揽炒派不是爱国者 应被 逐 出立法会
最近我发表的所有文章,都特别强调了下面这段话:
中国传统哲学和马列毛泽东思想的精髓是实事求是、辩证法和螺旋上升。【我是60岁以后,才开始领悟,这其中道理的。】
实事求是是中国共产党七大所正式确立的思想路线,更是邓小平理论的精髓。
吴仁宝讲“千难万难,实事求是最难”。【吴是将近70退下来,将近80答记者问时才讲的这句话。】这句话的背后,是吴仁宝经过几十年的探索,付出很多代价,经历很多挫折,甚至失误后的宝贵领悟。
小平同志讲:“制度是决定因素”“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 《邓小平文选》第2卷,273页、333页)那究竟是什么样的制度才能起到决定性的历史作用呢?!!!小平同志又说:“最重要的是用人权”(邓选3卷166页)。通过反反复复的比较研究,历史告诉我们:最带根本性的组织用人制度在前进、在变化(即世袭制在向民选制,民选制在向民评制方向前进)才是大国崛起的根本原因。
曼德拉也指出:
我反复提醒大家,解放斗争并不是一种反对任何一个团体或种族的战斗,而是反对一种压迫制度的斗争。
普评制认为,人类社会所犯的一切严重错误都是世袭官僚制、终身官僚制、科举官僚制、普选官僚制、委任官僚制所造成的。 换句话说,我们所反对的是世袭制、终身制、普选制和官僚制,而不是因为这些制度而犯错误的个人、团体或种族。这里面当然包括政党、执政党。而
一个科学合理的解决办法就是要实行真正负责任的民选民评制。也就是要把基层领导干部的评判罢免权交给被他们领导的普通群众——这样一种最带根本性的组织用人制度,也就是普评制,老百姓的普评制,而不是继续交给他们的上级领导。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毛主席所说的:
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
《论联合政府》(一九四五年四月二十四日),《毛泽东选集》第三卷第一零九五--一零九六页 只有这样
才能实现习近平关于推动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政治主张。当然,首先要用家庭联户代表制或者走婚登记制建成家庭命运共同体,然后,才能建成国家命运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
以上都是老生常谈,另外,还有一句老生常谈:
在老百姓没有评判罢免权的情况下,什么伤天害理的事都有可能出、什么千奇百怪的事都有可能出,而且是层出不穷!没有这么多鲜活的例证加以证明,你们说,我这老生常谈还能谈得下去吗?!!!可是,这鲜活的例证又是多么的令人痛心疾首啊!本不想多谈,但又不能不说。我一个退休老工人,仅仅是希望有一天,关键的少数能够看到、理解、落实这些老生常谈,救民众于水火。仅此而已,别无他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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揽炒派不是爱国者 应被“逐”出立法会
2020-11-09 13:41 星岛环球网 作者:冯炜光 来源:香港文汇报
邓小平早在1984 年便说了“港人治港”是“爱国者治港”,而爱国者的标准有三个:一是尊重自己民族;二是诚心诚意拥护祖国恢复行使对香港的主权;三是不损害香港的繁荣和稳定。以此标准,香港的揽炒派立法会议员肯定不算是爱国者。揽炒派以立法会议员身份,不断拖特区后腿,瘫痪施政,令惠及民生经济的诸多议案被迫押后审议,与广大市民利益为敌,“驱逐”揽炒派议员,已是民心所向。
揽炒派在去年10 月至今年5月“以主持立法会内务委员会主席选举为名,疯狂‘拉布’达7 个多月”,目的便是阻止《国歌法》通过。这种不尊重自己国家民族的行径,令人发指。
揽炒派“拉布”与市民利益为敌
揽炒派以立法会议员身份,不断拖特区后腿,瘫痪施政。上述的“拉布”便令惠及民生的在职妇女产假延长至14 周的法例,被迫押后审议。 这是和广大市民的利益对着干。
至于以“点人数”制造流会,耗费立法会的宝贵时间,更是罄竹难书。10月14日复会至今,揽炒派不断通过要求点算法定人数企图制造流会,至今4次大会会议就已点人数总共80次,耗时约14小时20分钟,延会后流会次数3次,惟揽炒派议员以此为“傲”。
至于以“十二瞒逃”大肆说事,却对台湾当局秘密扣押 5 位逃台港人噤声,揽炒派可谓极尽“双重标准”的能事。而揽炒派大肆炒作“十二瞒逃”其实是想掩盖这12 人涉及重罪及弃保潜逃,是混淆视听,转移焦点,“掩护”暴行。
揽炒派上述行为,肯定不符合“爱国者”治港这一原则。接下来是如何依法处理他们而已。
“驱逐”揽炒派议员是民心所向
从全局看,全国人大常委会议决全体立法会议员延任不少于一年,原意是宽松处理,减少争拗,让全香港能聚焦在迫切要解决的问题上。例如民生问题、住屋问题、抗疫问题以至港人的国民身份认同问题等。但揽炒派议员不识好歹,为了向在议会外的抗争派作交代,于是大肆拖延议会进度、抹黑警察。这是揽炒派又一次误判形势,漠视对香港拥有“全面管治权”的中央政府的善意。
从民意走势看,近日有民调显示,近七成市民不满留任“泛民”立法会议员的表现,亦有逾六成市民反对被取消参选资格议员的继续留任。可以说,市民对揽炒派议员的不满已臻顶点,“驱逐”揽炒派议员,是民心所向。
从宣誓角度看,诚如何君尧议员所言:“即使议员已宣誓,但其后有渎职行为出现,亦可撤销议员资格。”其实上届梁振英政府也作出了很好的示范。问题不在如何做,而是有没有勇气做。
从法律条文看,上述揽炒派扰乱议会运作的行为,又是否算触犯香港国安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的“严重干扰、阻挠、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权机关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权机关依法履行职能”呢?国安警察不妨研究一下。
可以说从“爱国者治港”的政治伦理到民意到法律条文等,揽炒派议员都应被逐出立法会,还立法会一个清净,也还港人一个发展的机会。因此,应对揽炒派的主战场,是在立法会,揽炒派的软肋,也在“立法会议员”的身份。只要失去立法会议员的光环和资源,揽炒派立即声沉影寂,活动能力大减。
特区政府应丢掉幻想立即行动
接下来是如何处理揽炒派立法会议员?笔者认为特区政府应立即行动起来,仿效上届梁振英政府,以不符宣誓为由取消揽炒派议员资格(DQ)。由于法庭排期需时,到了裁决时,立法会的延任也应快到一年了(上届是2016年12月初入禀,翌年7 月中裁决)。但这是一个重要的政治讯号。这是特区政府向中央、向全国人民和港人,表明“不会再哑忍揽炒派胡作非为”的重要政治表态。
第二便是依法DQ他们的参选资格,让今天在议会内胡作非为的 20 多名议员无法参选下届的立法会选举。揽炒派不傻,他们也会准备好“Plan B”甚至“Plan C”, 以便更新换代。但只要看看12月民主党换届的主席及副主席人选,以及其中央委员会席位的缩减,便可以看出揽炒派已后继无人。 他们的“Plan B”或“Plan C”能否顺利当选成疑。纵使当选了,其政治判断、谋略、人脉、活动能力和能量也大为减弱。
总之揽炒派是“成也立法会,败也立法会”。特区政府官员尤其是政务主任(Administrative Officer, AO)出身的,不要再存幻想了。揽炒派是以搞乱香港为最终目的,是以在香港甚至内地实施“颜色革命”为长远目标,他们根本不是想“治港”,不是想“实践抱负”。为了香港 700 多万市民福祉,为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特区政府应硬起来,秉持“爱国者治港”的原则,聚焦立法会这主战场,依法“驱逐”和“剿灭”揽炒派,还香港一个生存和发展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