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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佛法官桑兰案建议书的初步解读

热度 7已有 4204 次阅读2013-4-22 23:35 | , , 建议书 分享到微信

佛法官近日签署了对桑兰案第四修改诉状的报告及建议书 (见https://skydrive.live.com/#cid=7FEF36E0883F31BF&id=7FEF36E0883F31BF%21302)。在第四修改诉状里,原告新加了时代华纳公司为被告。据礁石介绍 (徐晓冰新剧本出台 (续)--- 稳中求胜 home.php?mod=space&uid=79431&do=blog&id=173457),第四修改诉状共有十二个诉项。前三项是针对时代华纳。后九项是针对刘谢莫的。佛法官给沙法官的报告及建议书里建议准许时代华纳的撤诉要求。部分准许部分驳回刘谢莫的撤诉要求。具体而言,
四、基金财务(Accounting of the Fund): 控告存活;
五、其他财务(Accounting of Other Property): 控告驳回;
六、不当获利(Unjust Enrichment): 控告部分存活(与基金有关的部分存活,与其它财产如纪念品和医疗用品有关的部分驳回);
七、侵吞财产(Conversion): 控告部分存活(与基金和纪念品有关的部分存活,与保险收入有关的部分驳回);
八、违背信义义务(刘、谢)(Breach of Fiduciary Duty Against the Lius): 控告驳回;
九、违背信义义务(莫)(Breach of Fiduciary Duty Against Mr. Mo): 控告驳回;
十、诽谤(Defamation): 控告部分存活;
十一、侵犯隐私(Invasion of Privacy): 控告存活;
十二、 网络骚扰(Cyberharrassment): 控告驳回
所以是两项存活三项部分存活。

对照佛法官前年十一月对第三修改诉状的报告及建议书 (见岳东晓的解读:桑兰案部分成活,将进入取证阶段 home.php?mod=space&uid=65015&do=blog&id=112322 美联邦法院副法官作出建议,桑兰案部分控告成立。这些部分包括
1)被告之一对桑兰的诽谤(说桑兰懒惰,找不到工作之类);
2)侵犯隐私(包括未经允许使用桑兰的照片、形象、名字等);
3)违背信义义务。
另外,法官建议应该允许桑兰修改状纸,就被告侵吞捐款、不当获利等指控补充事实。其他的控告,如精神伤害之类,法官建议加以驳回) 和沙法官去年五月的判决(见普渡众生999的解读:联邦终身大法官沙法官对桑兰案判决 home.php?mod=space&uid=68888&do=blog&id=146420
1)允许桑兰修改状纸,就被告侵吞捐款、不当获利、侵吞财产的指控补充事实;
2)诽谤(说桑兰懒惰,找不到工作之类): 控告存活;
3)侵犯隐私(包括未经允许使用桑兰的照片、形象、名字等): 控告存活;
4)违背信义义务(刘、谢): 控告驳回, 但允许重新修改状纸补充事实;
桑兰案有两项是无条件存活,还有四项是有条件存活) , 可以看出桑兰这次的主要胜利是原来有条件存活的诉项如基金财务现在存活了,主要失败是对时代华纳的起诉被驳回了,假定沙法官接受佛法官的处理意见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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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3 个评论)

回复 PaybackIsABitch 2013-5-3 00:34
广告: 谢谢贴出佛法官的原文。


看完前面关于华纳公司的部分。

感觉就是:累。

为徐大棚累。因为他不得不花费大量时间精力研究佛法官说的理由,然后再花费更多的时 ...
补充一点,徐这边是父女两人免费为桑黄做牛做马。这父女档不图钱,就图个出名。

不过这之前想借娘娘出名的都没好结果,徐律师要多加小心才是。
回复 pdzs013 2013-4-24 15:51
http://yeyetown.com/home.php?mod=space&uid=65&do=blog&quickforward=1&id=82
桑兰案:大事回顾
回复 广告 2013-4-23 01:55
谢谢贴出佛法官的原文。


看完前面关于华纳公司的部分。

感觉就是:累。

为徐大棚累。因为他不得不花费大量时间精力研究佛法官说的理由,然后再花费更多的时间精力去琢磨如何对抗争辩,到浩如烟海的案例里寻找论据。

这都很耗力气。

如果这是给苹果公司做事,那么花多少精力时间也都值得,因为可以按时收费。

可这是给白眼狼兼铁公鸡桑黄办事。想讨回律师费? 别最后让桑黄再给起诉了就不错了,就像桑黄起诉前任律师。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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