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辞?香港反对派议员别再丢人现眼了!
最近我发表的所有文章,都特别强调了下面这段话:
中国传统哲学和马列毛泽东思想的精髓是实事求是、辩证法和螺旋上升。【我是60岁以后,才开始领悟,这其中道理的。】
实事求是是中国共产党七大所正式确立的思想路线,更是邓小平理论的精髓。
吴仁宝讲“千难万难,实事求是最难”。【吴是将近70退下来,将近80答记者问时才讲的这句话。】这句话的背后,是吴仁宝经过几十年的探索,付出很多代价,经历很多挫折,甚至失误后的宝贵领悟。
小平同志讲:“制度是决定因素”“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 《邓小平文选》第2卷,273页、333页)那究竟是什么样的制度才能起到决定性的历史作用呢?!!!小平同志又说:“最重要的是用人权”(邓选3卷166页)。通过反反复复的比较研究,历史告诉我们:最带根本性的组织用人制度在前进、在变化(即世袭制在向民选制,民选制在向民评制方向前进)才是大国崛起的根本原因。
曼德拉也指出:
我反复提醒大家,解放斗争并不是一种反对任何一个团体或种族的战斗,而是反对一种压迫制度的斗争。
普评制认为,人类社会所犯的一切严重错误都是世袭官僚制、终身官僚制、科举官僚制、普选官僚制、委任官僚制所造成的。 换句话说,我们所反对的是世袭制、终身制、普选制和官僚制,而不是因为这些制度而犯错误的个人、团体或种族。这里面当然包括政党、执政党。而
一个科学合理的解决办法就是要实行真正负责任的民选民评制。也就是要把基层领导干部的评判罢免权交给被他们领导的普通群众——这样一种最带根本性的组织用人制度,也就是普评制,老百姓的普评制,而不是继续交给他们的上级领导。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毛主席所说的:
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
《论联合政府》(一九四五年四月二十四日),《毛泽东选集》第三卷第一零九五--一零九六页 只有这样
才能实现习近平关于推动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政治主张。当然,首先要用家庭联户代表制或者走婚登记制建成家庭命运共同体,然后,才能建成国家命运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
以上都是老生常谈,另外,还有一句老生常谈:
在老百姓没有评判罢免权的情况下,什么伤天害理的事都有可能出、什么千奇百怪的事都有可能出,而且是层出不穷!没有这么多鲜活的例证加以证明,你们说,我这老生常谈还能谈得下去吗?!!!可是,这鲜活的例证又是多么的令人痛心疾首啊!本不想多谈,但又不能不说。我一个退休老工人,仅仅是希望有一天,关键的少数能够看到、理解、落实这些老生常谈,救民众于水火。仅此而已,别无他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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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辞”?香港反对派议员别再丢人现眼了!
2020-11-13 07:48 星岛环球网 来源:侠客岛 文/远猷
11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的决定》。当天,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根据这一决定,宣布郭荣铿等4名反对派立法会议员即时丧失议员资格。
消息传出,香港众多社会团体和各界人士纷纷表示支持和拥护。然而,香港反对派议员逆民意而动,颠倒黑白、混淆视听,将议员职务作为政治操弄工具,以所谓“集体辞职”相要挟,公然挑战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解释和决定的权威,再次暴露其政治“揽炒”的本性。
在香港社会由乱转治的新时期,反对派依然执迷于政治对抗,不断上演可笑闹剧,必将走上不归路。然而,反对派议员的表演注定只是断送自己政治前途,不会影响香港“一国两制”前进的步伐。
违法者必须承担法律责任,这是任何一个法治社会的基本准则。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明确:已经被依法裁定不符合立法会议员法定要求和条件的人依法承担丧失议员资格的法律责任,这是维护香港法治和特区宪制秩序的必要之举,合情合理、合宪合法。
郭荣铿等4名议员违背誓言,“不拥护”“不效忠”,肆意破坏特区宪制秩序,意图瘫痪政府施政,勾结外力干预香港事务,被取消议员资格完全是咎由自取。反对派议员们“闹辞”,还声称“齐上齐下”,他们把中央履行宪制权力的合法行为污蔑为政治打压,将议员职务作为政治操弄工具,再次说明他们是一丘之貉,其根本目的就是要在立法会内外制造动乱,以此乞求外部势力的干预甚至制裁,损害香港来之不易的稳定局面。
然而不管有人如何肆意妄为,有一点确定无疑,那就是:任何为攫取政治私利而对抗全国人大常委会此次决定、挑战中央权力和基本法权威的行径,都注定只是哗众取宠、徒劳无功的“丑剧”。
11月11日,香港反对派议员表态要集体辞职(图源:港媒)
作为香港的立法会议员,必须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尽忠职守,遵守法律,廉洁奉公,为香港特区服务。反对派议员“揽炒”“闹辞”,再次暴露他们心里只有一己之政治私利,根本没有把履职尽责当回事,完全背离了投票给他们的选民。
“一国”有底线,“两制”有边界。在“一国两制”的边界内,反对派议员有权发表不同政见,包括行使监督政府行为的权力,但如果超出了这个底线和边界,危害香港的繁荣稳定,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香港反对派如今已经站到了政治前途的十字路口。在中央划出红线后,反对派是选择做“一国两制”的维护者、香港的建设者还是破坏者,是在政治规则下参政议政还是越出红线肆意妄为,决定了他们自己的政治之路能走多远。
需要强调的是,对从政者作政治效忠要求,并非中国独创、香港特有,而是国际公认的基本价值取向。“一国两制”下,爱国爱港是香港特区从政者的基本政治伦理,也是宪法基本法的根本要求,香港不是不能有反对派,但决不允许破坏底线行为。
随着“一国两制”实践的不断深入,有必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的制度和机制,确保“一国两制”实践不变形、不走样,沿着正确轨道行稳致远。因为毫无疑问,“港人治港”的主体必须是爱国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