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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羌族独特的配偶神信仰 |
2016-09-23 09:40 陈苹 李明泉 《中华文化论坛》 |
[摘 要]:羌族是我国最古老的民族之一,羌族文化是长江上游华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处于从母系向父系过渡阶段的羌族社会,产生并形成了羌族独特的、引人注目的配偶神信仰。在中华民族的大家庭中,像羌族这样以配偶神崇拜为主要特色的民族并不多见。 认真研究羌族配偶神信仰的源流及社会背景,可以从一个侧面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和研究氐 羌文化圈的特殊性,更好地认识以泸沽湖地区为代表的特色民族文化、特色区域文化的来龙 去脉、前因后果。 [关键词]:羌族;配偶神;信仰;特色文化
羌族普遍信奉的神灵多达数十种,而各地奉祀的区域性神灵则更多。羌族的神灵崇拜,主要是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自然神包括天神、地神、火神、山神、树木神、牲畜神等,是羌人祭祀和崇拜的主要对象。天神阿爸木比塔是至高无上的,在他之下,有造天的神公木巴西,造地的神母如勿西;有掌管人类婚姻大事的女神鹅巴巴西,掌管人间投生大事的男神智比娃西;有管理百鸟群兽的山神,有管理土地和庄稼的青苗土地神,有管理牲畜的羊神和牛王,等等。羌族崇拜的祖先神,一般供于家中,泛称家神。当然,家神中也不全是祖先神,有的地方还将牲畜神等供于家中。各地供奉的家神,在数量和称呼上出入颇大,但一般都供有人类祖先神木姐珠等。由于各个家庭所从事的劳动不同,有些从事特殊职业的家庭还供有各自的行业祖师神,如端公家里供有“猴头”祖师,猎人家里供有猎神,石匠家里供有石匠神,铁匠家里供有铁匠神,等等。 本文将专门研究羌族独特的配偶神信仰这一特殊的民族文化现象。
一、羌族独特的配偶神信仰
在羌族崇拜的众多神灵中,许多神灵都是成双成对出现的,我们称之为配偶神信仰。 从羌族人信奉的始祖神来看,便是一对夫妻,名叫木姐珠和斗安珠。关于木姐珠和斗安珠 的爱情故事及伟大功绩,羌族有不少神话传说和经典史诗来传诵。每逢重大节日或祭祀典礼,羌族人必追述其事迹,虔诚地奉祭他们。传说,木姐珠是天神阿爸木比塔的三女儿,是一个美丽而倔强的公主。一天,木姐珠来到了天地相连的喀尔克别山,与人间牧羊青年斗安珠一见钟情。斗安珠随木姐珠到了天庭,向天神求婚,天神不允,用各种难题来阻挠他求婚。在木姐珠和山神的帮助下,斗安珠凭着自己的勇气和智慧终于经受了砍树、烧山、找种子、播种等各种考验,获得了胜利,与木姐珠结成了夫妻。他俩怀着无比喜悦的心情来到人间,“教羌人学会种庄稼”、“子孙繁衍大发展”等木姐珠和斗安珠的事迹,尽管在羌区各地有不同说法,但有一点却是一致的:他们同时被认为是羌人的始祖,现在的一切规章礼仪都是他们制定并传播下来的。 从羌族的始祖神信仰看,还有“猴祖”、男性英雄始祖等说法。其中,以天女木姐珠和人间青年斗安珠同为人类始祖的配偶神信仰为中枢。今天的羌族人,不论居于何地,也不论还有其他什么始祖神信仰,但几乎都承认木姐珠和斗安珠(有的地方称热比娃)是人类的共同始祖。 这种将一对夫妻共同视为一个民族的始祖的信仰,在西南各少数民族中尚属罕见。虽然,这种天神与地人结合的神话传说在彝族、纳西族、普米族等民族中均有流传,但在这些民族的观念中,并不把天上女神和人间男人同时视为人类始祖。以云南永宁纳西族为例,他们的神话故事说:远古时候,人间男子曹直鲁若到天上求婚,与天女柴红吉吉美结合了。但在永宁纳西族人的观念中,他们只奉天女柴红吉吉美为人类祖先。又如,在云南丽江纳西族人的信仰中,却只承认经受了各种考验而与天女结合的人间男子从忍利恩为民族始祖,不将天女衬红褒白视为人类始祖。 除始祖神外,羌族的配偶神信仰还涉及到神灵世界中的方方面面。请看,远古时候,天神木比塔曾命神公木巴西造天,命神母如勿西造地,木巴西和如勿西便是一对夫妻。流传在理县挑坪一带的羌族开天辟地神话说:天爷阿补曲格打开白天鹅蛋生青石板为天,天母红满西打开黑鸡蛋生鳌鱼为地。传说中的造人神名叫索依迪朗,这是两个人的名字,迪(意为父亲)住在天上,朗(意为母亲)住在地上,他们共同孕育了人类。再看,羌族传说中的火神叫蒙格西,掌管人类婚姻大事的叫鹅巴巴西(有的地方称阿勿巴吉等),他们是一对夫妻,他们的儿子燃比娃上天为人类取下了火种,结束了人类茹毛饮血、生吞活剥的时代。而在别的故事里,燃比娃(即热比娃)是始祖女神木姐珠的配偶。从这个意义上讲,蒙格西和鹅巴巴西的结合,不但生出了火,而且还生育了人类的祖先。又如,羌族祭奉五谷神和仓神,认为他们是一对夫妻,五谷神是丈夫,管理田地里的五谷庄稼;仓神是妻子,管理家中的衣食钱财。只有当五谷神和仓神密切配合时,全家的收入才会丰厚,家中的东西也才经用。 在羌族的信仰中,不但祭拜的正神多是成双成对的,即使是邪神、魔鬼和精怪等,也有许多是成双成对的。以羌族端公经典为例,其中涉及配偶神灵的便很多。如《德为》(羊皮鼓经)说: 神鼓神灵两边站, 左是公神右母神。 《咄》(解秽经)说: 解秽神公请来吧, 解秽神母也请来。 《日睹》(驱邪经): 作邪怪公吉罗比, 作邪怪母吉罗免, 百姓家中来作怪, 一串一串溜进屋。 《植》(脉络): 作祟公名直比波, 作祟母名直阶珠…… 红地公把幼虫拖出来, 白地母把幼虫拖出来。 《垮》(杀牛刀): 来把祭刀敬, 通白公刀神, 通白母刀神, 今日杀牛还神愿。 直到近代,羌族还处于灵气崇拜阶段,认为自然界中的一切生物或无生物均有神灵主宰,这些神灵多是成双成对的配偶。以上引用了部分经典中的部分词句,其配偶神(灵)信仰由此可见一斑。 二、羌族配偶神信仰产生发展的社会历史背景
羌族的配偶神信仰为什么如此突出,并且至今仍存活于人们的思想观念之中呢?推究起来,与其独特的社会历史背景密切相关。当原始人进化到具备初始的语言和逻辑思维能力时,他们便开始思索生命和万物的起源。首先,他们是思索自身生命(人类)的根源。在寻觅食物等过程中,古人会碰到诸如兽类产子、鸟类生蛋之类的现象,这无疑会引起他们的思索。这些现象与人类自身的生产相联系,使他们得出结论:万物都像男人与女人一样,都是按同样的方式产生的,每一事物都有自己的生命,有与人一样的激情和精神。当然,人类思考生命起源之初,是不会认识到男人在人类产生中的作用的。这时候,在人们的信仰中,只会有女神崇拜,不会出现配偶神信仰。但一当人类认识到了新生命的诞生是男人和女人共同缔造的结果时,便有可能出现男性神崇拜和配偶神信仰了。从历史角度看,配偶神信仰应产生形成于从母系社会向父系社会过渡的阶段。羌族关于木姐珠和斗安珠的神话和史诗,便典型地反映了这个时期羌族的偶生始祖崇拜。 进入父系社会以后,母权制逐渐被父权制所取代,于是始祖崇拜的对象便转变为男性了。羌族史诗《羌戈大战》,便是父权制产生后英雄时代的产物,民族英雄阿爸白构被尊为了始祖神。从我国夏、商、周的始祖神话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见从女神崇拜到配偶神崇拜再到男性神崇拜的演变轨迹。只是,配偶神崇拜阶段留下的痕迹似乎太少。 父系社会取代母系社会以后,闻一多在《高唐神女传说之分析》中说,人们的记忆随着悠久的时间渐渐消失了。于是,他们只知道一个事实,那便是一切主权都操纵在男人手里,因而在过份相信了以今证古的逻辑之下,他们便闹出了这样滑稽的错来,把那“生民”的主权也移归男人了。这种将“生民”的主权移归男人的习俗,在世界上许多民族中都曾有过。 母系社会在历史长河中渐渐远去,男人成了社会的主宰,男尊女卑不但成为社会现实,而且渗透到人们的思想观念中,原先的女神逐渐被男神取而代之。夏的始祖女娲被禹取代,商的始祖简狄被契取代,周的始祖姜被后稷取代……华夏民族如此,其他民族亦多如此。 但羌族不尽如此!羌族信仰中尽管出现了诸如阿爸木比塔这样至高无上的男性天神,但我们有充分的材料证明这样的神灵是后世才出现的。羌族信仰中的许多神灵,都是男女成对的。开天辟地、创造人类、缔造文明等等大事,都是男女配偶神们同心协力、共同努力的结果。前面,我们已经举了不少例子。这种配偶神信仰至今仍深入人心的原因,我们可以初步得出这样的结论:母系社会在羌族地区延续的时间特别久远;或者说羌族地区曾长期处于从母系社会向父系社会过渡的阶段;或者说羌族地区处于从母系社会向父系社会过渡的时期距今还不是很久远,以致人们至今在头脑中仍难以抹去那里留下的“印痕”,用闻一多先生的话说,就是人们的记忆还没有“随着悠久的时间渐渐消失”。 证之以史实,约在公元前七世纪前,在现西藏地区存在“以苏毗女子为主”的苏毗国,在今川西北地区有西康“东女国”,在喀喇昆仑山南,有雪山“东女国”。汉书中,记载羌族社会有“贵妇人、党母族”的说法。而居住在泸沽湖一带的摩梭人,至今仍保留着母系制残余。也就是说,藏、彝、羌、纳西等民族聚居的西南高原山区,是我国以女性为中心的母系社会延续时间最久长的地区。 证之以现实生活,近世羌族妇女仍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在某些方面尚拥有主权,而母舅在家族中地位甚高,有“天上雷公,地下母舅”之说。这些,都明显是母权制的遗留。
三、羌族配偶神信仰对羌族思想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影响
羌族独特的配偶神信仰,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深深渗进了每一个羌族人的脑海,对羌民族的思想文化、审美心理乃至婚姻家庭等方面,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下面,择其要而述之。首先,羌族的配偶神信仰,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羌族的哲学思想。 如前所述,配偶神信仰产生发展于从母系社会向父系社会过渡的历史阶段。这时,人们已经认识到了人类的产生是男人和女人共同缔造的结晶,认识到了人类男女性别的差异和男女两性相结合的重要性。推而广之,古人认为万物皆有性别,它们以与人类生儿育女相同的方式繁衍万物。在古人看来,性既是一种很神秘的事物,也是他们对生殖、生命以及任何种类的存在的最现成的解释。这样,便形成了男女、雌雄、阴阳相配、相对、相生的观念。 这种阴阳观念的产生和发展,是一个世界性的文化现象。世界上许多民族都有这种观念,一些民族甚至能说出哪块石头是母的,哪棵树是雄性的。根据许多学者的考证研究,作为中国哲学重要来源的《周易》,便是在上古生殖崇拜观念的启发下诞生并发展起来的。在《周易·系辞》中,我们可以看到,古人将宇宙结构归纳到一个阴阳二元交合的生殖模型之中,即所谓“一阴一阳之谓道”。“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这里的“天地”、“男女”、“夫妇”并不完全指具体的天地、男女、夫妇,而是表达一种理论加以解释,同时,他们的阴阳观念也明显发源于生殖崇拜。这里所说的生殖崇拜,可以理解为是男女两性的配偶神信仰。有一则羌族神话说:最初的宇宙一片混沌,一片黑暗,后来才分开成天和地,天在上面,地在下面。再后来,才产生了天地间的万物。这则关于天地开辟和万物起源的神话,在今人看来,也许会认为它产生很早。其实,这样的神话,是在人类有了生殖崇拜观念(也可以说是配偶神观念)之后产生的。 在古人的眼中,“天”具体体现为地面上的大气、云层或云上面的区域,它从四面八方覆盖着大地。所以,许多民族的先民都将天视作男性,将地视作女性。这种雄性在上雌性在下的位置,是动物交配中常见的现象,也成为人类交合的常姿。所以我们说,阴阳观念是在有了生殖崇拜之后才产生的。 羌族的阴阳观念,虽然没有汉族的阴阳哲学那么深奥复杂,未形成系统严密的体系,但它对羌族思想文化的影响却是不容忽视的。在羌族人看来,男和女、阴和阳有相对立的一面。以仓神和五谷神为例,为了使家中过得宽松些,仓神总想多开支一些钱粮衣物;为了使家中不至于显得窘迫,五谷神总希望仓神节约一些。他们在统一的前提下,有矛盾。羌族人在信奉配偶神的前提下,常常将自然界中的许多事物拟人化后赋予其性别,而且还将世界上许多物质和意识的东西赋予其善或恶、正或邪、好或坏等相对的属性。比如,羌族人崇拜白石,因而有“黑白分明”之说,认为白色代表公正合理,黑色代表邪僻不正,有“白石头放在路上,黑石头搁在路边”的谚语。羌族端公经典中有一段叫《黑勒格》,专门说的是好坏黑白,大意为:好的来,坏的去,白的来,黑的去。 羌族人不仅将阴和阳视作一组对立概念,更重要的是将其视作一组相统一的概念,认识到二者的配合可以产生出新的事物来。在本文前一部分里,我们举了许多配偶神的例子,无不具有这种哲学意味。再如,直到近代,羌族还盛行求雨习俗。参加求雨的妇女们,要唱求雨歌: 男人的×常求女人的×, 饿得很,渴得很! 弄×物,咕咕咕, 弄×户,咕咕咕。 得了,云都聚集了, 得了,云雨一起都来了。 妇女们一边唱这样的歌,还一边讲述自己昨 夜如何丈夫过性生活。这样的求雨仪式,显然具有鲜明的生殖崇拜痕迹和阴阳观念,人们希望天上的云能效仿人类和生育的行为,达到降雨的效果。 羌族的阴阳观念,虽强调二者之间的对立关系,但更重视二者的相配、相生、相融和相谐。因此,他们虽常见到物我和人我之间的种种矛盾,却尽量避免强化这种矛盾,力求达到和谐一致。如阳间的人与阴间的鬼,便是一对矛盾。羌族人是想尽办法娱鬼、媚鬼、贿赂鬼,力求使鬼不加害于人。这些与汉族文化中“天人合一”、“知行合一”、“体用如一”等哲学命题有相通之处。羌族作为一个追求和谐与平衡的民族,与其配偶神信仰和阴阳观念是有关系的。 其次,羌族的配偶神信仰影响了羌族的伦理观念、社会生活乃至婚姻家庭。 几乎所有的宗教,差不多所有的民族,不管是古代还是近代,都认为女人比男人低一等。有的宗教派别,甚至认为女人没有灵魂;有的民族,认为女人“头发长,见识短”;柏拉图认为,妻子是丈夫财产的一小部分,像丈夫的马或狗一样;达尔文认为,男人是一种进化了的或发育起来的女人;斯宾塞认为,女人的发育很早就受到生育功能和月经的障碍,明显地受到怀孕期的约束,因此女人是一种未成熟的男人……男尊女卑,几乎是一个世界性的社会历史文化现象。在中国封建社会,男权至上甚至造成两性疏远。从汉代起,由于礼教的加强,妇女在家庭中的独立性完丧失,只能充当生孩子的工具。 羌族同样存在尊女卑的观念,男性在社会中处于主导地位。但只要我们对这个民族的社会历史进行认真调查研究,便不难发现:羌族的男尊女卑观念远没有封建社会汉民族那么明显,并且这种观念的出现和发展较汉民族为晚。透过许多民俗事象,我们会发现:即便在近代,羌族妇女的社会地位仍比较高,在许多方面,她们和男人享有同等的权力和负有同等的责任。从家庭来说,羌族基本上是一夫一妻制,家外的事主要由男人负责,家内的事主要由女人管理。对儿女的婚事,母亲有很大的发言权。羌族的社交公开,砍柴、割荞、锄地、摘花椒等,是男女共同的工作。在这种状况下,青年男女通过自由恋爱而结为夫妻的人不少。即便是结了婚的人,也可以自由结交异性朋友,丈夫或妻子一般不加干涉。在大小黑水地区,一直以来允许自由恋爱,父母包办的婚姻也得经本人同意才行。夫妻间可以解除婚姻,也可以离婚。有研究者认为,这些地方的习俗,较多地保留了羌族本来的特点。 在汉族,家庭崇拜的祖先由父系往上推,没有儿子就意味着家谱传递的中断,称为“绝户”。在羌族,没有儿子的人家可以招女婿上门,男人上门和女子出嫁同样普遍,能够为人所理解。寡妇不受歧视,鼓励寡妇再嫁或招赘。“转房”习俗也普遍,有“兄死弟娶寡嫂,弟丧兄纳弟妇”之风。男入女家,可改从女方姓,避免家谱的中断。这在一定程度上,自然缩小了男女地位的距离。羌族这种鼓励男女婚配、减少鳏寡现象的习俗,不能说与他们的配偶神信仰没有关系。 羌族妇女有今天的地位,与他们信仰中功勋卓著的始祖女神木姐珠密切相关,与他们信仰中的女祖宗神、女当家神、媳妇神等一系列女神形象密切相关。既然男女配偶神信仰一直存活在羌族人的思想意识中,那么现实生活中男女之间地位的差别也就不会与这种信仰过于矛盾。 四、羌族配偶神信仰与四川特色文化建设
羌族是我国最古老的民族之一,羌族文化是长江上游华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前面谈到,长期处于从母系向父系过渡阶段的羌族社会,产生并形成了羌族独特的、引人注目的配偶神信仰,而为数众多的配偶神和深入人心的配偶神信仰,必然对后世羌族的社会历史、思想文化乃至现实生活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认真研究羌族配偶神信仰的源流与背景,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氐羌文化圈的特殊性,更好地认识以泸沽湖地区为代表的特色民族文化、特色区域文化的来龙去脉,前因后果。 一个民族或地区文化的强弱,可以用三个指标来衡量:深度、宽度和长度。博大精深和源远流长的文化,自然会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辐射力,也就自然容易成为强势文化。 不过,一种文化影响力的大小,除了与其自身的深度、宽度和长度密切相关外,还与对这种文化的发扬与弘扬力度密不可分。发掘什么?弘扬什么?曰:特色!缺乏鲜明特色的文化,是很难成为强势文化的。对照中原文化的政治特色、帝王特色,齐鲁文化的伦理特色、教育特色等,我们不难发现羌族文化特色的重要性。 一个民族的民俗,是透视这个民族的一扇窗口。透过这扇窗口,我们可以看到这个民族走过的一步步的足迹,看到这个民族一路走来的过程中在社会、经济、思想、文化等方面下的影子。我们认为:羌族的配偶神信仰,可谓是一颗未经打磨的璞玉!这不仅因为羌族是目前中国仅存的几个最古老的民族之一,而且还因为其配偶神信仰成为了氐羌文化圈的一大特色,还因为它今天仍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让我们再次体会一下配偶神信仰的内涵:从相配到相生,从和谐到和平……这不正是当今世界社会发展的主题吗?作为一个文化人,我们有责任发掘出一块块这样极具价值的璞玉,并把它们打磨成一块块晶莹透亮的宝玉,让四川文化这座宝库熠熠生辉,光耀世界!
作者单位:陈 苹,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李明泉,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原文刊发于《中华文化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