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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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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评制点评朱麦囤咋破解黑恶势力掌控选举
朱麦囤咋就能够破解黑恶势力通过家族掌控选举呢?其实很简单,就是通过实行“联户代表制”――这种真正负责任的间接(即层层)选举制,就是破解黑恶势力通过家族掌控选举的法宝。这种真正负责任的间接(即层层)选举制,就是中国原始社会自发产生的现实可行的民主制度。
首先,推选一个家庭代表和两个十选一,都不可能不真正负责任。正如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一文所描述和所称赞的那样:“巴黎根据一项非常简单的计划,在现行军事组织上增加了一套政治的联合组织。这个政治联合是全体国民自卫军通过每一个连的代表彼此连接起来的联盟;连代表们选举营代表、营代表们再选出总代表、团长,由他们来代表一个区,和其他十九个区的代表进行合作。由国民自卫军大多数战斗营选出的这二十位代表组成中央委员会,正是它在3月18日掀起了本世纪最伟大的革命,并且在巴黎目前的光荣斗争中至今还坚持着它的岗位。从来还没有过在选拔上进行得这样认真仔细的选举,也从来没有这样充分地代表着选举他们的群众的代表。”(马恩选集2卷408页)
其次,这种真正负责任的层层选举制,也完全符合老子:道法自然,合乎自然之属性。
再其次,这种真正负责任的层层选举制,在中国原始社会和在巴黎国民自卫军以及在河南郑州白沙镇的成功,无论在时间、地点和文化的跨度上都无与伦比,足以充分说明其科学性和可复制性。
之前我所写的
普评制点评朱麦囤逼出来的农村民主改革
http://bbs1.people.com.cn/postDetail.do?id=110573736&boardId=2
已经把中国乡村,因走进了直选时代,而在七个方面普遍存在的问题,给指了出来。当然,由于篇幅所限,没有举出更多的实际例子。而下面这篇文章正好可以弥补这个不足。请看
村组法的罪与罚:黑恶势力通过家族掌控选举
2010年06月04日 14:46 凤凰网专稿
http://phtv.ifeng.com/program/shnjd/detail_2010_06/04/1587068_0.shtml
核心提示:《村民委员会组织法》1998年正式颁布,到现在为止已经实施了12年。它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中国农村基层政治发生的最大变化。然而就在这十几年的时间里,由于《村组法》的规定不够具体,操作性不够完善,引发了很多问题。如村干部权利垄断,损害村民利益,贿选、暴力等事件频发,甚至引发命案。在这种情况下,2009年年底《村组法》迎来了修改的契机。为此我们也采访了参与此次修改的社科院研究员于建嵘。
解说:暴力、贿选,《村组法》执行12年遭遇发展瓶颈。
曾子墨:通过他的家族势力怎么来控制选举。
于建嵘:实际上当时我们调查都是黑恶势力控制选举的,
解说:民主,选举,基层政府任重道远。
曾子墨:假如说我对村委会主任不满我要罢免他。
于建嵘:一旦走向罢免你要知道这个社会已经撕裂了。
解说:讨论、改革,农村民主路在何方?
于建嵘:到底《村组法》修改是大改小改?
窦文天:什么叫贿选,什么叫拉票,你界定清楚。
朱麦囤:基层民众没有成为社会治理的主人。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1998年正式颁布,到现在为止已经实施了12年。它是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中国农村基层政治发生的最大变化。然而就在这十几年的时间里,由于《村组法》的规定不够具体,操作性不够完善,引发了很多问题。比如村干部
权利垄断,损害村民利益,贿选、暴力等事件频发,甚至引发命案。在这种情况下,2009年年底《村组法》迎来了修改的契机。为此我们也采访了参与此次修改的社科院研究员于建嵘。
2009年11月18日,一场关于《村组法》修改的研讨会,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激烈展开。
于建嵘:争议在什么地方呢,就是到底《村组法》修改是大改小改,是解决问题还是突出一个理念。
赵树凯,国务院发展中心基金会副秘书长:现在由于这个村官选举这样一种新的制度安排进入了村庄,它引起了一些政府工作的不适应,农民的不适应,一些冲突,没法解决。
崔绍营(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委书记):因为我是长期在农村工作,从第一届村民委员会换届我就是参与者。
党双忍(陕西宝鸡市委常委):我总得感觉就是农村的这个差别、差异性太大,这个用一个法律做全国的统一的模式的规定,我觉得困难非常大,
解说:2009年12月27日,在中国农村实施了11年的《村组法》面临重新修订,政府为此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村委会组织法》修订草案在2009年12月的时候正式的提出,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要提出修订《村委会组织法》?
于建嵘:《村委会组织法》的这个修改,已经有五六年了,就是这五六年过程中间,也存在很多问题,一直是呼声很高去做修改。就是实际上一些实质工作者,他们在实行中间推行村民委员会制度的过程中间,他们也感觉到有些不大同意的意见,上一次我们开一个会,山西的一个县的组织部的部长,他就代表了所谓他代表组织部门的官
员发表个意见,他说那个大家都不敢说我说一下,因为这个村民委员会,村民自治制度不是个好制度,有好多好多问题。实际上这都反映到了这个基层干部,他们对这个,要求修改的一些看法。
解说:现行《村组法》从1998年实施以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一系列与民主有关的概念,开始走向中国农村。但是近几年来,在村委会的换届选举中,暴力、贿选的事件层出不穷,农村基层组织瘫痪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
朱麦囤,中牟县白沙镇党委书记:当前实施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理念很好,但是操作性不强,太模糊。就把民主选举就没有彻底解决好,那么它的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它就没谈。
《村委会组织法》它在出台之后,一直被很多人认为是在农村基层推行民主的一个标杆,那它怎么会出现问题呢,问题都在哪些方面?
于建嵘:这个问题主要有这么几个方面。第一方面的问题就是说,县、乡他们要改变他们原来的这个习惯,原来是通过县、乡政府任命或者怎么样是吧,它要改变这个习惯,它感觉到怎么选一个听话的人,所以讲呢出现了一些控制选举的情况。那么在一
些经济形势比较好的地方,因为村民委员会的这个选举之后,他掌握了一定的资源,特别是些城市周边地区,特别在一些有资源,有矿产,有资源的地方,有些人要控制这个选举。
解说:2006年,湖南省娄底市警方摧毁了一个农村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团伙的老大是新化县孟公村人,叫刘俊勇。刘俊勇带领一帮地痞流氓在当地从事贩毒、赌博、敲
诈勒索等犯罪活动。2004年,为了帮手下的小弟寻仇,刘俊勇带人砍死一人,砍伤三人,制造了“630”血案。但就是这样一个犯罪团伙,成员里竟有一名村支书,一名村委会主任和一名县人大代表。而刘俊勇本人也曾在孟公村村委会换届选举中,获得多
数选票。刘俊勇一边对村民进行威胁恐吓,一边又对有影响的家族进行拉拢。孟公村村长说,如果刘俊勇不是因为 “630”案出事,2005年换届选举他肯定会当选 。
解说:2003年,于建嵘整理多年调查资料,发表了一篇三万字的报告――《农村的黑恶势力》。他认为农村根深蒂固的家族观念和黑恶势力,已经成为困扰农村换届选举的首要问题。
能给我们举个例子吗,黑恶势力通过他的家族势力怎么来控制选举?
于建嵘:你比如讲那个,当时我们调查了一个叫衡东县,它这个村,它的党支部,它的村支书,他控制了这个村很多年,但是因为要经过选举了,他可能控制就存在些问题,所以讲他用他的儿子,在外面做生意的儿子,就是相对于所谓有钱人,通过这一
种组织了一个,就是组织了一批社会烂仔当时,就到各个村去要求你必须怎么选,保证他父亲能够选上,所以这一种当时是一个很大的一个事情,像这种情况,现在全国各地都存在。
解说:在中国农村,除了黑恶势力控制选举,贿选拉票的事件也屡有发生。2003年3月中旬,山西省河津市下化乡老窑头村换届选举中,上演了194万买村官的闹剧。村委会主任候选人王玉峰承诺,只要他当选,全村每人发1800块钱,另外一位候选人史明泽则承诺每人发2000元。虽然史明泽承诺的价格高于王玉峰,但据村民说史明泽以前当
村委会主任期间自己捞了不少油水,并未给村民办多少实事。因此这次大多数选民将票投给了王玉峰。选举成功的当天下午,王玉锋按每人1800元的承诺向村民发放了194.22万元。另外两个当选的副主任也按每户1000元兑现了29.4万元,
三人共向村民发放现金223.62万元。在整个过程中,并没有任何村民对此表示反对,大家都欢天喜地的领取了红包。不仅村民对这类贿选表示欢迎,在社会上也有很多不同的声音。
王海光,中央党校党史研究室主任 :我在下边也挂职,挂职的时候,他们也讲一些下边选举乱的问题,有的请客,有的人讲这个情况,我给他们说,我说这个请客也是权利的一个表现,他懂得用钱去买选票,以后他们这个价码啊,再把他从他个人再提到一个公共服务的道路上,这不就是一个进步嘛。
于建嵘:山西的是吧,有资源,有煤炭资源的地方,花几百万你选我,我给多少钱是吧,这种情况它现在也存在一些争议,为什么争议呢?就是说它有些贿选的形式说,你看你选了我,我当了村主任,我每家每户首先发你几万块钱,因为我当了村主任之后我控制这个资源,这种情况也有些争议。
解说:但是,贿选扰乱了正常选举是不争的事实。甚至,贿选也会带来严重后果。2009年2月,河北省沧州市南范庄的村民周长顺,因为到县里反映本村村民范新成,在换届选举中向他人贿赂财物。县领导则取消了范新成村委会主任的职务。但是令人震惊的是,范新成竟用斧头砍死了周长顺一家四口人。
窦文天:选举的环节说来说去,就是把怎么选,如何,村子现在贿选,什么叫贿选,什么叫拉票,你界定清楚,
于建嵘:这个贿选,现在争议比较大,这个争议很大,因为现在贿选的界定很难做出,乡村选举的贿选界定很难,比如送一包烟算不算,送一些糖算不算是吧,请大家吃个饭,送些衣服送些东西算不算,这个东西呢是争议比较大。有些人认为这个不算贿选,
有些不算贿选,有些是做过承诺是吧,有些比如讲乡村的社会交往,所以这个争议相对比较大,但是呢即便我们还是界定用给钱的算贿选,但是全国贿选的情况也是比较争议,在学界这个争议很大。
解说:但是贿选也面临着难取证、难界定的问题。2008年,辽宁省赵营子村农民李东辉虽然高票当选了村委会主任,却因曾送给本村另外一个村民两瓶酒和一个菠萝,而被这个村民举报到县里,说他在选举中有贿选行为。两瓶酒一个菠萝能否算作贿选,
县里的领导一时也无法做出判断,只好在口头上取消了李东辉的职务。尽管李东辉多次到县里找领导解释,但县里始终也没有他一个明确答复。整整一年之后,感到上任无望的李东辉,竟然将举报人一家5口全部杀害。
从《村组法》颁布至今,村民自治一直被笼罩在民主的光环之下,但是在家族垄断、暴力、贿选的背后,《村组法》却往往变成一纸空文。那么,村民本身又如何看待自己手中的这份权利呢?
那您在农村调查的过程当中,感受到的是普通的村民老百姓,他们看重这种个人的选举权利吗?
于建嵘:不一样,我曾经做了两个村的比较,一个叫作在我当时在湖南调查的时候,是一个地方两个村,有一个村没有多少财产,总共就是八千块钱,八千块钱,什么意思呢?就是说每一个人,他们每一个人交十块钱,就整个村里的财产一年就是八千块
钱,所以这个选举大家也不大感兴趣,就是谁选谁当都可以,没有什么资产,也没有权力,是吧,还没有人当。另外一个村因为它有山木,有木头,选举的那个参加的程度,选举竞争的激烈程度那远远超出那个村。
党双忍(中共宝鸡市委常委):我认为这个要研究村民自治,首先要研究村民自治资源问题,有没有自治的资源,我讲我们宝鸡典型的两个村,这两个村我觉得实行一样的制度,可能就困难比较大,比如我们最小的村,是105个人,47个人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这么一个村,
然后我们最大的村呢是6700人,有选举权、被选举权的是3700人,这两个村就差的太多了,而不光这个人口差别,经济规模差别也是很大,你像最大的村,我们的东岭村,今年的这个经济总收入要超过200亿,最小的村不足100万。那您认为在中国的基层农村,民主和村民自治之间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
于建嵘:实际上,村民自治已经难以承受这个民主的这个政治力量这个支柱,太重了,它受不了,承担不起。
解说:根据《村组法》的规定,村委会干部是要由村民进行民主选举产生。这是中国最基层、也是最特殊的选拔干部的方式。但是,根据民意推选出来的村委会干部往往会面临一个难题:如何做好上级领导与下级村民之间的沟通工作。
张志红(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因为我们现在村主任都是老百姓票选出来的,他们要对自己的选票,对自己的选民负责。 我举一个简单例子,你像现在搞这个新农村建设,每个村都在通水泥路,道路规划。但是我们县里面给村里的计划是有限的,你比如这个村它需要建十公里,但是给它计划只有五公里。然后这个老百姓找到某支书,
张支书啊,别人村里都达到老百姓家里去了,我们村里你才搞了四、五公里,还是几公里,不通怎么办。最后这个支部书记为了保住选票脑袋一拍,喊几个包工来,垫资工程,把它干上。结果一下子我全县就干进去几千万块钱,财政就负了几千万块钱的债。
赵树凯,国务院发展中心基金会副秘书长:你这个乡村这个自治组织干部,怎么样既听上边的,也听老百姓的,这个关系要处理,这个关系怎么处理呢?你听上边的,上边说哪些在法律范围内,那是合理的是吧,你上边你也不能乱来,同样的对农民来讲,对这个村民自治组织来讲呢,说那你,你必须听,你不听也不行,上边不能乱管,下边你该听的你也不能不听。
村委会和乡镇一级政府之间的矛盾会很明显吗?
于建嵘:因为村委会的权力,假如真正选举的话它的权力来源于选民,来源于村民,那么可能选一个人出来,他是不会听这个乡干部的话的,因为我的官位不是,我村委会主任的位置不是来源于你的县乡政府,我来源于选票,所以我选了之后,我对我的
选民负责,那么这个时候又存在了一个,我们讲的第二个问题产生了,两种不同的权力来源,上的权力来源和下的权力来源之间的碰撞,那么这两种权力来源在乡村社会最明显的表现为村委会或村支部的关系。农村的领导机构往往由两部分组成:村委会和党支部。由于现行《村组法》中,并没有对两个机构之间的权责关系做出明确界定,导致两委在资源分配、财产支配上存在严重分歧。
于建嵘: 那么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委会的一些重大的权力是吧,包括资产,包括一些土地资源,包括一些乡村规划,它都应该听村民委员会的。那么这个时候怎么办呢,党支部又怎么办呢,所以存在一个党支书和这个之间的矛盾。这个“两委矛盾”它在全国的农村都表现得很明显了。
为了解决两委矛盾,近年来,各地农村开始推行“一肩挑”的做法,即村委会主任和村党支部书记由同一人兼任。据统计,在中国村干部中,两委职务“一肩挑”的比例已经高达61.9%。
那“一肩挑”存在它的弊病吗?
于建嵘:存在很大的弊病,我曾经有一年我陪我们的一个国家领导到湖南调查的时候,他们那个介绍说我们保证99%的“一肩挑”,我当时问了一个问题,我说假如现在老百姓选的这个人不是党员你怎么“一肩挑”?是吧,你不是“一肩挑”吗,他是党员,你选上了,你让他当党支部书记,他不是党员你怎么办,当时那个地委书记回答我了,
他说不是党员很简单,发展他入党,他不是“一肩挑”了吗。所以要想一切办法,要把这个解决问题。但是我又开玩笑说,我说假如他不入党你怎么办?他说还有不入党的人呢,他既然想当村干部,他就要入党。所这种实际上还是没有完全解决问题,
尽管“一肩挑”解决了两委表面的权责问题,但是由于同一人兼任两个重要职务,两委之间的监督职能就被削弱了。于建嵘在调查中发现,"一肩挑"的领导模式还助长了农村的家长制和一言堂现象。甚至在某些地区,村民自治已经逐渐衍变成为干部的自治。
朱麦囤(中牟县白沙镇党委书记):现在的村民自治已经在不同的地方异化为村干部自治,就是说基层民众没有成为社会治理的主人。我们还看到有些评论说,在《村委会组织法》实施以后,村民自治有的时候会变成村委会自治,或者说村干部自治,这种情况普遍吗?
于建嵘:对,这个情况也很普遍, 就是选举完之后村民实际上就没有办法监督这些村委会的干部,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村民会议开不起来,很难开一次村民会议,那么这就变成了这个权力就归属到了几个的村干部中间来,村干部他们就垄断了这个权力。
解说:山西吕梁市下西村村支书李世明,多次利用权力之便强占村中资产、殴打村民。村民多次联名上访,但都没有得到解决。2008年9月23日,李世明与村民之间的矛盾进一步激化,竟被村民张旭平刺死。然而在法庭上,法官却收到了当地两万多人的联
名请愿,请求法院对张旭平从轻量刑。如果按照《村组法》的规定:在村民大会上,全村五分之一的村民投票,就可以对村干部行使罢免权。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村民无法行使罢免权,而被迫选择铤而走险呢?为什么村民大会召开不了呢?
于建嵘:村民大会召开不了的有几个原因,一个现在有几个村庄,公共事务相对而言不是太多,第二个就是整个人口流动比较大,第三个开这个村民会议它的成本也比较高,还有一个很关键的问题,由于开村民会议需要村委会主任去,他们要是这个会议,他不开。
于建嵘:他不开你们不能自己开啊是吧,你必须要有人来组织会议,他不组织会议,为什么,他不愿意让你们监督。
那在村民大会很难召开的情况下,假如说我对村委会主任不满我要罢免他,这很容易吗?
于建嵘:不容易,法律规定是可以罢免的,但是现在存在一个问题,谁来行使罢免,哪些人,所以一旦走向罢免你要知道这个社会已经撕裂了,所以现在发生很多问题,都是由于罢免带来的,你要罢免我是吧,我可能组织人,我们家里有兄弟,有兄弟很多是吧,三大姨,七大八姑的过来打,所以乡村社会撕裂了。
解说:村民自治的核心问题在于按照本地人意志管理本地人事务。但是如何体现本地人意志,而自治和民主,又是否就是农民最好的选择呢?
解说:尽管在农村推行民主困难重重,但是农民自己也都在寻找着解决问题的办法。在这次《村组法》修改的研讨会上,于建嵘邀请了河南省中牟县白沙镇的基层干部,请他们讲讲自己的治村经验。
朱麦囤(中牟县白沙镇党委书记):因为联产承包制把土地分到户以后,基层干部的影响力显著降低,干部管不住一家一户的经济,他就管不住他的人,他让他开会他不去,或者他骂,他不去,他就没办法他,他调动不了基层民众的积极性,因此这就是我刚才讲的,联产承包制把分的功能很强,但是合作的功能很弱,因此我们就针对这种现实困难,我们采取了联户代表制,
崔绍营(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委书记):结合着村民委员会这个换届选举,然后让每个家庭,产生一名代表,每10到15户,这个家庭产生一名联户代表,因为不可能事事都开群众大会,让所有的群众都来,那么就是这个村民组,有什么事情,让联户代表组成一个组委会,你们共同商量,共同决定,然后由这个联户代表回去把群众的夙愿、要求传达回去,
于建嵘:我们认为比较好的乡村管理模式,所以这次在全国人大修改这个《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时候我也提出来,能不能更好的利用传统的乡村资源,实际上我刚才讲的这个资源就是家庭和家族的这种资源来管理好乡村。
解说:除了建立以家庭为单位的联户代表组委会,白沙镇还按10比1的比例从联户代表中再选出村务监督员,组成村民监督委员会,以加强对村干部工作的监督。
崔绍营 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委书记:这些就是中间这个村民代表也好,这个监委会成员也好,这都是不拿薪金的,都是义务的,那么都是老百姓觉得,为了我们村里边的事,我们应该尽这份义务。利用家庭、家族的资源,比如说推行联户制度,它需要有什么样的条件,在什么样的乡村最适合?
于建嵘:我认为这个在中国的乡村社会,相对而言比较,经济比较不是太发达的地区,或者讲个体化不是那么明显的地区,应该比较适合于,目前比较适合于这个情况。可以这么说中国80%以上的农村比较适合于用家庭,用传统社会资源来管理好乡村。
解说:自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以来,家庭作为一个独立的生产单位在农村社会生活中起到了重要作用。白沙镇充分利用农村的家庭资源,调动了农民对村务参与和监督的积极性。
李永忠(中纪委研究室办公室主任):白沙镇的政治体制改革,可以称得上小岗村这样的价值,而且我以为它不亚于小岗村,我认真看了你们的经验,认真听了你们的介绍,让我真的叫作大吃一惊。你们确实走在了很多人前边。
党双忍(中共宝鸡市委常委):基层民主,村民自治这个方向应该坚定不移,但是这个实现形式可以是各种多样。
赵树凯(国务院发展中心基金会副秘书长):我是比较乐观的,我乐观在哪儿呢?就说我们农民是脚步是不停止的,农民被动员起来以后,农民要民主,农民要依法来参与政府管理,我觉得这个趋势没有改变,是吧,这是我们看到农民好多这种行为,比方说农民要学法,搞选举,要求罢免,这比前几年的事情还多,不管你法动不动,你法没动,农民在那儿自己在动,他在促进这个法,
解说:在这次关于《村组法》修改的研讨会上,于建嵘还提出要在农村推广“村治在线”的想法。他提议用先进的网络手段来武装农民,村委会要将财政支出和村务管理都公开在网络上,让村民通过网络来行使监督权。
于建嵘:最近我们社科院开发一套系统,使村务公开能够网络化或标准化的问题,我们开放了一套“村治在线”,就是使这些问题它必须这么公开,像现在上访,因村民私自上访的有百分之二三十是于村务公开的,我之所以告你说你没公开,你说土地你卖了为什么不告诉我们,我们要使它标准化,使它哪些东西必须公开,而且使它因为现在网络科技已经很发达了是吧,你写到墙上不如写到网络上去。
研讨会结束后一个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并开始征集专家意见。至此,《村组法》的修订被真正提上了工作日程。
那这次《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公开的向社会征集意见,整体的效果您怎么评价?
于建嵘:它现在没有完全的向社会公开,它就是向学者公开,组织一个讨论,但是你刚才讲的应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什么这么多人关心村委会的选举,它实际上在构思我们中国的基层社会,中国的基层社会将来怎么去管理,它在构思这么一个社会的问题。但是新的法案颁布之后和旧法案的相比,会有一个实质性的飞跃吗?比如说您谈到的理念问题,能够有,分出高下吗?
于建嵘:没有,没有。我分析的情况就是太大的变动没有,现在看来啊,起码现在看来 太大的变动没有,但是有些地方可能要好一点,比如对贿选,对这些东西的限定可能制度设计要好一点,如果说新的法案公布之后,它的改变或者说实际意义并没有那么明显的话,那么以后中国的农村基层建设应该怎么走?
于建嵘:我的观点是这样的,怎么使农村社会和谐和稳定和发展,给老百姓一个安定的生活,可能更加重要。
尽管《村委会组织法》的修改已经被提上日程,但是中国农村基层民主实践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却不容忽视。以现在中国农村经济落后、法律缺失的情况来看,基层民主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而这条路到底有多长,将取决于自上而下改革的纵深和力度。
[最后,我要说,《村委会组织法》改不好,为什么?因为他的指导理论是普选制,而普选制的理论基础是来自古希腊和古罗马留给我们的两大最高最直接的民主形式:一是全民公决,二是直接选举,全都神圣无比。马恩说的再明白不过:从来没有一个民族能够在民主的基础上生存。也许有人提出希腊和罗马来?但是现在每一个人都知道,它们根本不是民主政体,这些国家的基础是奴隶制。”参见(马恩全集第七卷 305页 评托马斯・卡莱尔 当代评论)而我所主张的是普评制,他的基础是来自天下为公的中国原始社会,这是二者最大的不同,结果,当然大不相同:一个是朱麦囤的民主改革,空前成功;一个是通过贯彻执行《村委会组织法》所造成的黑恶势力掌控选举,孰优?孰劣?一目了然!!!]参考
(原创首发)普评制点评朱麦囤如何让村民监督不落空?
[ 民评制 ] 发表时间: 2011-08-30 09:32:18
http://bbs1.people.com.cn/postDetail.do?id=111949226&boardId=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