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8岁那年,进入国有企业工作,当时是固定工(铁饭碗),有劳动保险,就医完全免费。工作也比较轻松,每天实际上只工作半天,下午虽然不能回去,但也没有什么事情做。有人生病,请长病假,也能够拿80%的工资。
以前认为铁饭碗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体现,后来实行改革开发,认为铁饭碗不仅不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体现,反而是中国用工制度的短处。
上海作为改革先锋,率先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实行全员合同制,这时,我已经进入中学,担任教师。2003年,我快40岁了,由于积劳成疾,我病倒了,生病期间,由于生源减少,两校合并,需要裁员,而我的合同到期了,我又不满足“退养”的条件(需要55岁),于是,我便失业了。由于我的病是由于积劳成疾造成的,所以,身体恢复需要有一个过程。等我身体基本恢复,想去工作了,发现已经找不到工作了,至今已有10年。由于中国社会的年龄歧视,快50岁的我,更加找不到工作了,我可能连续失业20年。
我曾经和政府部门的干部交谈过这个问题,她说现在实行“市场经济”,你应该找市场,而不是找政府。我反问她:“什么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它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有什么区别”?她避而不答,在我的追问下,她说:“现在所谓的社会主义只是说说而已,你怎么能够当真呢”?
只是说说而已吗?宪法规定,中国实行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中国坚持依法治国。怎么能够只是说说呢?
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当然是优越的,但让人连续十年失业的具体制度绝对不会是好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