为他凭借职权关系处处妨碍办案,才导致刘维案发后5年都无法归案。
一个细节是:案发后不久,警方根据掌握的线索传唤刘维到公安局接受讯问,刘汉以四川省政协常委的身份打电话给省公安厅某领导,说“家里人等着他吃年饭”,要刘维回家。一个小时后,刘维便被放回。
公安机关发布刘维通缉令后,刘汉明知刘维涉案,却在其藏匿期间两次前往看望并提供烟、茶叶等生活用品。2011年,刘维向刘汉写信透露自己需要钱用,刘汉得知后,拿出50万元通过他人转交给刘维。而当其兄长刘坤因窝藏刘维也被公安机关追捕而躲藏时,刘汉指使保镖桓立柱向刘坤汇款200万元。
通过前期侦查,专案组发现,刘汉涉嫌包庇窝藏刘维仅是冰山一角,其真实面目骇人听闻——以刘汉、刘维为首的组织成员涉嫌策划、参与了从上世纪90年代末以来的多起命案,其中包括1998年绵阳小岛项目开发过程中村民熊伟被害案、1998年广汉街头周政被害案、1999年绵阳王永成被害案等等;同时,刘汉还涉嫌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谋取巨额利益。
随着侦查的深入,专案组逐步摸清了刘汉、刘维涉黑犯罪集团的轮廓及发展轨迹:
1993年以来,刘汉与刘维、孙某某(另案犯罪嫌疑人)等人通过在四川广汉、成都和上海、重庆等地开设赌博游戏机厅、经营建材、从事期货交易等活动,逐步积累经济实力。自1997年起,刘汉、孙某某在四川绵阳注册成立汉龙集团,并以汉龙集团及其他经济实体为依托,伙同刘维先后网罗一批骨干成员,通过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通过其他手段获取巨额经济利益。
2000年,刘汉将汉龙集团总部迁至成都,进入矿产、电力、证券、股票等行业非法谋取暴利,短短十几年间资产高达400亿元,并继续以黑恶作支撑,扩张地盘,成为四川成都、德阳、绵阳等地人人皆知、闻名胆寒的“大哥”。同时,用金钱铺路,向当地政权组织渗透,获取四川省政协常委等头衔,织成了一张复杂的社会关系网,建立了一个庞大的组织体系,膨胀成为一个巨大的黑金帝国。
刘汉披着民营企业合法经营的外衣,戴着省政协常委等光鲜的“红帽”,却干着涉黑组织的勾当,社会影响极大极坏。专案组报公安部研判后,决定对刘汉、刘维及其涉黑犯罪集团的骨干人员实施抓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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