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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兰案有望增添新被告

热度 22已有 11124 次阅读2012-8-2 03:58 分享到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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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73 个评论)

回复 shiling 2012-8-5 19:41
你猜?你还可以发动刘谢家的一起来猜。加上你们独特的联想
      
回复 douniwan 2012-8-5 19:04
shiling: 这篇东西看似有理,实则短视,脑残。
第一段直接无视了“情”“理”“法”之间的关联和差异。
第二段同样可以用刘国生的种种失误作对比,比如:纠合网络陪审团( ...
“洗白桑兰”是黄健的当务之急,“调度舆论”是黄健的名言,shiling是黄健手中一枚棋子,我们能相信这位先生自称仅是“看戏的闲人,说说闲话而已”的一个路人吗?
回复 shiling 2012-8-5 12:19
douniwan: 【桑吧转贴】
98年桑兰在美国惊人一摔,却意外得到无数光环,可是2011年开始的一场官司,却让她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由“微笑天使”变成了 ...
这篇东西看似有理,实则短视,脑残。
第一段直接无视了“情”“理”“法”之间的关联和差异。
第二段同样可以用刘国生的种种失误作对比,比如:纠合网络陪审团(刘国生),鼓励赞同2“011死磕”网民的骂损类短评(卓玛)。年龄对比:刘国生74岁  桑兰31岁。结论:犯错与年龄无关。给人的印象是刘谢蛮横,无理,自大,冬烘,愚蠢。
第三段的看法割裂了代理律师海明的道歉信与相关博客内容,停留在某一个时间段内并自以为是。关于薛伟森的看法,有当时“暧昧”“过于亲密”等报道(详见天香转发的有关报道及图片),包括桑兰的“怎么会没有呢”的亲口承认。并列条件:当时桑兰居住在刘谢的家庭里,(取证困难),无证人,这与莫虎律师的“过期”论结合在一起看,不能排除桑薛有性交的可能性。我的观点是:“强奸”是女性为保护自身利益的的合理辩解(不展开讨论,有兴趣的网友可以参看美国上世纪60年代有关“女性解放”“女权至上”的相关文章。(当时纽约时报上就有很多报道及案例))。桑与薛的司法诉讼涉及到司法管辖权的问题。
结论:第三段的出发点是不值一驳的,是短视的,是有偏见的,是中美不同社会基础以及发展的差异性的主观判断。另外,关于路平这个证人,我个人认为这个人的言论及证物的荒唐是不足以让原,被告和法院接受的。这个“证人”的出现,是令看戏党之一的我有一种这个证人有“被安排出现”这样的的感觉,从其出现到失踪,从其拿出的“证据”到其留存在海明手上的“证词”都非常荒唐。
从以上对这篇帖子前三段的辨析,可以得出与帖子的第四段截然相反的结论:
谁都会犯错,不吝他年龄大小。妖魔化桑兰的不是她自己,恰恰是刘谢及其团伙操作的结果,究其原因恰恰是中国人所处的转型社会还不能理性的处理“情”“理”“法”之间的联系和差异,国人对“法治”与“人治”在情感上的矛盾。对美国的司法制度的向往与中国传统的处理人际关系的矛盾。很多人对美国司法制度的向往与“叶公好龙”一样。在这个人群中包括刘谢这样的人,“农夫与蛇”,“白眼狼”这种同样是对一个“自然人”的侮辱性的语言,从这样一个旁观者的角度看,这种情感上的宣泄和网民对刘谢的同情感与桑兰在美国针对刘谢的官司有无关直接系呢?在我看来,这些言论对官司本身影响不大,用刘谢莫的话讲:“官司是在法庭上打的”。

另:斗嘴,谩骂这也是一种交流,语言有些特色,也是为了活跃这里的气氛。毕竟我们都是些看戏的闲人,说说闲话而已。
      
回复 douniwan 2012-8-5 10:20
shiling: 这条狗开始进入狂吠状态了。
           
【桑吧转贴】
98年桑兰在美国惊人一摔,却意外得到无数光环,可是2011年开始的一场官司,却让她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由“微笑天使”变成了魔鬼撒旦,是谁在妖魔化桑兰?

近年来,桑兰的负面新闻不断曝光,从保姆们到飞机们,大众看到了一个与“微笑天使”身份完全不相称的形象,刁蛮、任性、自私、刻薄。这还是那个身残志坚的微笑天使吗?人们的心中充满了疑惑。

2011年的官司,是一场从头到尾赤裸裸的闹剧,桑兰贪婪、狠毒的本性彻底暴露。为了虚幻的21亿,不惜与精心呵护10个月,后来又一直关心自己的恩人对簿公堂;甚至为达目的竟编造了一级强奸这种足以置人于死地的罪名,将一直呵护自己的“大哥”告上了法庭;为讨好西方媒体及大众,身披国旗却控诉国家为“级全”政府,甚至虚构了多年惨遭迫害的桥段。到此,人们终于看清了这位“微笑天使”的本来面目。

妖魔化桑兰的不是别人,正是她自己。或者准确说,是她自己的行为剥去了曾经披在她身上美丽的画皮,露出了魔鬼狰狞的面目。
回复 shiling 2012-8-4 20:38
这条狗开始进入狂吠状态了。
      
回复 douniwan 2012-8-4 19:35
shiling,桑兰黄健如今都混成这样了,你一只三流爬虫,在这折腾管蛋使?累不?呵呵
回复 douniwan 2012-8-4 19:32
shiling: 笑脸那句不算。你下面的四句归类:
1,“漫长”也可以这么看--被告的“十年”。
2,美国公司的律师在你这号的眼眶里厉害,中国的律师也不是吃干饭的,你这号洋奴 ...
哟哟。打官司?打官司兜里没真金白银可不行啊,去年黄经纪签了几个合同?21个亿没讹着,倒把吃饭的家伙赔进去了,机灵没抖好吧,这出戏亏大发啊。
回复 douniwan 2012-8-4 19:23
shiling你这小混混,欲知黄健和大黄狗的故事,请到桑吧来!
回复 douniwan 2012-8-4 19:22
shiling你这混混,到桑吧听黄健的故事里吗?
回复 douniwan 2012-8-4 19:17
shiling你这小混混,黄健手艺如何?你嘴里塞的那两根东西味道可好?
回复 douniwan 2012-8-4 19:14
shiling你这小混混,忙活了一天,够累的吧?黄健没炸两根大JJ犒劳你。
回复 douniwan 2012-8-4 19:11
shiling你这个混混,怎么不接着骂“三原”啦,回头怎么交差啊?
回复 douniwan 2012-8-4 19:09
shiling: 你是条狗,你的智力有限这不奇怪。你忘了,当年桑兰去美国“感恩”,你不就跟在刘谢桑黄后面蹭吃蹭喝啃骨头吗?
                  ...
哟,这混混真是什么都知道,这可是你爹告诉你的?
回复 shiling 2012-8-4 12:44
来了: 我要检讨自己,快别为难这位独立团员了。

唉,多不容易啊,脑子乱成这样了还要扛着大旗吹着号角去找人打官司。

好吧,我不回复你了,这总算是对您的人文关怀了 ...
你这脑残,还有点自知之明,知道且战且退。就你这脑子你能难为谁?“扛着大旗吹着号角去找人打官司”,“我估计美国公司总有一拨律师愿意在你们身上练拳呢”这就是你这种洋奴加脑残的特点。在别人的地盘上你就老老实实的混吃等死,这是对你中肯的提醒。
      
回复 来了 2012-8-4 12:38
shiling: 你涉不涉及人种和地位这是你这种人的观念,“你们”的这种思维很狭隘,因为地位不高的缘故。对刘谢桑兰这种档次的人,你们这号的有差距,看问题也短视。你的自信 ...
我要检讨自己,快别为难这位独立团员了。

唉,多不容易啊,脑子乱成这样了还要扛着大旗吹着号角去找人打官司。

好吧,我不回复你了,这总算是对您的人文关怀了吧。
回复 shiling 2012-8-4 12:17
来了: 看得出来,你很努力地想要回复我的话,慰问一下。

同时提醒您,我帖子里没有涉及到人种和社会地位这样的事情,您不需要太过敏感,还是放下您情不自禁又挥之不去 ...
你涉不涉及人种和地位这是你这种人的观念,“你们”的这种思维很狭隘,因为地位不高的缘故。对刘谢桑兰这种档次的人,你们这号的有差距,看问题也短视。你的自信很可笑,就因为你是个美国人?在这边的看戏党看来,只要你是美国人,不管你是黄皮,白皮,黑皮,我们如果不爽了,照样与“你们”这帮人斗。你对此案的看法与观点以及你的自信有代表性,这很可笑。说实在的,你这号的不过是条“丧家犬”。
      
回复 来了 2012-8-4 12:00
shiling: 首先提醒你,不要“你们”“你们”的,这种话语你不觉得很数祖忘典吗?你的祖先是来自欧洲的后代还是当地土著后代的美国人?你的祖先向美国的宪法宣誓了吗?据我 ...
看得出来,你很努力地想要回复我的话,慰问一下。

同时提醒您,你不需要太过敏感,不要读了“你们”这个词儿就奔了人种和社会地位这风马牛不相干的方向猛跑 还是放下您情不自禁又挥之不去的自卑感比较容易愉快。
回复 shiling 2012-8-4 10:16
来了: 原告方应该理直气壮不是吗,你兴诉,你有冤屈你有各种情状要陈,要表,那你不要看被告的脸色好不好?被告方说十年,说二十年都不应该影响你的斗志对不?因为你们 ...
首先提醒你,不要“你们”“你们”的,这种话语你不觉得很数祖忘典吗?你的祖先是来自欧洲的后代还是当地土著后代的美国人?你的祖先向美国的宪法宣誓了吗?据我在美国的游历,来自大陆与台湾包括其他一些地区的华人并没有融入美国这个以黑白人种为主要社会构建的国家。就那么唯一一个华种议员也被迫辞职。你们在那里的社会地位低下,你们生活在那里同样没有与大陆或台湾华人割裂或自傲的资本,你懂的。你的这种话语这很无聊。切记
这个案子好看就好看在原被告的身份和经历。你的所谓“斗志”“看脸色”不过是你在看戏中体会到的一种判断。你的判断是建立在“你们”这个基础上的,这与刘谢这种被排斥在美国主流社会之外的美国人是同病相怜的。因为两边都排斥你们,都利用你们,夹心饼干好吃,这个谁都知道。岳东晓这个学理科的说这个案子是华人的内斗,我说岳博士理解错了。这是一个中国人对一个美国人的诉讼,“你们”站在哪边看戏不重要,因为“你们”地位尴尬。不是吗?
回复 来了 2012-8-4 09:43
shiling: 笑脸那句不算。你下面的四句归类:
1,“漫长”也可以这么看--被告的“十年”。
2,美国公司的律师在你这号的眼眶里厉害,中国的律师也不是吃干饭的,你这号洋奴 ...
原告方应该理直气壮不是吗,你兴诉,你有冤屈你有各种情状要陈,要表,那你不要看被告的脸色好不好?被告方说十年,说二十年都不应该影响你的斗志对不?因为你们是原告方嘛!切记。

至于被告方说十年,我也觉得是扯谈,但那是被告方,人家愿意干点啥就干点啥,你们是原告,是自以为理直气壮的一方,请时刻提醒自己,不要被被告的话语所左右。

我们在这篇据说是被转载的博文里,读到了一点点气壮小河的意思,请继续,不要停,你们原告方面不要跟被告方面争着漫长嘛,这才能让戏党看到动静不是吗。
回复 shiling 2012-8-4 09:28
来了: 不知道你想说什么

提醒你一点,别忘记了,是那个去年还气势熊熊的原告方在说“漫长”哦,原告一”漫长“,基本上就是投降了。
至于被告,人家等着你上门 ...
笑脸那句不算。你下面的四句归类:
1,“漫长”也可以这么看--被告的“十年”。
2,美国公司的律师在你这号的眼眶里厉害,中国的律师也不是吃干饭的,你这号洋奴思想可要不得哟。这是个跨国司法案件,这你别忘了。“漫长”是个过程,中间会发生一些什么变化,谁都不能确定。至于你用了“你”这个字样,只能说明你也是个喜欢在网上猜谜语的人(这是小儿科嘛)。这个司法实践互相练练拳不是好事吗?不斗一斗看戏党岂不是很无聊。
3,你的臆想不过是你小儿家家的猜测。
4,你说的第四句是废话,你不觉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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