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通知“贯彻中央关于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决定的实施方案” 中发(1978)55号文件
1977年12月15日,时任中央党校副校长的胡耀邦同志调任中央组织部部长。到任不久,他就问中组部过去抓“右派”摘帽工作的同志:“全国究竟有多少‘右派’?”这展示了胡耀邦同志要抓这个大冤案的平反了。
1978年春天,专为解决“右派”问题的会议在烟台举行。会议由中央统战部和国务院公安部牵头,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国务院民政部配合,构成了“右派”摘帽五人小组,研究如何妥善处理“右派”遗留问题。
烟台会议上发生了分歧。这个小组的某些成员的指导思想深深打着“两个凡是”的烙印。小组的主要负责人统战部的一位副部长认为,全部摘去“右派分子”
帽子后,不再叫他们“右派”或“摘帽右派”,妥善安置不再歧视他们;但不搞甄别平反,只对极个别确实完全搞错了的,才可以作为个别人的问题予以实事求是的
改正。在闭幕总结会上参加会议的中组部副部长杨士杰说:“反右”运动已过去20年,今天我们对待“右派”的改正问题,一定要实事求是;不能说只有‘个别确
实完全搞错了的’才可以改正,而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错多少改多少。杨士杰还引用胡耀邦同志刚到中组部时说的一句话:“在今天这样的形势下,再不
能通过我们的手去制造冤假错案!”但在当时,与会的许多人还习惯于“句句是真理”的圣训,会议仍以中央统战部和公安部的名义,向党中央拟了一个《关于全部
摘掉“右派分子”帽子的请示报告》。不久中共中央以(1978)11号文把这个报告转发全国。
此时全国尚未摘去帽子的“右派”约有10万余人,但在这之前已摘帽子的人,头上依然寇着无形的紧箍“摘帽右派”,仍被看作是“异类”。摘了帽子对他
们来讲有什么实际意义呢?对这一点我本身有深刻的体会,以我的经历验证了这一点。而且某些共产党人还有一套说法,他们称:“摘掉‘右派分子’帽子,他们仍
然还是‘右派’,只是摘掉他们的‘分子’的帽子而已。” 云云。一切命运并无改变。
1978年6月14日至22日,中央统战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与国务院公安部、民政部又共同组织召开了烟台会议。草拟了一份文件--《贯彻中央关于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的决定实施方案》。
看过此《方案》的、在1957年反右当时任统战部长的李维汉,认为,“我看到文件后感到不解决问题……对错划为‘
右派分子’的人要复查平反……”
时任中央组织部长的胡耀邦同志指示,以中组部名义再写报告给中央对此再作定夺。
两个月后,烟台会议的五大部再次开会,会议是就近在北京民族饭店召开的。会上一些坚持‘单纯摘帽论’的人说:“过去的是是非非已经过去了,没有必要
再一一清账了,今天只要统统摘去帽子,都当作自己人看待,就很够可以了”。会议牵头单位统战部的一位副部长说,如果把几十万“右派”都“改”了过来,全党
不就忙得乱套了吗?统战部的又一位副部长在会下说,不管怎么着,每个地方,每个部门总得留下一些“样板”,不能都改了。
但是,针对这些议论,参加会议的当时的中组部副部长杨士杰同志认为:党的历史上也曾经为一些冤假错案平过反,纠过正,都是分清了是非,增强了团结,促进了革命事业的发展,还从未听说过‘乱了套’……
最终,杨士杰的意见获得了统战部长乌兰夫、中宣部长张平化、公安部长赵苍壁、民政部长程子华等人的认同。这些部长一致表示,赞成杨士杰的意见。
经中央组织部等五部共同修改,《贯彻中央关于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的实施方案》新稿于1978年8月25日再度呈送中央。
1978年9月17日,中共中央以(78)55号文件批转全国各地。据透露,当时在高层讨论时,时任党中央副主席之一的一个人,不同意给“右派”平反,他称:某年某月某日毛泽东在何地对何人说过,“右派”的问题不能平反。
邓小平说道:我们不是给“右派”平反,只是给错划了的改正。“改正”一词由此而来。
据说。“改正”一说还深得当时的国务院一位负责人的垂青。务实的他,早在肚皮里算了一笔账,如果得给全国错划的“右派分子”补发工资,至少得四.五
十亿元。十年浩劫,万般重创,百废待兴,国家拿不出这笔巨款。不叫平反而叫改正,便有了一个说词:你就不能像平反者一样享有经济上的补偿…””
有一种不负责任的说法:“1957年反右,有55万人被划为右派,这些人主要是政治上受到影响,生活待遇(比如工资)基本保留。但展示他们苦难的伤痕文学
和影视作品,三十多年来可谓汗牛充栋。”近来借着对张艺谋电影《归来》的批判,此类谣言再起。事实是文革后有些人平反补了工资是不假,但是不包括右派,补
工资的都是党内的所谓被错误斗争的“走资派”,绝对没有资产阶级的“右派分子”。
1993年去石家庄为珍极酱油搞活动,本博秦全耀正好与著名画家王复羊同居一室。王定为右派后,被强制劳改,每月十八元工资,仅够糊口。亦为画家的女友崔
振国决心与之结婚。领导警告她,如与王结婚,便将她发配大西北。崔不为所动,与王结婚,与王一同被流放到青海去了。操!连嫁右派都下岗。株连九族。
工资,每月18元人民币,含12元的生活费,扣去伙食,实得六元人民币。这就是“右派分子”应得的待遇,同样这也是一条中国特色的铁律,工资收入永远和政治忠诚度直接挂勾。
1957年前,民主人士的工资都很高,反右后,一些民主人士成为“右派”,他们的工资就被降了下来:
章伯均:原3级,1957后降为6级,
罗隆基:原4级,1957后降为9级,
章乃器:原4级,1957后降为10级,
龙云:原2级,1957后降为6级,
陈铭枢:原3级,1957后降为10级,
黄绍竑:原4级,1957后降为10级,
黄琪翔:原7级,1957后降为9级。
中发55号文件规定如下:
关于安置问题
必须认真做好摘掉右派帽子的人的安置工作,落实党的政策。搞革命、搞建设,实现四个现代化,总是人多一点好。摘掉帽子的人中,不少是有用之才。安置工作不仅仅是为了解决他们的生活出路,更重要的是调动他们的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服务。
1.原保留公职的人,能工作的安排适当工作,有专长的发挥其专长;不能工作的作退职、退休处理。
安置工作后的工资问题。原取消了工资级别,只发生活费的,根据现在分配的工作评定工资级别;原受降级、降薪处分的,工资级别一般不动。工资级别降得过低的,可以适当调整。
需作退职、退休处理的,工龄应连续计算。退职、退休金的计算标准,按划右派受处分的级别或后来重新评定的工资级别确定。工资过低维持生活有困难的,计算标准可以适当提高,退职、退休金由所在单位解决,没有工作的,由所在县、市负责解决。
2.开除公职的,也要根据本人实际情况给予安置。有专长、工作需要的,有关部门可以重新录用。其他的人,由组织、人事、劳动部门负责安置就业。年老体
弱、丧失劳动能力生活无来源的,从社会救济中解决,使其能维持当地一般居民或社员的生活水平。在农村无依靠而在城市有亲属赡养的,准其返回城市落户。
原已离职、退职需要安置的,也照本条规定办理。
3.在劳教单位的,除本人愿意留场安置者外,调离劳教单位,按上述各项原则,由所在省、市、自治区的组织、人事、劳动部门负责安排。留场就业的人员,列为国家职工,给予职工待遇。
在中发55号文件中还透露了一个惊天的“秘密”:“1975年,在特郝释放全部在押战犯的同时,毛主席、周总理指示摘掉章乃器的右派分子帽子,产生了很好
的影响。当时考虑到右派分子经过长期的教育改造,绝大多数有了转变,表现较好,准备全部摘掉他们的右派帽子。由于"四人帮"反党集团的干扰和破坏,毛主席
的这个无产阶级政策,当时未能实现。”
"四人帮"破坏和阻挠了毛主席“准备全部摘掉他们的右派帽子”的伟大战略步署。当时会有人信,今天呢?姥姥不疼,舅舅不爱。姥姥会说,只许左派造反,不许
右派翻天。毛主席不死,右派分子就休想摘帽。毛主席活一天,你们就得老老实实戴一天。舅舅会讲,"四人帮"是个筐,啥都能够往里装。毛主席给右派平反,不
可能,除非太阳从西边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