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俊波落马了,但他任上留下的一摊事却依然是未了局。
自从2011年10月项俊波从
农业银行董事长任上赴保监会履职主席一职,到2017年4月9日,中纪委网站发布消息其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整整5年半时间,已经发放的牌照却已经超过50张。而截至他被中纪委调查,等候筹建的保险公司数量竟然高达200多家。
“在项俊波主政国内保险业的5年多时间内,中国保险市场的规模迅速膨胀,保险机构家数也急剧扩容。从历年公开的信息显示,无论是放宽民营资本进入保险业,还是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都是史无前例的。而随着去年宝能系、前海系、甚至安邦系等一众激进险企在资本市场的举牌行为引起高层的关注,保险业的风险也在积累。”4月16日,国内一位保险业资深人士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分析称。
事实上,就在项俊波接受调查当日的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李克强总理部署今年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时指出,当前金融违法违规和腐败行为时有发生,对金融领域腐败要坚决查处、严惩不贷,需要严厉打击银行违规授信、证券市场内幕交易和利益输送、保险公司套取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个别监管人员和公司高管监守自盗、与金融大鳄内外勾结等非法行为,必须依法严厉惩处,以儆效尤。在上述人士看来,这段话或为项俊波被调查做了注解。
宽松的准入原则 在诸多保险业受访人士眼中,项俊波在保监会主席任期内调研足迹几乎遍布全国各地。而在他主政下的保监会,发放的保险牌照则超过50张。
据记者梳理项俊波在保监会任期内的“政绩”发现,2011年,项俊波接任保监会主席,时值“十二五”开局之年和中国加入WTO的第十年。也在这一年,国内保险业告别高速发展期,陷入瓶颈期,保险业总资产增速出现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以来首次下滑。在上任前半年,项俊波忙着到各省市调研和召开座谈会,开启了万里调研路,在近30个省区市为当地官员作保险专题报告。
而到了2013年4月,保监会发文修订《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第四条,允许保险公司单个股东(包括关联方)出资或者持股比例可至51%;2013年7月,在“保险业深化改革研讨班”上,项俊波明确提出“放开前端、管住后端”的市场化定价机制、保险资金运用和准入退出机制三大市场化改革。
也就在这一年,国内保险市场新获批的保险公司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在2012年,保监会批准抽检的保险公司包括中英益利资管、阳光资管、民生资管、中石油专属财险、生命资管(香港)。从2013-2016年,保监会批准新设立的保险公司则高达51家。2013年获准筹建的有华安财保资管、新华资管(香港)、众安保险、德华安顾人寿、渤海人寿、燕赵财险、合众财险;2014年获准筹建的有恒邦财险、太保安联健康、中路交通财险、华海财险、华夏久盈资管、富德保险控股、中原农业、上海人寿、英大保险资管、长城人寿;2015年获准筹建的有中华联合人寿、中国铁路财产、东海航运、久隆财险、阳光渝融信用保险、易安财险、泰康在线、安心财险、海峡金桥财险、珠峰财险、建信人寿;2016年获准筹建的有人保再保险、百年资管、前海再保险、建信财险、三峡人寿、
永诚保险资管、横琴人寿、太平科技保险、众惠互助、信美人寿、汇友建工财险、华贵人寿、复星联合健康保险、爱心人寿、和泰人寿、汇邦人寿、黄河财险、招商局仁和人寿、中远海运财险、瑞华健康等;而自今年以来,则包括北京人寿、中国人民养老保险、海保人寿、国富人寿、国宝人寿和融盛财险6家新保险公司。
宽松的准入原则为各路资本进入保险业打开了方便之门。
各路资本抢牌照 项俊波的足迹遍布国内30余省市区,而各地的保险公司机构也纷纷涌现。
据记者查阅资料发现,2012年至2015年,北京新开业的保险公司有12家,包括阳光资管、安邦养老、合众财险等;上海开业的保险公司有3家,分别为众安在线、上海人寿、太保安联健康险;天津、山东开业的有两家;重庆、广东、江苏、浙江、青岛、河北、河南、辽宁等省市开业的各一家;深圳获批5家。
而在此前,项俊波曾透露,目前申请牌照的保险公司近200家。根据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公司设立预披露一栏中,又增加了7家保险公司,其中有3家财险公司,包括三江财险、上海财险和新沃财险;2家寿险公司为中援人寿和富安人寿;1家长宏健康险公司以及国华保险资管公司。
截至今年一季度,已经有41家险企在中保协发布了设立预披露公告,有中原人寿、鹏康人寿、君安人寿等寿险公司,也有多彩财险、大唐财险、三江财险等财险公司,还有长青健康保险、粤财信用保证保险等以特定险种命名的险企。在国家工商总局企业名称核准公告信息中,有关保险公司设立名称的则多达111家。
“中国市场上几乎所有的大佬,都想要拿到一块保险牌照。在这些新进入者之中,
房地产商成为其中的主力军,尤其是南粤一隅的几大
房地产商几乎都染指保险业,前海人寿、珠江人寿和恒大人寿等地产系保险公司纷纷成立。另外,还有很多上市公司在2015年开始也纷纷发布公告要设立保险公司。”4月19日,一位接近监管层的人士感叹称。
在这位人士看来,如此密集地发放牌照,作为主管保监系统的一把手,很难不与这些想获得保险牌照的大佬达成某种协议。
放开前端之祸 随着项俊波的“落马”,很多等候在门外的资本恐怕已难筹建新公司,而项俊波此前的“放开前端、管住后端”的监管政策也宣告失效。
根据我国《保险法》第67条明确规定,设立保险公司必须首先经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审查保险公司的设立申请时,应当考虑保险业的发展和公平竞争的需要。未经监管机构批准同意的,工商管理机关不得核准设立登记和颁发营业执照。
“这实际上规定了在我国设立保险公司的基本原则——许可设立原则,是指设立保险公司不仅要符合法律规定条件,而且要经过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与特许设立原则的手续繁杂相比,许可设立原则的程序相对简便。许可设立原则赋予了保险业监管部门一种特权,规定了保险公司设立的准入门槛。各国法律一般都对保险公司的设立门槛设置得比一般公司更高,其主要源于保险业作为金融业组成部分所具有的特殊风险性及其对社会经济秩序的特殊影响。”4月18日,上海一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明(化名)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指出。
李明表示,我国《保险法》第68条规定,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
据记者了解到,在2013年4月,保监会发布了一份《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第四条有关问题的通知》,允许符合规定条件的保险公司单个股东(包括关联方),最高可达51%。这份通知更是为保险公司股东之间的资金输送提供了“便利”。
这一点从前海人寿今年初得到保监会的罚单中可见“端倪”,前海人寿在2015年11月发布的增资报告(即增资至85亿元)中,所称股东增资资金性质为自有资金,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提供编制虚假增资资料的现象,前海人寿在3年间注册资本金从10亿元增资至85亿元。
“前端是放开了,但是后端放得更开,从牌照发放到资本运用,保险业监管实行的其实是一个大喇叭形政策,以致现在高喊保险业姓保都有点为时已晚。随着扩容潮而来的各路资本中,一些金融大鳄隐身保险业,借金融支持实业、实业支撑金融之名,行险企作为融资平台的大梦。通过内幕交易、关联方认购、隐形举牌等完成跨界资本狩猎,成了其常用手法。”对此,北京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保险专家评价称。
除了排队的难再拿到牌照,项俊波任上批准的保险公司何去何从,才是最大的变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