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从夫姓或冠夫姓是指妇女结婚后不用本姓而改用丈夫的姓氏,这是夫权婚姻的产物。
西
方国家对于双方婚后姓氏有不同的习俗。夫从妻姓也成为了一种常见的时尚。在英国,因其王室与贵族阶层未被推翻,较美国保留了更多封建时代的旧习俗,如冠夫
姓等,但当女性是家族的继承人时,常常保留原有姓氏,她所生的子女,作为她的继承人,也使用母亲的姓氏。一些知名女性再婚后,则会继续使用前夫姓氏,而非
现任丈夫姓氏,如前加拿大总督阿德利安‧克拉克森。不少女性主义者反对女性必须在婚后改从夫姓。
1929
年5月,南京国民政府公布的《民法》第四编第三节第一千条,首次对“夫妻之冠姓”作了法律表述:“妻以其本姓冠以夫姓。赘夫以其本姓冠以妻姓。但当事人另
有订定者,不在此限。”现代男女平权观念渐入人心,1998年6月17日《民法》第1000条修正公布为:“夫妻各保有其本姓。但得书面约定以其本姓冠以
配偶之姓,并向户政机关登记。”、“冠姓之一方得随时回复其本姓。但于同一婚姻关系存续中以一次为限。”中华人民共和国的1950年的婚姻法第11条规
定:“夫妻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作出了夫妻在姓名权上完全平等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9条第一款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
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现代的中国大陆除了在族谱和墓碑外已经几乎完全不用“冠夫姓”这种形式。
台
湾、香港、澳门、海外华人旧时代中不少人则用“夫姓+本姓”作为妇女婚后的姓,如方瑀嫁给连战以后叫“连方瑀”,但现在台湾因民法的修正,以及社会认为冠
夫姓显得守旧俗气,已少有妻从夫姓案例。香港在正式场合中冠上夫姓的女性多为政府官员或名门望族的女性,例如陈方安生、范徐丽泰、叶刘淑仪、罗范椒芬、周
梁淑怡、梁刘柔芬、林郑月娥等。
日
本传统上没有冠夫姓的习惯,明治维新后仿效西方,在1898年颁布的《户籍法》中规定,“每户都要有固定姓氏,子承父姓,妻从夫姓,分家后仍用原姓,不得
任意更改”。二战后的新《民事法》,虽然规定夫妻双方可以根据婚前所定,或随夫姓,或随妻姓,但大多数日本女子婚后仍随夫姓。如果女子婚后不改夫姓,会在
亲子关系、财产继承等很多方面遇到麻烦。所以今天的日本,仍然很多女性婚后改为夫姓,如何智丽嫁到日本从夫姓改名为小山智丽。不过,有不少人为了各种原
因,婚后仍然保留各自原来的姓氏。有随夫改姓的,也有随妻改姓的,同样也有玩“无厘头”改姓的。比如全英国至少有50名女性在结婚后名字变成了
“MaryChristmas”(“圣诞快乐”)。
企业也是如此,乐百氏改姓达能,百事中国改姓康师傅等等。电影、电视也不例外,《苦
恋》改成《太阳和人》还是惨遭批判。有传言称高调拍制的《刺马》因马英九上台而改名为《投名状》。同样,还有因此吃了官司遭罚款的。据中新社报道电视剧
《神断狄仁杰》不正当竞争侵了《神探狄仁杰》的权。改了名的《神断狄仁杰》被北京法院判决向《神探狄仁杰》赔偿80万。
何智丽改名小山智丽成了日本人,方瑀改名连方踽还是中国人。小子无能,随妻改姓。凭什么妻子有本事就不能随夫改姓,莫管他们是不是什么中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