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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香公主《网络新规:文化之幸,大国希望》

热度 5已有 3471 次阅读2013-9-12 01:35 | 天香, 网络 分享到微信

   今天一早,就在手机上收看了“二高”针对现行网络诽谤为主的现象发布的一系列司法新规定,包括了细节和讲解。这是继“新七条”后,非常漂亮的组合出击。在当今网络通信发展迅速、影响巨大的情势下,对网络生活和网络形态的持续而又健康的发展,提供了及时坚实的法律依据,为网络文化以及与此相关的社会文化、社会文明和社会精神之建设,打下了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要基础。

   高院成立于194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法律审判机关”,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致通过的国法,同时负有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的权利、职责和法律义务。高检成立于195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法律监督机关”,检察长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任命,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必须向全国人大做年度工作报告。

   今天,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向全国人民发布的,对“网络诽谤使用公诉七种情况”的介绍和宣讲,体现了国家与时俱进的信心、决心和能力。在“网络文化管理新七条” 之后不久,重述和强调了网络文化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为中国网络文化建设和发展提供了更为具体和明确的法规保障。(以上三段为转贴,非抄袭,链接:http://blogger.sinovision.net/home.php?mod=space&do=blog&uid=33558&id=209751

   详读网络新规,不得不感叹一个进步先进国家的气质和人民精神的气质,这是重要的战略性出手。(此句为移花接木式借鉴链接与上一处一样)

   以听雨潇潇事件为例,假定听雨潇潇博主并非香消玉殒,事主明知其未身故而坚持传播其身故的消息,她将在有可能的情况下将传播其身故的事主告上法庭,假定该条信息被转发五百次,点击超过5000次,给该网友的生活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发布不实消息的博主将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这样的事件以往比在希特勒很多复杂的情形里的不冷静还要令人愤怒,现在终于有法可依了。

   以圣诞节以及前前后后的辱骂为例,网络侮辱罪也终于有法可依了。

天香公主《网络新规:文化之幸,大国希望》_图1-1


    先不说涉嫌违法者是否是家有总理级人物及一大打普林斯顿法律专业的律师,是否懂心理学,是否懂现代艺术,是否懂文学逻辑和演绎,是否懂起码的做人道理,是否懂如何做到自己通过修身养性,益于天下,是否在中国,仅凭其以上作为,中国网络文化新规定就能以上几种行为于不复,美国法律对那种肆意诽谤、谩骂、侮辱、构陷、诋毁和骚扰的人,也能绳之以法。

   对其历来通过相同方式对人发起的此类恶劣行为,以及你对大众文化公共平台造成的损害、对博友正常交流里与你意见不一而由你引起的对家庭生活、工作秩序以及精神造成的种种侵害。我们保持对你的控告权。

   你必须合时合度合乎情节地,向每一位由你造成以上损害和侵害的人做出书面道歉,并保证此类事情不再发生。否则,我们将一直保持我们的申诉权利。一旦进入程序,就由不得你临场改换口吻,欲所欲为了。将可有的诉讼送到你手里,相信我,无论在中国和美国都可以做到。

   你过去和现在非理性、非正义、非公平和非道德的种种行为,你将会承担必要的责任。

   中国辉煌的重建,不再是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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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9 个评论)

回复 ImYoona 2013-9-15 20:54
翰山: 尽管国内立法,也需要立法,管一管网络,我个人认为,不应该把网络和现实生活结合到一起去。两年前,贝壳讨论捐款(好像是给岳东晓打官司的对手),我表示反对, ...
翰山也许不知道,这是一篇模仿文。是基于我插图里的那位博主的博文(文中有链接)和他对网友mgzww999说的话。其实我们长期居住在美国的网友对国家的新规定的看法应该大多相似,不过美中网的确是声明网友要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的。
回复 翰山 2013-9-15 20:22
ImYoona: 好的,美中网要遵守国家网络文化管理的新规定,是应该处理一下这样的劣博了。到时请你点评。请解释一下(2),不记得里面说的典故了。 ...
尽管国内立法,也需要立法,管一管网络,我个人认为,不应该把网络和现实生活结合到一起去。两年前,贝壳讨论捐款(好像是给岳东晓打官司的对手),我表示反对,原因之一就是,大家明明是上网来玩的,弄个捐款,和现实生活联系在一起,还由此来裁决人的道德高尚与否,实在是不必要。
回复 shiling 2013-9-15 12:33
刚才看了一遍,人物够多的哈,事情也有几件。从头翻了30页。http://princesstiane.i.sohu.com/blog/view/245366781.htm
天鹅还真是个有故事的人。在某些页面里一两个小时内出现的诗词反映出的情感跳跃性很大。美中网博主也出现了一些,天鹅与他们似乎还有感情纠葛。呵呵
不看了。

谢谢提供
回复 鸡生蛋 2013-9-15 11:49
shiling: 失敬失敬,你居然是美中网的老人。天鹅的这个留言可否给个链接。
我是翻看以前的老贴。
回复 ImYoona 2013-9-15 11:28
shiling: 失敬失敬,你居然是美中网的老人。天鹅的这个留言可否给个链接。
http://princesstiane.i.sohu.com/blog/view/218819229.htm
回复 shiling 2013-9-15 10:28
鸡生蛋: 天鹅公主以前的文章,至今还记得,那个“金鱼”不就是今又是吗,她说金鱼在某人的博客里的留言简直是“当众做爱”。 ...
失敬失敬,你居然是美中网的老人。天鹅的这个留言可否给个链接。
回复 ImYoona 2013-9-14 11:52
鸡生蛋: 天鹅公主以前的文章,至今还记得,那个“金鱼”不就是今又是吗,她说金鱼在某人的博客里的留言简直是“当众做爱”。 ...
谢谢,想起来了。
回复 鸡生蛋 2013-9-14 11:48
ImYoona: 好的,美中网要遵守国家网络文化管理的新规定,是应该处理一下这样的劣博了。到时请你点评。请解释一下(2),不记得里面说的典故了。 ...
天鹅公主以前的文章,至今还记得,那个“金鱼”不就是今又是吗,她说金鱼在某人的博客里的留言简直是“当众做爱”。
回复 ImYoona 2013-9-14 08:44
鸡生蛋: 天香,建议出一篇文章,专门揭露今又是的劣行,一定要让这个伪君子原形毕露。

大概想了一下,建议包含以下内容:

题目:《中文网伪君子今又是劣行录》

内容: ...
好的,美中网要遵守国家网络文化管理的新规定,是应该处理一下这样的劣博了。到时请你点评。请解释一下(2),不记得里面说的典故了。
回复 鸡生蛋 2013-9-14 07:33
天香,建议出一篇文章,专门揭露今又是的劣行,一定要让这个伪君子原形毕露。

大概想了一下,建议包含以下内容:

题目:《中文网伪君子今又是劣行录》

内容:

(1)骂人野蛮下流话录。
(2)天鹅公主曾说过他的类似“当众做爱”下流话录。
(3)牛皮精选。
(4)无事生非,攻击网友录。
回复 随笔 2013-9-12 13:55
恕我直言,他这段话说的是太过了,而且他满大街追着别人骂也是事实,他骂我的话也不比骂你的好多少。不过,只要不是在他的博文中直接骂人,好像和政府新出台的7条就不太搭边,我倒是觉得过去的就过去了,除非他以后再说如此过火之话。
我说的是我的看法,就算小人劝小人一句。不过“写博是你自己的事”,你的博客你做主。
回复 ImYoona 2013-9-12 12:46
随笔: 除了刚刚发的这篇小人暴动博,他有在他博上直接发文骂你吗?
这样露骨的没看到过。从那天起他多次在评论里辱骂我。我这里有至一月三十日的统计,
http://blog.sinovision.net/home.php?mod=space&do=blog&uid=70618&id=186707
记得那一个月他想骂就骂,后来好象是你或金粉和他说不要到处骂大街。那以后我没常来这里,所以不知他以后还说过些啥。
回复 随笔 2013-9-12 12:05
除了刚刚发的这篇小人暴动博,他有在他博上直接发文骂你吗?
回复 鸡生蛋 2013-9-12 11:56
让人诧异的是,圣诞节当天,今又是突然向天香发难,并且说出什么“在这特别的日子也不忘攻击别人”的话,印象中,不单是圣诞那几天,在我所知道的所有时间里,天香从来没有恶意攻击过任何人,今又是说话的确往往像说的自己,我认为把这篇文章献给今又是还是比较合适的。
回复 ImYoona 2013-9-12 11:37
随笔: 这段话今是在你博上留的,还是在他博上回的?
是在我博上留的
http://blog.sinovision.net/home.php?mod=space&uid=70618&do=blog&id=186429&page=8#comment
回复 随笔 2013-9-12 11:23
这段话今是在你博上留的,还是在他博上回的?
回复 shiling 2013-9-12 10:44
对律法问题俺不懂,更别说美国的法律。在网络里,在美国的一个重要节日里对一个普通网民有针对性地发出这样的文字。俺想请教关注的网友,有啥观点,不妨说说。网络已经参与到日常日常生活之中,与人们的生活密不可分,说不定哪天就会遇到这样类似的事情。所以有必要讨论一下,不要狭隘的认为是一种“窝里斗”,这是一种有备无患的预备,毕竟在那里工作,生活主要面对的不是俺们中国人自己。
回复 njhunter 2013-9-12 10:08
这篇也是你的回忆系列之一吗?
回复 鸡生蛋 2013-9-12 06:51
哈哈,有严重盗版的嫌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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