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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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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家臣在法庭受审。(图片由河南省纪委提供)
发票,再普通不过,在常人眼中不过是买卖商品时的收付凭证。然而,对于河南省周口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朱家臣来说,发票却“大有搞头”,是他索贿敛财的“利器”。
在任周口市政法委书记7年间,朱家臣大发“发票财”—他虚开发票、购买假发票,并将其“派发”给基层单位和个人“报销”,平均3天就“报销”1次,累计“搜刮”400多万元!
2015年4月23日,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朱家臣贪污、受贿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以受贿罪、贪污罪并罚,判处朱家臣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没收个人财产60万元。
1 报销“有瘾”的政法委书记
办案人员用“票不离手”形容朱家臣—他下基层检查递发票、吃饭给人塞发票、外地出差买发票,就连逛商店也不忘向人家要张空白发票。
朱家臣,1955年9月出生,河南省虞城县人,历任河南省洛宁县县委书记、洛阳市委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周口市委常委、统战部长。2007年起任周口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13年10月,河南省委第四巡视组在周口市进行巡视回访期间,不断接到举报:“朱家臣人走到哪里,发票就报销到哪里!”报销发票成为其谋取非法利益的手段,对此,基层单位苦不堪言。
周口市公安系统一名基层干部说:“俺过去根本不认识他。有一年春节,俺意外地收到了他发来的短信,大致意思是鼓励鼓励,末尾是提醒我还有机会能进步。”“你想,他那么大的领导能给俺发个短信,能不去见他吗?结果到他办公室刚说上几句话,他就递给我几张发票,大概有1万多元。”
类似情景,周口市政法系统、县区党政机关干部,甚至银行、高校等领域的干部,都不同程度地遇到过。基层单位收到他“派”来的发票“五花八门”:有烟票、酒票,有礼品票、书票,有买资料票、购物票……
朱家臣任周口市政法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索要或收受他人贿赂超过678万元。其中,他通过“报销”发票向他人索贿是主要形式。他先后向90多人明目张胆地索取贿赂,少则一两万元,多者十几万元;少的“报销”一两次,多的“报销”五六次,涉及金额400多万元。
朱家臣的爱人是一名退休教师,长期在北京照看孙子。据周口当地干部反映,朱家臣一般是周五去北京,下周一再回周口上班。回到周口后,第一件事就是先在当地新闻媒体上“露个脸”,让人知道他在“工作”。从河南省纪委调查掌握的情况看,朱家臣平均3天“报”一次发票,可以说,他天天都在研究如何报发票,哪有时间想工作、干工作?
朱家臣“报销”发票甚至到了“有瘾”的地步。经调查,朱家臣上班第一件事就是填写发票,装好信封,写上数额,列上名单,谁把钱给他,他就在谁的名字后面打个“钩”。办案人员用“票不离手”形容朱家臣—他下基层检查递发票、吃饭给人塞发票、外地出差买发票,就连逛商店也不忘向人家要张空白发票。
2013年12月21日,经河南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朱家臣违纪问题立案调查。就在办案人员依规检查他的办公室时,在其办公桌上,还发现他亲笔填写的,还没来得及报销的几张12月18日的假发票。
2 名为“报销”实为索贿
在周口,只要有一面之交,不管熟悉不熟悉,朱家臣都敢给发票让人家“报销”。有时候他给县领导、各委局领导打电话请人家吃饭,别人甚至不敢去,生怕被塞发票。
朱家臣作为周口市政法系统的主要领导,本应受到尊敬,但平顶山市检察院公诉人员说:“我们在调查时发现,只要提起朱家臣,周口的干部没有不摇头的,有的私下里说他为报票,到了寡廉鲜耻的程度。”
发短信索贿是朱家臣惯用的伎俩。逢年过节,他都要通过手机短信的形式,给一些基层干部“赋诗”一首,目的就是“提醒”一下,如果对方没反应,就再发一首诗,直到人家主动来“看”他。每逢干部调整,朱家臣就在短信里“表扬”某些当事人,有时甚至明示当事人“我可以帮你说话”。
周口政法系统一名干部说:“有一年,单位要调整干部,他给我发短信,意思是我干得不错,让我见见他。一见面,他就给我2万多的发票让帮助处理一下。我也知道他起不了多大作用,但担心他‘成不了你事坏你事’,就自己掏腰包给他垫了出来。”
省纪委办案人员介绍,在周口,只要有一面之交,不管熟悉不熟悉,朱家臣都敢给发票让人家“报销”。有时候他给县领导、各委局领导打电话请人家吃饭,别人甚至不敢去,生怕被塞发票。有时一块儿吃饭,他把别人叫出来随手掏出发票递给人家让“处理”一下。因为事先他已经写好了抬头,好多次还掏错了,把本应给张三的发票给了李四,弄得很尴尬。
朱家臣“报销”发票的方式有三种:一是虚开多开发票,二是索要空白发票自己填,三是购买假发票。对这些假发票,有的基层单位无法按规定报销,为此,财务人员需要自己想办法解决。还有的干部为了避嫌,不敢用公款“报销”,迫不得已用自己的钱给朱家臣“报销”。
对“报销”发票“支持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朱家臣甚至不惜假公济私、打击报复。河南省纪委办案人员介绍,有一次,朱家臣下县检查工作,给一名县委书记“派”发票,结果被这名县委书记顶了回去。从此朱家臣就给他“穿小鞋”,凡是朱家臣分管的工作评比,只要逮住机会,他就大会批小会讲,年底评先把这个县评为“落后单位”。
3 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
朱家臣报票每次索要都不超过3万元,单票每张都不超过1万元。他的目的很明确,就是想打个“擦边球”,自认为数额小不违法、次数多不好查、时间长不好记、人数多不易被全部发现,想以此来规避党纪国法制裁。
朱家臣的堕落是从自认为“小事”、“没事”、“出不了事”开始的,他认为随意在基层单位报销票据不算问题。分析朱家臣“报销”发票的行为,体现出三个特点:
首先,他提出要求“报销”发票,主要针对与自己有上下级关系,或者是朱家臣依职权处理公务时有制约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经调查发现,他分管的政法系统几乎所有的基层部门领导都为他“报销”过发票。河南省纪委案件审理室主审朱家臣案件的同志讲:“朱家臣要求这些单位领导为其‘报销发票’,就是将权力与金钱进行交易。”
其次,朱家臣身份特殊、知法犯法。河南省纪委第六纪检监察室主办朱家臣案件的同志说,朱家臣报票每次索要都不超过3万元,单票每张都不超过1万元。他的目的很明确,就是想打个“擦边球”,自认为数额小不违法、次数多不好查、时间长不好记、人数多不易被全部发现,想以此来规避党纪国法制裁。
第三,这些以公务为名报销的发票,都被朱家臣用于个人花费。朱家臣在分管信访工作期间,周口市的信访工作连续多年在全省排名靠后。朱家臣家在北京,经常乘火车往返北京、周口,但他却以去做信访工作的名义宴请朋友,购置礼品,用公权换私情,公款私用。
朱家臣在忏悔书中写道:“尤其在与书画界和异性朋友的交往中更注重个人的形象,为此,我先后购买了许多针织品、工艺品和文化用品,并馈赠于人,赢得了许多赞扬,这样日积月累,不少的国家钱财就挥霍掉了。”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名副院长说,朱家臣看似报销发票的“小事”,其实已构成了索贿罪的要件。一是他借报票之名却是主动地去索要;二是具有勒索性,或者是乘人之危,或者是别人有求于己的时候实施;三是具有交易性,应从重处罚。
朱家臣一次次将发票变成“钞票”,在党纪国法面前,一张张发票变成了为刑期埋单的铁证。
朱家臣这种毫无顾忌通过报销发票索贿的行为,具有典型的警示教育意义。这为一些惯于利用报票 “潜规则”、将公款据为己有的人敲响了警钟: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领导干部必须时刻清楚这一点,真正做到公私分明,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