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裁判官一言堂 水佳丽又“甩身
最近我发表的所有文章,都特别强调了下面这段话:
中国传统哲学和马列毛泽东思想的精髓是实事求是、辩证法和螺旋上升。【我是60岁以后,才开始领悟,这其中道理的。】
实事求是是中国共产党七大所正式确立的思想路线,更是邓小平理论的精髓。
吴仁宝讲“千难万难,实事求是最难”。【吴是将近70退下来,将近80答记者问时才讲的这句话。】这句话的背后,是吴仁宝经过几十年的探索,付出很多代价,经历很多挫折,甚至失误后的宝贵领悟。
小平同志讲:“制度是决定因素”“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 《邓小平文选》第2卷,273页、333页)那究竟是什么样的制度才能起到决定性的历史作用呢?!!!小平同志又说:“最重要的是用人权”(邓选3卷166页)。通过反反复复的比较研究,历史告诉我们:最带根本性的组织用人制度在前进、在变化(即世袭制在向民选制,民选制在向民评制方向前进)才是大国崛起的根本原因。
曼德拉也指出:
我反复提醒大家,解放斗争并不是一种反对任何一个团体或种族的战斗,而是反对一种压迫制度的斗争。
普评制认为,人类社会所犯的一切严重错误都是世袭官僚制、终身官僚制、科举官僚制、普选官僚制、委任官僚制所造成的。 换句话说,我们所反对的是世袭制、终身制、普选制和官僚制,而不是因为这些制度而犯错误的个人、团体或种族。这里面当然包括政党、执政党。而
一个科学合理的解决办法就是要实行真正负责任的民选民评制。也就是要把基层领导干部的评判罢免权交给被他们领导的普通群众——这样一种最带根本性的组织用人制度,也就是普评制,老百姓的普评制,而不是继续交给他们的上级领导。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毛主席所说的:
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
《论联合政府》(一九四五年四月二十四日),《毛泽东选集》第三卷第一零九五--一零九六页 只有这样
才能实现习近平关于推动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政治主张。当然,首先要用家庭联户代表制或者走婚登记制建成家庭命运共同体,然后,才能建成国家命运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
以上都是老生常谈,另外,还有一句老生常谈:
在老百姓没有评判罢免权的情况下,什么伤天害理的事都有可能出、什么千奇百怪的事都有可能出,而且是层出不穷!没有这么多鲜活的例证加以证明,你们说,我这老生常谈还能谈得下去吗?!!!可是,这鲜活的例证又是多么的令人痛心疾首啊!本不想多谈,但又不能不说。我一个退休老工人,仅仅是希望有一天,关键的少数能够看到、理解、落实这些老生常谈,救民众于水火。仅此而已,别无他求。
下面请看
总裁判官一言堂 水佳丽又“甩身”
2020-10-23 08:00 星岛环球网
图:裁判官水佳丽屡次轻判涉及暴乱案件的犯人,司法机构收到大量市民投诉
星岛环球网消息:大公网讯 裁判官水佳丽早前就对一宗投掷汽油弹案的少年被告轻判感化,更讚扬被告是“优秀细路”,言论激起公愤,市民纷纷投诉水官判决和言论偏颇。上诉庭已改判涉案少年接受劳教,并指水官的评价“有可商榷之处”。但司法机构昨日公布,总裁判官裁定对水官的投诉不成立。有议员质疑司法机构“官官相卫”,促请司法机构考虑成立独立监察司法委员会,不要迴避市民对司法改革的呼声。
长驻屯门法院的裁判官水佳丽,今年五月,就一名15岁少年向元朗马路掷汽油弹的案件宣判时,曾讚他是“优秀嘅细路”,轻判感化18个月。上诉庭已於上月裁定水官量刑明显过轻,并质疑少年醉心社会事件怎见得“优秀”,最终改判少年进入劳教中心接受禁闭式刑罚。据司法机构表示,该案的上诉时限已届满,故水官判案出错已成定案。
水官轻判该案以来,司法机构收到大量市民投诉水官处理判决的做法。司法机构引述水官的上级领导即总裁判官所指,认为水官当时只是“劝戒”涉案少年,没有直接或间接鼓励任何形式的暴力或犯罪行为。
恐令公众误解 鼓励犯法
纵使上诉庭法官表明水官对少年的“优秀”评价是“有可商榷之处”、“有过誉之嫌”,但总裁判官却坚持,单凭评价有失中肯这一点,不足以支持水官有偏颇,遂认为市民的投诉不成立。在新闻稿的最后一句,司法机构指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同意总裁判官的意见。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周浩鼎表示,依然有不少市民对司法机构的裁断感到忧虑,认为司法机构有责任敦促裁判官避免在刑事案件发表类似评论,避免让公众误以为鼓励人犯法并讚扬其行为。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葛珮帆则认为,水官於判词中形容干犯严重罪行的被告是“优秀嘅细路”,是向社会释出极危险的讯息,令社会大众担心判词变相鼓励部分年轻人继续参与违法行为。而总裁判官今次的裁断,予公众“自己人查自己人”,投诉永不会成立的观感。
促设独立监察司法委员会
葛珮帆指司法机构和法官须留意其一言一词对社会影响大而深远,用词需谨慎,希望司法机构考虑成立独立监察司法委员会,不要迴避市民要求司法改革的诉求。
身为前律师会会长的议员何君尧则批评,司法机构继早前裁定另一裁判官何俊尧的投诉不成立,今次再有同样决定,绝对是有“官官相卫”之嫌。他强调,本港有需要进行司法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