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又不承认支持国安法夏博义改名反口易
最近我发表的所有文章,都特别强调了下面这段话:
中国传统哲学和马列毛泽东思想的精髓是实事求是、辩证法和螺旋上升。【我是60岁以后,才开始领悟,这其中道理的。】
实事求是是中国共产党七大所正式确立的思想路线,更是邓小平理论的精髓。
吴仁宝讲“千难万难,实事求是最难”。【吴是将近70退下来,将近80答记者问时才讲的这句话。】这句话的背后,是吴仁宝经过几十年的探索,付出很多代价,经历很多挫折,甚至失误后的宝贵领悟。
小平同志讲:“制度是决定因素”“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 《邓小平文选》第2卷,273页、333页)那究竟是什么样的制度才能起到决定性的历史作用呢?!!!小平同志又说:“最重要的是用人权”(邓选3卷166页)。通过反反复复的比较研究,历史告诉我们:最带根本性的组织用人制度在前进、在变化(即世袭制在向民选制,民选制在向民评制方向前进)才是大国崛起的根本原因。
曼德拉也指出:
我反复提醒大家,解放斗争并不是一种反对任何一个团体或种族的战斗,而是反对一种压迫制度的斗争。
普评制认为,人类社会所犯的一切严重错误都是世袭官僚制、终身官僚制、科举官僚制、普选官僚制、委任官僚制所造成的。 换句话说,我们所反对的是世袭制、终身制、普选制和官僚制,而不是因为这些制度而犯错误的个人、团体或种族。这里面当然包括政党、执政党。而
一个科学合理的解决办法就是要实行真正负责任的民选民评制。也就是要把基层领导干部的评判罢免权交给被他们领导的普通群众——这样一种最带根本性的组织用人制度,也就是普评制,老百姓的普评制,而不是继续交给他们的上级领导。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毛主席所说的:
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
《论联合政府》(一九四五年四月二十四日),《毛泽东选集》第三卷第一零九五--一零九六页 只有这样
才能实现习近平关于推动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政治主张。当然,首先要用家庭联户代表制或者走婚登记制建成家庭命运共同体,然后,才能建成国家命运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
以上都是老生常谈,另外,还有一句老生常谈:
在老百姓没有评判罢免权的情况下,什么伤天害理的事都有可能出、什么千奇百怪的事都有可能出,而且是层出不穷!没有这么多鲜活的例证加以证明,你们说,我这老生常谈还能谈得下去吗?!!!可是,这鲜活的例证又是多么的令人痛心疾首啊!本不想多谈,但又不能不说。我一个退休老工人,仅仅是希望有一天,关键的少数能够看到、理解、落实这些老生常谈,救民众于水火。仅此而已,别无他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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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又不承认支持国安法 夏博义改名“反口易”?
2021-05-01 13:50 星岛环球网
星岛环球网消息:据香港文汇网报道,大律师公会主席夏博义反口覆舌,以昨日的我打倒前日的我,今日的我又再打倒昨日的我。早前狂言要“修改香港国安法”,近日接受传媒访问忽然改口话“订立国安法是合法及必须的”,随即又反口声称言论被传媒错误引述。短短数日之间的言论,显示夏博义真系“变脸大师”,令郑晴大开眼界!
毫无诚信双面人
大律师公会主席夏博义自上任以来多次发表言论抹黑香港国安法及质疑法院判决,引发社会各界不满,连日来市民纷纷到高等法院门外抗议。
夏博义日前向英文网媒HKFP声称,《星岛日报》错误引述他支持国安法的讲法,指他仅表示“having a national security law was legitimate and sometimes necessary”(订立国安法是合法的,有时亦是必须的)。不过记者“有录音有真相”,翻查访问夏博义的录音原话,佢当时的说法是:“I have always accepted that it is legitimate for HK to have NSL because most countries have them,they are sometimes necessary.”(我一直都同意,香港订立国家安全法是正当合法的,因为大部分国家都有这类法例,它们有时是必须的。)
夏博义还在访问中声称,上任大律师公会主席后已向英国自由民主党申请实时退党,现与英国毫无政治联系,故在港担任大律师公会主席并无利益冲突。他又强调自己并非政客,亦非反华人士,所以对别人形容他为“反华政客”感到“不悦”。有市民对此一针见血形容:“正正系一刀两面及双面人。”又直言“再次证明西方政棍讲嘢唔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