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区中,家庭作为一个重要的生产、消费单位,在进行生产劳动和一系列消费活动过程中,必然对社区周围的生态产生影响。因此。这一过程也是村民以家庭为单位同社区生态环境发生关系的过程.但是,不同类型的家庭所进行的生产和消费活动的过程及结果都不一样,对社区生态环境的影响也不一样。本文试图以丽江地区永宁乡八珠村为例探讨不同的婚姻家庭类型与农业生态环境的关系。
八珠村西距永宁乡政府约6,9公里,东南距泸沽湖16.8公里,是永宁乡泥鳅村辖下的一个自然村。八珠村东与则波自然村和格姆女神山——狮子山相邻,西与打波自然村相毗连,南面靠金处山,北面是耕田。在上,曾有数位八珠村人进入土司统治系统担任伙头。管辖一个至几个毗连的自然村,因此。八珠有“头人村”之称。此外,八珠村还负责为历代土司办理一切重大节庆活动,因此,也被称为土司府的“歌舞团”。作为一个有悠久历史传统的村子,八珠村至今仍较为完整地保存着摩梭人的母系大家庭和阿夏婚姻。(1)同时,村中杂居的少量汉族、彝族、普米族家庭使我们能对不同的婚姻家庭形态与农业生态的关系进行比较研究。
八珠村共有72户家庭,397人,其中摩梭人40户,242人;普米族16户,77人;汉族16户,76人;彝族、傈僳族各1人。在242名摩梭人中,有婚史人数134人,其中有7人为异居婚,占有婚史人数的53%;43人为同居婚,占有婚史人数的32%;20人为一夫一妻制,占有婚史人数的15%。
村中汉族的婚姻形式主要是一夫一妻制。在全村76名汉族中,有婚史人数35人,其中30人为一夫一妻制,占有婚史人数的86%;4人为异居婚,占有婚史人数的11%;1人为同居婚,占有婚史人数的2.896。村中普米族也有同汉族相似的情况.全村77名普米族中,41人有婚史,其中有6人为异居婚,占有婚史人数的14.6%;5人为同居婚,占有婚史人数的73.2%。显然,由于长期与摩梭人杂居,汉族、普米族的婚姻形态也受到了摩梭人的影响。
从家庭形态方面看,在40户摩梭家庭中,保持着摩梭人独特家庭形态的家庭有33户,占摩梭家庭总数的82.5%,其中26户为母系大家庭,6户为双系家庭,另外7户为父系家庭,1户为独户。16户普米族家庭,16户汉族家庭则全部为父系家庭。
摩梭人独特的婚姻形式“保留了若干的群婚实例和血缘婚残迹,与典型的对偶婚也不一样,显然还处于初期对偶婚阶段。”(2)汉族、普米族的婚姻形式属于专偶制婚姻.即一夫一妻的婚姻形式。摩梭人的母系大家庭是一种联合家庭类型。“即由(父)母和多个已婚子女甚至包括已婚的孙女组成的大家庭”(3)汉族、普米族的一夫一妻家庭基本上是扩展家庭或是核心家庭。(4)这两种不同的婚姻家庭形式对社区生态环境造成了不同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数量的控制和资源的合理安排;薪柴与森林及生态;土地占用与土地资源合理使用;森林管护等四个方面。
1、人口数量的控制及人力资源的合理安排。人类是生态运动的能动参与者,但过多的人口只会破坏人口、资源、生态三者之间的平衡运动。控制人口,将人口数控制在该社区的生态、资源所能承受的范围内,同时合理安排使用现有的人力资源是保证该社区内的居民能实现、、生态效益协调统一的前提条件。就摩梭人而盲,独特的婚姻家庭形态使摩梭人在人口数量控制,合理使用人力资源方面比同村的汉族、普米族都表现出更多的合理性.
从控制人口数量方面看:1970年八珠村摩梭人共30户,计210人。(5)到2001年1月,全村摩梭人有40户,共242人。年平均人口自然增长率为o.474%;而普米族、汉族人口增长比较快,1970年普米族有7户,计47人,后来由于儿女结婚分家,先后由原来7户普米族家庭中分出了9户普米族家庭。到2001年1月,全村有普米家庭16户,计77人,年平均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66%。汉族和普米族相似,1970年,全村汉族有9户。计45人。由于不断分家,到2001年1月,全村有汉族16户,计76人,年平均人口增长率为1.76%。造成摩梭人口增长缓慢的原因有以下三点:
(1)子女共有观念对人们生育行为的遏制。在母系大家庭中,各姐妹团结友爱,共同生活在一起。她们的孩子由姐妹共同抚养,视为姐妹共同的儿女,不会产生只有亲生的才是自己的后代的意识。所以即使是小孕妇女。只要姐妹中有人生养孩子,也就等于自己生养了孩子,自己不一定再要生养一个自己的孩子。
(2)独特的家庭结构对人们生育行为的遏制。在农村社区,家庭是从事生产劳动的基本单位,家庭的生产力、富裕程度同劳动力人口数有直接关系。但在摩梭人独特的母系大家庭中。所有家庭成员几乎终生同自己的母亲、姐妹兄弟生活在一起,他们在母亲带领下,共同生产劳动、生活。因此,同其他民族的小家庭相比,摩梭母系大家庭拥有相对充足的劳动力,他们没有必要通过人口增殖来使家庭获得必要的生活资源和劳动力。
(3)“生育不是阿注婚所要达到的目的。在阿注婚中,男女间的关系主要是一种基于感情的性伙伴关系。生育行为无疑会减少年青人性生活的愉悦成份。特殊的家庭结构也使他们不必为生儿育女而结合,加之在摩梭人中,对安全期避孕常识在解放前就有了普遍了解,并在实际生活中有意识地加以运用。”(6)因此,阿注关系的特定内涵无疑在客观上减缓了摩梭人口增长速度。据,在实行异居婚的73名摩梭人中有约22%(16人)的人没有生育过小孩。
汉族和普米族的家庭是不断从父系家庭中分离出来的小家庭。这种新建的小家庭缺乏足够的劳动力。他们通过增殖人口来解决劳动力不足的问题。这使得汉族、普米族人口增长很快。另外,汉族、普米族传统的传宗接代的人口观念也是造成两个民族人口增长快的原因之一。据调查,在普米族实行异居婚的6人中有!人没有生育小孩,百分比为17%;在实行一夫一妻制的30人中有2人没有生育小孩,百分比为6.796。汉族有婚史的35人(包括实行异居婚的4人)则全部生育了小孩。
从人力资源的合理使用方面看:全村各家各户基本上都从事农业、种植、养殖业。此外,部份劳动力资源相对富余的家庭还从事、零售、木工或外出打工等副业。这样的摩梭家庭有24户,占所有摩梭家庭的60%;普米族家庭9户,占普米族家庭总数的56%;汉族家庭3户占汉族家庭总数的8.8%。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是:虽然摩梭人口增长缓慢,但因为摩梭人很少分家,所以每个大家庭中人口较多(平均每户6人),利于分工协作,可以从事多方面工作;汉族、普米族虽然人口增长快,但由于不断从大家庭中分出小家庭,人口分散,故每户家庭人口较少(汉族平均每户4.7人,普米族平均每户4.8人),劳动力较摩梭家庭紧张,只能从事有限的劳动。
2、薪柴、森林和生态。薪柴的大量消耗是导致森林消失,生态失衡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不可能不烧柴的情况下,提高柴的利用率,减少用量,能有效地减轻对生态的压力,维护生态的平衡。
同许多农村一样.木柴在八珠村的生产活动中是必不可少的。木柴主要用于两个方面:a、老虎灶。老虎灶是指用来煮牲畜饲料的灶,因用柴量大,故俗称老虎灶。村中的大型牲畜(猪、牛、马)共有261头,人均0.7头,(7)以此推算,平均每户摩梭家庭养畜4.2头,每户汉族家庭养畜3.3头。每户普米家庭养畜3.4头。由于摩梭家庭饲养的大牲畜比汉、普米家的多,老虎灶的用柴量也就比汉、普米家多。
b、火塘。村中无论是摩梭还是汉族或普米,每家都设有火塘。火塘主要用来作饭、照明、取暖。此外,与汉族、普米族不同,摩梭家的火塘象征家族的兴旺,一般不能熄灭。所以,摩梭人和汉、普米族相比,无论是老虎灶还是火塘的用柴量都高于汉族、普米族的用柴量。据:摩梭家平均每户日烧柴量为60—70公斤,普米族、汉族家平均每户日烧柴量50—60公斤。但应该注意到一个问题:摩梭母系大家庭很少分家,众兄弟姐妹共用一个火塘,烧柴利用率高。而汉族、普米族的父系家庭一旦儿女结婚就立即从家中分出炉灶,形成三、四人的一夫一妻制小家庭,烧柴利用率低。因此,尽管汉族、普米族的每个父系小家庭的绝对用柴量较摩梭家少,但若将分出的几个小家庭合为一个父系大家庭,用柴量不仅没有减少,反而因为各家各户另起炉灶造成了许多重复的不必要的消耗。据调查:如果以每户摩梭家庭平均有6人,有大牲畜4.2头,每日平均用柴70公斤计算,每人、每头牲畜每天耗柴6.9公斤;同样,以每户汉族家庭平均有人口4.8人,有大牲畜3.4头,每日平均用柴60公斤计算,每人、每头牲畜每天耗柴7.4公斤;以每户普米族家庭平均有人口4.7人,有大牲畜3.3头,每日平均用柴60公斤计算,每人、每头牲畜每天耗柴7.3公斤。
据此计算,摩梭家庭每人每只牲畜每天平均比汉、普米家节约0.4—0.5公斤柴,单位节柴率为6。8%。按此计算,摩梭家庭每年可节约薪柴1496.5公斤。
3、土地占用与土地资源合理使用。土地占用问题主要是指在广大普遍存在的宅基地与耕地之间的矛盾。就八珠而言,同样存在这一矛盾,八珠村摩梭人的住房布局以三合院和四合院居多,平均占7分;汉、普米以二合院、三合院居多平均占地4—5分。汉、普米族的占地要比摩梭少2—3分地,但住房占面积的增长却比摩梭家庭快。
1970年全村摩梭人30户,按每家住房占地7分计算,总共占地210分,到2001年1月,全村摩梭人40户,按每户住房占地7分计算,总共占2110分,平均每年住房面积增长率为0.96%;1970年,全村汉族共有9户。按每户住房占4分计算,总共占地36分;到2001年1月,全村汉族为16户,按每户住房占地4分计算,总共占地64分,平均每年住房占地面积增长率为2.1%;1970年,全村普米族共7户,按每户住房占地4分计算,共占地28分;到2001年1月,全村普米族16户,按每户占4分计算,共占地44分,平均每户住房占地面积增长率为1.5%。
从上述情况看,摩梭人也存在宅基地占地问题,但远远没有汉族、普米族宅基地占地问题突出。其原因就在于摩梭家庭对土地利用率高于汉族和普米族家庭。具体而言,汉族、普米族有分家的传统,所以在全村32户汉、普米家庭中,三代同堂家庭仅有10户,占总数的33%,二代同堂家庭2:2户,占69%,家分的越多,住房占地增加越快。摩梭家很少分家,在40户家庭中,四代、三代同堂家庭有9户,占总数的58%,由于三代、四代人使用同一块宅基地,土地利用率高,住房占地增长自然就慢。
土地占用的另一种形式是坟地。这只存在于汉族、普米族家庭,摩梭人因为宗教的影响都实行火葬,只有汉族、普米族采用土葬。摩梭人与汉族、昔米族曾经因坟地占用耕地发生过纠纷。对汉、普米族而言,土葬也是造成土地占用的一个方面。
4、森林管护。对森林的保护直接关系着生态的平衡,但农村社区周围的森林往往与社区内居民的生存有着密切联系,如何对其进行有效保护是一个难点。
八珠村南靠金处山,北对永宁坝。森林分布主要在村南的金处山,山上植被保护良好,生长着冷杉、白杨、松树等七、八种树木和野鸡、猫头鹰、老鹰等二三十种动物及上百种中草。金处山森林能保护得如此良好,一方面是因为村中订有相关村规民约禁止到山下打柴、砍树;另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宗教。八珠的摩梭人与其他地区的摩梭人一样笃信喇嘛教。全村40户摩梭人家,有28户设有经堂,有5户家中有人作专职喇嘛。金处山上建有佛塔,树林间插有许多经幡。每年正月十五,村民要举行隆重的转山敬神仪式,金处山成为村中摩梭人心中的宗教圣地、神山而受到全体摩梭人的自觉保护。尽管山上树木茂盛,但村中摩梭人打柴仍然舍近求远到离村4—5公里的“依挖我”打柴。村民的汉族、普米族也被摩梭人禁止到神山放牧打柴。依靠宗教的力量,辅之以乡规民约,金处山森林得到较好的保护。 中国大学排名
我国向来有“地大物博,人口众多”之称,但是如果从人均占有量看,资源(包括土地、水、耕地、草原)远远少于世界人均水平。我国农业正面临不断激化的农业生态危机.
就全国而论,我国农业生态危机集中表现为:“由过度人口对农业生态系统造成的压力所引起的耕地危机和森林危机”(8)。和汉族、普米族家庭相比,摩梭人独特的婚姻家庭形式在实现、资源、生态三者平衡运动和减轻由人口问题所引发的以耕地危机、森林危机为代表的社区农业生态危机方面确实有其独特之处。这主要体现在:
1、有效地控制人口过快增长,避免了人口过度增长对社区农业生态形成压力。
2、尽量合理、充分、有效、节约地利用自然资源,提高对自然资源的利用率,减少浪费以避免因要获取过多自然资源而造成农业生态失衡。
注释:
(l)摩梭人的家庭形式主要有三种:
一、母系大家庭和与之相适应的阿夏异居婚。这种家庭的特点是:建立婚姻关系的男女,各居母系家.男子只是夜晚到阿夏家居住,清晨返回母亲家。家庭成员的血统完一以母系计算,财产按母系继承.在这种母系家庭中,全是母系成员,无父系血缘亲属关系。
二、母系父系并存的双系家庭和阿夏同居婚。这种家庭内,既有母系亲属成分,也有父系亲属成分。同居婚是造成双系家庭产生的必备条件,这种婚姻男女双方不再是各居母家,而是同居一家。阿夏同居婚可以男居女家,也可以女居男家男居女家,所生子女仍须戴女方家名,其亲属关系一律从女方计算。这种男居女方的阿夏同居婚.虽然改变了阿夏异居婚的形式,但并不能根本改变阿夏婚母系家庭的性质。女居男方性质就不同了,这实际上是男娶女嫁,只不过没有举行婚礼,其所生子女须戴男方家名,亲属关系按男方计算。这种阿夏同居婚不仅改变了阿夏异居婚形式。而且在母系家庭注入了更多的父系成份.使母系家庭的性质发生重大变化,由母系家庭变为母系父系“双系”家庭。
三、父系家庭的一夫一妻制。摩梭人的父系家庭,一般是近几年才从母系家庭中分居出来的小家庭,世系短,人口少,通常只有一对夫妻及其子女。(以上分别引自:拉木.嘎吐萨《走进女儿国》,云南出版社,1998,8,第20页,陈烈、秦振新《最后的母系家园》,云南人民出版社,1999,10,第109,130页。)
(2)王承权《也论永宁纳西母系制和阿注婚的起源》。载《云南科学》1989,4。
(3)张克荣《当代》(上)群众出版社,1988.4第164页。
(4)核心家庭:凡是由一对夫妻及未成年的或未婚的子女组成的家庭,都是核心家庭。扩展家庭:由父母和一个已婚子女同居的家庭。叫扩展家庭。(引自张克荣《当代社会学》(上)第164页)。
(5)数据由八珠村民直巴永嘉(女,78岁)提供。
(6)李平《宁蒗彝族和摩梭人人口发展问题比较研究》,载《云南社会科学》1989,3。
(7)引自宁蒗县局2001年1月所作《永宁乡八珠村情况分析表》。
(8)文中所用数据除注明出处的数据外,全部为笔者实地调查而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