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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中文网
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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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1月02日 10:02:27 |
来源: 红网 |
对于央视曝光的“造假门”事件,不管达芬奇采取“狗咬人”还是“狗咬狗”的做法,造假应该是十拿九稳、铁板钉钉的事情。因为在央视曝光之前,消费者唐女士就因货款、质量等问题与达芬奇产生了民事纠纷,已经在北京东城区法院审理了3次。如今达芬奇又爆出“暗算门”,煞有介事地向新闻出版总署、广电总局进行举报,向北京市公安局报案,要求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这是不是达芬奇在贼喊捉贼呢?
如果达芬奇没有造假,何来与唐女士的民事纠纷?何来法院三次审理?如果达芬奇没有造假,为啥怕央视记者曝光?为啥要汇100万摆平?如果央视记者真的敲诈勒索,达芬奇屁股上没屎怕什么?怎么轻而易举就汇出了100万?距离央视曝光已经过去好几个月,为什么现在才想起举报和报案、用法律维权?纵然央视记者敲诈勒索,达芬奇汇出的100万是为了摆平“造假门”,目的明确涉嫌行贿,应该受到法律惩处。正因如此,笔者认为,达芬奇称遭暗算完全可能是贼喊捉贼!
再说,达芬奇汇出的100万,并没有直接汇到央视记者的名下,而是汇到了收款地址为香港金钟道89号力宝中心一楼的中信银行账户,怎么就断定央视记者敲诈勒索呢?100万是2011年7月28日汇出的,为啥到了12月初才想不通要举报和报案?从这点上看,达芬奇有可能是自己上当受骗之后而对央视记者进行打击报复甚至造谣诬陷。
当然,猜测归猜测。达芬奇不仅深陷“造假门”漩涡,而且不明不白汇出了100万元,可谓屋漏偏逢连夜雨、祸不单行难脱身。为此,政府部门应该尽快介入调查,搞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解开这个“达芬奇密码”,这既是消费者的负责,也是对当事双方的负责,更是对社会公众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