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评制点评小镇造梦三十年传销为何屡禁不绝
最近我发表的所有文章,都特别强调了下面这段话:
中国传统哲学和马列毛泽东思想的精髓是实事求是、辩证法和螺旋上升。【我是60岁以后,才开始领悟,这其中道理的。】
实事求是是中国共产党七大所正式确立的思想路线,更是邓小平理论的精髓。
吴仁宝讲“千难万难,实事求是最难”。【吴是将近70退下来,将近80答记者问时才讲的这句话。】这句话的背后,是吴仁宝经过几十年的探索,付出很多代价,经历很多挫折,甚至失误后的宝贵领悟。
小平同志讲:“制度是决定因素”“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 《邓小平文选》第2卷,273页、333页)那究竟是什么样的制度才能起到决定性的历史作用呢?!!!小平同志又说:“最重要的是用人权”(邓选3卷166页)。通过反反复复的比较研究,历史告诉我们:最带根本性的组织用人制度在前进、在变化(即世袭制在向民选制,民选制在向民评制方向前进)才是大国崛起的根本原因。
曼德拉也指出:
我反复提醒大家,解放斗争并不是一种反对任何一个团体或种族的战斗,而是反对一种压迫制度的斗争。
普评制认为,人类社会所犯的一切严重错误都是世袭官僚制、终身官僚制、科举官僚制、普选官僚制、委任官僚制所造成的。 换句话说,我们所反对的是世袭制、终身制、普选制和官僚制,而不是因为这些制度而犯错误的个人、团体或种族。这里面当然包括政党、执政党。而
一个科学合理的解决办法就是要实行真正负责任的民选民评制。也就是要把基层领导干部的评判罢免权交给被他们领导的普通群众——这样一种最带根本性的组织用人制度,也就是普评制,老百姓的普评制,而不是继续交给他们的上级领导。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毛主席所说的:
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
《论联合政府》(一九四五年四月二十四日),《毛泽东选集》第三卷第一零九五--一零九六页 只有这样
才能实现习近平关于推动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政治主张。当然,首先要用家庭联户代表制或者走婚登记制建成家庭命运共同体,然后,才能建成国家命运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
以上都是老生常谈,另外,还有一句老生常谈:
在老百姓没有评判罢免权的情况下,什么伤天害理的事都有可能出、什么千奇百怪的事都有可能出,而且是层出不穷!没有这么多鲜活的例证加以证明,你们说,我这老生常谈还能谈得下去吗?!!!可是,这鲜活的例证又是多么的令人痛心疾首啊!本不想多谈,但又不能不说。我一个退休老工人,仅仅是希望有一天,关键的少数能够看到、理解、落实这些老生常谈,救民众于水火。仅此而已,别无他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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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镇造梦三十年: 传销为何屡禁不绝?
袁长庚 · 2020-11-14 · 来源:修远基金会
我有些悲观的认为,如若不能检讨新自由主义影响下的“自我想象”,不能反思资本逻辑对生活的裹挟,不能建立底边人群寻求美好生活的结构性保障,传销乱象或许会因司法强力干预而弱化,但却不能被根除。
? 袁长庚 |南方科技大学社会科学中心
[导读]从90年代初期开始,传销即在中国大陆各个地区与阶层中开始了狂飙突进的渗透式发展,由于相关法律的缺位,传销行业乱象丛生,时至今日,传销在日常话语中基本被和诈骗划上了等号。但无法回避的是,传销的诸多要素已成为我们生活的一部分,并且还仍然在借助新的商业模式不断产生新的变种。如作者所述,传销所造成的时代症候是现代社会中由常态累加、扭曲所产生的畸变,它内嵌于社会肌体之中,要将其根除势必需要对社会本身进行重建。
时代的热症:对传销乱象的延伸思考
如若不是最近一两年来不断爆出有人(尤其是初入社会的青年)因非法传销的拘禁、控制而人财两空甚至命丧黄泉的恶性新闻,很多中国人可能已经遗忘了这种社会现象曾经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席卷神州大地。如若要编写改革以来的中国社会史,传销应当是其中一个不可或缺而又色彩驳杂的章节。传销是一个万花筒,是社会变迁时代各种基本社会心理不断变幻组合而呈现出的景观。但它又不是虚无缥缈的空中蜃景,无论是90年代狂飙突进时的火热,还是经国家整顿转入地下后的暗流涌动,它对中国人生活的影响都是深远的。
2014年6月至2015年7月,我在华北Z城的直销从业者群体中进行了为期一年多的田野调查。在当代中国的历史脉络中,“直销”和“传销”二者之间存在复杂的亲缘关系和极为类似的生长模式。在Z城,先后(甚至同时)从事这两种“生意”或者曾经在二者之间反复变换身份的人,其数量虽少,但却构成了一个隐秘且活跃的社会群体。在调查和思考过程中,“传销”的影子时常浮现,既是一种参照,也是一个无法回避的历史背景。
如题所述,本文是对近来见诸于媒体、重新进入公众舆论热点的传销乱象的一个延伸性讨论。我并未掌握那些耸人听闻的传销团伙的内部资料,也没有接触过那类存在强制或暴力的传销团队。从所涉及的发展时段来看,我所呈现的传销已是过去式,与今日借助网络手段、地下金融而展开的传销不可同日而语。但我所呈现的经验,或可被视为当下媒体所披露的恶性案件的历史“上游”,我试图从中寻求眼下乱象丛生的社会根源。传销也好,直销也罢,其独特之处并不仅是点状中心场所中充斥的疯狂、暴力或伤害,还包括支撑中心的巨大网络。这个网络上的多数连线都力量微弱,但恰恰是这微弱、牢固的连接,不断造就着中心处的种种光怪陆离。
我在Z城的田野材料当中选取了三位曾经的“传销分子”作为代表,他们在成为直销业从业人员之前(乃至初期),都曾经与传销有过接触,其中有些人卷入的程度还很深。我试图通过个体生命史的一些侧面,展现出传销/直销在基层社会蔓延开来的一些深层原因。本文的分析并非为了论证传销的“合理性”,而是意在指出我们所习以为常的观念、价值当中潜藏的盲点,并以之作为出发点,去思考遏止乱象的可能性。
▍传销在中国
直销/传销(direct selling)的起源可以追溯至殖民时代的美国。那时,因为铁路交通系统尚未建立,很多公司便雇佣小商贩在地方社区里走家串户地销售产品。到20世纪20年代,全美有超过20万人从事这种亲自上门式的销售方式。20世纪40年代,曾经在中国生活过的加州商人卡尔·宏邦(Carl Rehnborg)率先设计出多层次销售模式(multiple-levelmarketing),即允许销售人员自行雇佣其下属销售员。
除非是带有欺诈性质的非法销售行为,中性意义上的“直销”和“传销”可被看作多层次销售的不同表述。主要特点是销售人员和顾客之间的直接买卖,同时,销售人员又隶属于一个多层次、结构化的销售网络。相应地,直销模式之所以容易滋生犯罪,也与这两个特征直接相关:销售员和顾客的直接接触有可能造成对消费者日常生活的干扰、入侵;缔结网络则使其易于发生强制、欺骗甚至非法结社等行为。
传销大致是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进入中国大陆,其路径则是由港台和东南亚诸国经过沿海各省,逐步进入内地。最初一个阶段主要集中于大城市,此后逐渐向次一级城市,甚至乡镇和农村扩展。1990年,雅芳公司(Avon)登陆广州,此后短短数年间,各大品牌的传销企业超过200家,从业人员逾150万人。
90年代中晚期,传销在中国大陆如野火燎原般蔓延开来,向各个地区、各个阶层进行全面渗透。如此大规模、高速度的扩张难免会乱象丛生。加之彼时中国正处于市场经济探索的初级阶段,相关司法和信用保障缺位,产生了很多以“传销”为旗号的诈骗行为。1998年4月,国务院发布《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传销企业被勒令进行转型整改,同年底,首批十家转型成功企业名单公布。此后,中国大陆的直销行业进入调试期。2005年,中国政府出台《直销管理条例》。目前,商务部网站显示,在中国境内具有直销资质的企业已有100家。
尽管在中国现有的法治框架内,传销已经完全丧失了生存空间。但是,由于传销-直销之间的历史传承,以及传销在20世纪对其他行业的渗透,传销的诸多要素已然成为我们所熟悉的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原因有三:首先,中国法律所禁止传销,但受到传销影响的种种变体销售模式在今日仍旧大量存在。其次,传销被取缔禁止之后,从业人员大都流向社会各行各业,这其中相当一部分人仍旧从事直销或其他销售工作,在社会联系、销售方式和价值观念等方面,他们仍然或隐或现地延续着传销的某些特色。最后,传销仍然在借助新的商业模式而不断产生新的变种。
本文标题以“症”来形容传销,核心意思在于强调:乱象在一个广阔的社会视域中可能是常态累加、扭曲所产生的畸变。在草根社会当中,传销或准传销行为的蔓延所依靠的并非暴力性、异质性的胁迫,也不是某个邪恶外力的突然侵入。传销网络的编织者,深谙地方语境中的话语操弄和道德游戏。我们必须意识到大多数组织严密、流散广泛的传销并不只是一时一地的骗局,它是过往三十年间不断变异的产物。传销在基层社会中渗透之深,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其原因大概还是社会只知那些恶性的案件,只知在传销这个相对狭窄的视野内讨论。传销在中国当代史中的诸多变形,以及不断假借诸如网络经济、健康经济、传统文化等新外衣而呈现出的斑驳面向,使得对传销的讨论必须要有更为宽广的视野。
▍西装的力量
王磊是我在Z城认识的第一个年轻的“传销分子”。在加入安利直销公司之前,他一直辗转于各种传销、直销团队,虽然才35岁,但已经可以称得上是本地传销/直销江湖中的“前辈”。
在直销以及早期的传销队伍中,其主要构成人员都是社会中低阶层的女性。在这个群体当中,整日穿着商务正装,谈吐专业的王磊多少像个异类。认识我之后,他很愿意找我聊天。由于团队内部禁止“负能量”、“消极思想”,他只能跟我这个局外人谈一些真实的看法。
作为老牌直销员,又曾在传销行当内摸爬滚打,王磊很在乎“素质”。私下里,他向我承认自己团队中的很多人“条件很差”。不要说思想意识,连基本的言谈举止都与“商人”的身份不符。王磊强调,挣钱固然重要,但“怎么挣钱”才是应该考虑的第一要务。即使早已加入直销业,“洗白”多年,但是王磊仍然不认为当年的传销业有实质性问题,只是“被一些人做坏了”。
今日时刻以商人标准自居的王磊实际上出身贫苦。还未记事的时候父亲就去世了,母亲在他13岁那年的一个午后不辞而别,留下他和妹妹以及年过六旬的爷爷。祖孙两辈在乡下为了生存,只能拼命劳作。王磊15岁辍学在家,起早贪黑养活全家,每日睁眼即起,深夜还要帮爷爷织完布才能休息。有一次他在山坡上割草的时候,脚下打滑滚了下去。“往山下滚的时候我忽然觉得挺舒服的,总算是能休息休息了。”
18岁刚过,王磊就跟着同村老乡一起外出到Z城打工。虽然打工所带来的现金收入极大地缓解了家里的经济困难,但在最初的两年里,他的每一份工作都没能维持长久。
那几年我换过大概十几份工作吧。我不想去端盘子、抗麻袋,所以找的都是销售啊之类的工作。我喜欢穿西装,特别体面那种。我在老家干的就是粗活儿,到城里了为的就是能体面一点儿挣钱。但是好像每一次都特别倒霉。我认认真真干活儿,还总是被扣工资,再不就是干几天老板就关门了。虽然挣了些钱,但是总是被克扣一点儿。只要老板想扣钱,总会找到理由,哪怕你从来不迟到不偷懒也不行。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我被扣的最离谱的一次,老板说我的领带有点儿歪,二十块钱就没了。那时候我还小,以为是命不好,碰不到好老板,后来才明白,天下乌鸦一般黑!从那以后我就不想打工了,只要你吃别人的饭,就永远不可能舒服。
心怀这种想法的王磊,果然在23岁那一年等到了久违的“机遇”。经一位老乡的介绍,王磊参加了一次“成功学培训”。在一个初秋的晚上,他跟随众人在旧城区边缘的一个城中村里穿街越巷,来到一处隐蔽的民宅。与行动的略显可疑和场所的简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活动组织者“X老师”的气质和在座众人的“精神面貌”。
那个时候的传销其实比现在正规多了。我说句实话,那时候干这个的人,好多素质高的。老师、公务员、大老板,好多这样的。那时候讲课也比现在好,那个×老师据说以前是教师范学院的,口才太好了。当然现在我知道他们说的那套东西没法实现,是个骗局,但是那个时候我已经有一点儿社会经验了,觉得素质高的人都加入了,那还能有错吗?
在我们的那次长谈当中,王磊反复提及“素质”对他当时决策的重要意义,而“素质”最直接的体现就是参与者的穿着和谈吐。他认为,社会上挣钱的机遇并不少,但只有那些取财有道的人才值得信任和跟随。在王磊看来,“钱”固然是追求的目标,但“钱”本身关联着一种人格状态。与他的那些老板们不同,传销所培养的是“高素质的创业者”。在这里挣钱,结构上摆脱了受制于人的窘境,就自我状态而言还可以避免陷入利欲熏心的泥淖。
传销对底层人群的吸引力,固然有其虚假宣传的金钱诱惑,但还包括某种自我实现的理想型许诺。有人认为,新自由主义时代对主体性的想象,其理想状态便是“企业家”。与韦伯式的商业新教人格相类似,它刻意强调经济成就的达成与“自我管理”二者之间的因果联系,并且将后一点上升为某种现代人所必须具备的道德品质。
底层劳动者对理想人格和生活方式的想象,常常是“老板”。除了可观的经济实力和购买力之外,这种想象还包含着独立自主,素质出众,甚至可以惠及周边社会,成为亲朋邻里的生活指针和道德表率。传销和直销不但征用了这种想象,而且还宣称能够持久、健康地维持这种状态,不致出现堕落。Z城直销业有俗语,“十年打工一场空,十年生意风雨中,十年直销,既是富翁又是雷锋!”王磊及其他一些从传销时代走过来的人曾经向我确认,此话最初确实是一些早期传销团队的口头禅。
以城市中产的视角观察这些执着于“西装”之美的底层群体,多半会产生嘲讽和不解。但是,对王磊这样沉浮于市场经济风口浪尖而又缺乏足够经济和社会资源的人而言,这种理想掺杂着对自主、美好生活的追求以及对贪婪者的道德抵抗。我们在媒体上常见的那些传销的受害者们,一方面躲避某些被认为是恶劣、粗鄙的劳动分工,希望能够体面地挣钱致富;另一方面,他们希望能够摆脱传统的雇佣方式,通过各种“新型”盈利机制来避免成为自己所厌恶的传统的资本食利者。
讽刺的是,怀有这种动机的扑火者最后多半难逃人财两空的结局,王磊亦不例外。传销所承诺的美好机遇,对他这样缺乏城市社会关系的人而言,只是空中楼阁。不过,直至今日,王磊都强调不能完全否定早期传销经历对自我提升的意义。他认为自己今天在直销行当的成功,尤其是接人待物时的良好习惯的养成,就是源于自己当年对“高素质”人群的学习和模仿。时过境迁,催生这种驱动的土壤仍在,甚至愈加肥沃,后来人的前仆后继,也就不难理解了。
▍在人群中
在一次由Z城周边各乡镇直销人员组织的文艺活动上,我认识了已经年过60的陈霞。那天她情绪激昂,时而在台前表演舞蹈活跃气氛,时而主动分享自己加入团队的半年多时间里的种种感悟。那次活动的参与者以农民和乡镇个体经营者为主,陈霞的谈吐和思维之敏锐在人群中格外引人注目。陪伴我一起出席的朋友告诉我说,这个女人可是他们镇上的风云人物。
陈霞出生在一个小公务员之家,“文革”期间辍学,80年代在镇政府里谋到一份薪水微薄的工作。不过,由于性格开朗、处事得当,陈霞的仕途生涯起点虽低,但却一路平顺。退休之时,她是乡镇计生部门的负责人。知情人告诉我,之所以始终没能获得更高的提拔,原因在于她曾经前后两次犯下“错误”:一是在90年代末“干传销”,二是在50岁之后信奉了天主教。两次经历的相似点是:她都在很短的时间内成为地区领袖。我结识她的时候,她身兼某天主教会活动召集人和某直销品牌地区“领导人”的双重角色。
与王磊相似,陈霞回忆起自己的传销生涯时,起点也是与一位“高素质”人士的相遇。1996年夏天,在邻居的邀约下,她第一次在Z城人民剧场见到了“李老师”。后者西装笔挺,头发一丝不苟,向满座人士详细地介绍某种营养品的神奇效果,以及加入这个事业之后的丰厚回报。不过,与王磊不一样的地方在于,陈霞所受到的触动,并非源于产品或薪酬:
叫我一起去的那个邻居,家是农村的,没工作。我记得好像小学都没毕业。她丈夫和我是一个单位的,平时,夏天的时候,我们在楼下凉快,她都没什么话,低着头就知道笑。我一直以为她就是个家庭主妇。没想到人家一到那个地方,好多人都过来和她打招呼。我看着他们那么亲,觉得特别羡慕。想想我自己,在机关虽然喜欢交朋友,但是好像就没有人家看上去那么熟识。我们听讲的时候,我看见她笔记本上密密麻麻、工工整整写了好多东西。那可真是让人刮目相看,她小学文凭都没有,可是看着是个挺有素质的人了。
陈霞所注意的是传销所营造的氛围,以及当事人在这个氛围中自我状态的提升。在后来的采访中,她补充说,自己初中毕业就离开学校了,最羡慕的就是能“学知识、长本事”的环境。因为上述原因,陈霞很快就全情投入到新的事业当中,连正常的工作都受到影响。她不顾家人反对,先后投入近五万元“备货”,这在90年代的Z城堪称一笔巨款。1998年,国务院一纸令下,严肃整顿传销行业,陈霞血本无归。她告诉我说,自己之所以能够亲近上帝,跟这次经济、社会关系的双重破产不无关联。但她也同样坚持认为,做传销的经历让自己受惠良多。众叛亲离的时刻,是团队内部的“兄弟姊妹”帮助她渡过难关。
在我的研究当中,类似陈霞这种没有什么骄人业绩,也看不出有什么金钱回报的人,比例其实很大。在外界看来,这无非是他们被“洗脑”因而丧失理性判断的铁证。但这类批评者本身也窄化、低估了具体生活中的人需求的多样性。陈霞曾自我嘲讽说,她眷恋传销/教会/直销等“良好环境”,哪怕做不出成绩也“赖着不走”。
阎云翔在对中国社会个体化的解读中提出一组看似相悖的结论:一方面,受市场经济驱动的个体主义诉求高涨;另一方面,人们似乎总会依附于一定的社会制度之上去标定“自我”的存在。从各种原有社会联系中脱嵌(disembedment)出来的个体并不愿以漂泊的原子状态生活。从前文王磊的复述中,我们不难发现,传销(乃至今日大部分的直销组织)所创造出的环境,既主张促进个体的素质提升,又强调集体凝聚力。东亚地区对传销业的“家文化”再造,成功地使其与本土文化和社会发展的特定趋势相吻合,可谓是相当成功的文化转译。
无论是90年代大张旗鼓的扩张还是眼下屡禁不止的地下生存,传销引诱外部力量加入的一个重要手段便是不断强化其内部群体的凝聚力。除非涉及对权力身份的认定和利益的分配,传销团伙内部往往刻意营造一种人人平等的假象,同时不断地制造情感关联。外部世界越是以“洗脑”、“邪教”等名号对其进行指责,其内部成员之间就越是有凝聚整合的力量。
陈霞对邻居转变的惊讶,并不单纯是对其能力提升的感慨。她所在意的,是邻居进入一个新环境后所受到的帮扶和关怀,而这一点又反衬出社会和单位的冷漠。在一个社会迅速转型与个体化程度加深相互纠缠的时期,即使在Z城这样人情相对密切的小城市,个体也极易产生孤独感。传销以最为直白的方式重建了集体生活,人们在新集体内彼此以“哥/姐”称呼,定期相聚。集体成员的经历各异,甚至阶层地位悬殊,但却都服从同样的行为规范,受控于同一套行为准则。除了要完成业绩、参与学习之外,成员之间可以相互倾听彼此的生活烦恼,给出建议,必要的时候还会出钱出力。
人们对传销的了解,往往是对加入者的强制隔离和疯狂洗脑,媒体影像展示的也往往是条件恶劣的住所内凌乱丢弃的、写满成功格言和“奖金制度”的笔记本。但如果从传销或带有传销性质的很多组织在基层社会的实际发展来看,那种暴力隔离无法维持组织的运转。传销集团内部的生活空间,远比人们通常所能想象的更为复杂,而这种“环境”的力量,有时甚至大于洗脑式的灌输和说教。
▍道德的重量
2016年初春的一天,我接到Z城一位朋友的电话。她心急火燎地向我求助,说自己年近六十的老父(以下称“李叔”)忽然被邻居蛊惑,执意要加入广西B市的一个所谓“金融改革试验”项目。项目负责人宣称,自己是受国务院委派,到沿海地区执行为“下一步金融改革”探路的特殊任务。拉拢李叔入伙的,是他以前的一位老同事,退休后迁居某沿海城市。元旦回Z城的时候,这位老友向李叔介绍了B市目前“喜人的形势”,并且送给他一些印刷材料。元月末,李叔瞒着家人跟老同事南下“亲自考察”,回来后已经是神魂颠倒。不单对家人的劝诫充耳不闻,还试图联系其他亲朋故交,“共同创业”。
李叔的女儿与我是中学同学,她只是向我求助,却对整个事情的前因后果闪烁其词。一年之后我回访Z城,李叔已经从当时的狂热中冷却下来,在采访中我才了解到其中原委。李叔还有一个年龄稍小的儿子,大学毕业之后去南方的一个城市打工。一年后认识了一个本地姑娘,双方情投意合,很快便进入谈婚论嫁的阶段。孰料想女方家长提出,如果李家不能独立购置一套住房,这桩亲事就免谈。李叔的儿子个性很强,宁可分手也不愿意为难父母。
尽管孩子从未表露过对家庭的不满,甚至还不断宽慰李叔,但这件事情还是成为老人的心结。事过境迁,他如此自我剖白:
按理说我不是贪财的人,一辈子也没为钱着过急。但是家里老二(指他的儿子——作者注)没结成婚,我还是有点儿不痛快。孩子理解我,我也相信他肯定能建立自己的家庭。你可能笑话我,觉得我太传统。但是在咱这个地方,你做父母的,确实是有这个义务的。也确实是巧合,正好那段时间我就碰上这个事儿了(指被拉入传销——作者注)。你说也奇怪,当时听别人在那儿讲课,怎么听怎么觉得有道理,觉得这个项目肯定能赚一笔。
需要补充的另一个重要材料是,李叔在访谈中明确谈及自己并不指望“养儿防老”。他认为假设能给儿子在南方买房,基本上就意味着从此与孩子天各一方。从种种现实条件考虑,都没办法指望儿子履行赡养照护的义务。以我在Z城前后两年多的生活经验,李叔的观点其实非常普遍。生活在一个缺乏社会经济吸引力的小城,很多老人事实上早已放弃从儿女身上获得切实回报的奢望,即使跟孩子们同处在一个城市,也并不打算按传统的养老模式设计晚年生活。
关宜馨(Teresa Kuan)在对昆明中产阶级父母育儿实践的研究中提出了“道德能动性”(moral agency)的概念。她认为,那些在周末把孩子送去各种辅导班的家长未必都怀有明确的功利性目标,很多时候他们自己非常明白眼下的“投资”并不能承诺未来的收获。但在养育孩子的“军备竞赛”中,对家长们来说“做”本身比明天所能得到的成果更重要。尝试过,便“不后悔了”。这种能动性本身又成为建构自我(selfing)的一种重要的驱力。
在我所接触到的大多数直销/传销从业者身上,都可以发现这种“道德能动性”。它把“自我”置于一个道德责任所连接起来的网络之中,并且历时性地检视“自我”在一出出道德戏剧当中是否倾尽全力。在这个意义上,“自我”是一个过程性的道德实践,它不仅需要负责建构一个圆满的未来,还要不断回望来路。就我在Z城的经验而言,在大多数个案中,后一种趋势所产生的推动力都远大于前者。准确地说,与关宜馨所定义的“道德能动性”略有不同的是:Z城传销圈子里的自我道德鞭策,多是源于一种不可逆的、过往的经历。因其不可逆转、只能尽量弥补的特性,这种自我道德责任的审视会源源不断地产生出新的动力。
不仅如此,正如上文所述,传销组织内部常常建构一种虚拟的家庭关系,并且人为地制造出此“家”和谐平等、各尽其责、我为人人的景象。这个虚拟的、建构的“家”,会反过来对真正的血亲家庭产生压力,迫使当事人反思自己在家庭责任上是否有瑕疵。传销组织的道德号召对当事人真实生活的反噬,是其制造恶果的一个重要原因。
就这一点而言,传销可谓不折不扣的“时代症候”。它不仅是此刻各种社会思潮的产物,还是社会发展所累积的道德危机的直接体现。对一个高速发展三十余年的社会而言,因为财富积累、人口迁徙、代际矛盾、家庭/宗族结构变迁等各种诱因所导致的问题,几乎都可以指向对自我道德义务的不满或遗憾。我在Z城所接触到的那些曾经的传销者,大都属于这一种。在田野调查期间,我可以进入这些人的生活,接触其周边的亲友,两相对照便不难发现,他们并没有说谎。结论看似荒诞但却确乎如此:欺骗,往往因某种被过分触发的自我道德感而起。
如此解释传销者入行的动机,或许会引发许多人的不满。毕竟,在中国的语境中,“传销”几乎是利欲熏心的同义词,而媒体所热衷报道的,也通常是那些善良无辜的人们误遭传销蚕食。我没有确切数据证明,道德驱动在推动某人加入传销这一事件上分量有几何,也不否定在这一群体中确有很多人就是为了“挣快钱”。但愈是那些扩张范围大、扎根程度深的传销团队,其运转就愈加依赖道德机制。这种机制或许不直接体现在传销头目的宣传鼓动当中,但是,在庞大网络的末端,每一次劝说、诱导的背后,往往都勾连着复杂而曲折的道德记忆。
▍结语
回到上一小节开始时提到的那个故事。在详细地了解了老人陷入传销泥潭的前因后果之后,我否定了朋友试图晓之以理的可能性,建议她对父亲进行“物理隔离”:不要再讲道理,更不要轻率反驳,代之以专人全天候陪伴,只需确保他无法再与“组织”进行联系,也不能单独外出。作为人类学家,以一种“病理化”的方式处理家庭伦理冲突,多少让我感到内心不安。但彼时彼地,我又无法提出更好的方案。
在传销/直销江湖中浸淫愈久,愈是能感到那一整套话语构建和行动影响的强大力量,及其能够给当事家庭所带来的毁灭性打击。被卷入这场荒诞游戏中的大都是缺乏种种社会资源的寻常百姓。这种缺乏意味着某种脆弱,在外力搅扰撕扯之下会导致极端扭曲而悲惨的后果。
对传销(尤其是涉及金融诈骗的传销)实施打击和干预极有必要。但是传销所依赖的思想文化资源、价值体系、组织形式,若拆分开来看,很多都已经是当代国人“正常”生活的一部分。对王磊、陈霞和李叔而言,促使他们踏入传销泥潭的,与其说是机缘巧合的某些事件,不如说是过往数十年间所积累的道德、情绪、自我认知。当周遭社会环境和作为生命过程的自我之间的张力失去平衡的时候,与任何一种宣称可以“重新来过”的力量相遇,都会引发日常生活的剧烈震荡。
我们或可这样说:传销是诸多“正常”汇聚而成的“异常”。 我们不应当将传销问题奇观化,视之为某种绝对的异常或畸形。那些被洗脑、被胁迫的故事并不是平地陡然而起的恶行,其作用的发生都依赖于很多看似“正常”的观念或行动。支撑、掩饰其欺诈实质的种种规则、组织乃至话语、观念,在尚未汇集到发生质变的中心地带之前,都有着相当程度的合理性。
人们所熟知的传销故事,是某一个罪恶的黑潭将受害者猛地卷入。但在现实中,传销的蔓延往往隐蔽且缓慢,其征用的话语和价值观念往往芜杂混乱但在地方语境中有其说服力。那些观念或行动,只是因为传销本身所内涵的欺诈和暴力而造成了恶果,成为众人挞伐的对象。脱离了传销这一载体,那些“正常”的要素是否就不应被反思呢?这恰恰是人类学视野中传销乱象值得关注之处。
我有些悲观的认为,如若不能检讨新自由主义影响下的“自我想象”,不能反思资本逻辑对生活的裹挟,不能建立底边人群寻求美好生活的结构性保障,传销乱象或许会因司法强力干预而弱化,但却不能被根除。如本文题目所示,传销产生于社会机体内部,而要铲除其滋生的土壤,就必须对社会本身进行重建。传销看似光怪陆离,实则是观察我们所处时代的绝佳标本,这正是理解、分析传销现象的意义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