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考公务员,政治审查是存在着问题的。你必须和单位的党支部和居住地的居委会搞好关系,否则,你怎么能肯定,他们不说你坏话?我本来还以为,只要本人没有受过行政处分,或者没有因为犯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政审就没有问题。现在看来,没有那么简单。百度里有招公务员的政审标准的内容,说亲属里有被判刑的,或者亲属在国外有危害中国国家安全行为的,一般就认定政审不合格。我认为,政审应该只审本人,与亲属有什么关系?这不是株连吗?还有本人有“犯罪嫌疑,没有查清楚的”,也应认定为政审不合格。既然还没有查清楚,没有被法院的生效判决认定为有罪,就应该假定他没有犯罪。你怎么能够凭捕风捉影的事,就剥夺公民考公务员的政治权利呢?
我在二十年前还考过户籍警,笔试成绩也是名列前茅。面试时,考官说我是一个文人,不适合做警察。这件事也就算了,但我听说,有人是因为亲属里有人有“精神病史”,所以政审不合格。你到底是审查本人,还是审查亲属?如果有这个条件,在公开招考的时候,就应该说清楚。
还有更加可恶的,如果是政审不通过,用人单位不会告诉你没有录取的真实的具体的原因,让你以为是面试不合格,使你一次次考,却永远不会被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