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些扶贫骗局基层干部为何敢怒不敢言
最近我发表的所有文章,都特别强调了下面这段话:
中国传统哲学和马列毛泽东思想的精髓是实事求是、辩证法和螺旋上升。【我是60岁以后,才开始领悟,这其中道理的。】
实事求是是中国共产党七大所正式确立的思想路线,更是邓小平理论的精髓。
吴仁宝讲“千难万难,实事求是最难”。【吴是将近70退下来,将近80答记者问时才讲的这句话。】这句话的背后,是吴仁宝经过几十年的探索,付出很多代价,经历很多挫折,甚至失误后的宝贵领悟。
小平同志讲:“制度是决定因素”“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 《邓小平文选》第2卷,273页、333页)那究竟是什么样的制度才能起到决定性的历史作用呢?!!!小平同志又说:“最重要的是用人权”(邓选3卷166页)。通过反反复复的比较研究,历史告诉我们:最带根本性的组织用人制度在前进、在变化(即世袭制在向民选制,民选制在向民评制方向前进)才是大国崛起的根本原因。
曼德拉也指出:
我反复提醒大家,解放斗争并不是一种反对任何一个团体或种族的战斗,而是反对一种压迫制度的斗争。
普评制认为,人类社会所犯的一切严重错误都是世袭官僚制、终身官僚制、科举官僚制、普选官僚制、委任官僚制所造成的。 换句话说,我们所反对的是世袭制、终身制、普选制和官僚制,而不是因为这些制度而犯错误的个人、团体或种族。这里面当然包括政党、执政党。而
一个科学合理的解决办法就是要实行真正负责任的民选民评制。也就是要把基层领导干部的评判罢免权交给被他们领导的普通群众——这样一种最带根本性的组织用人制度,也就是普评制,老百姓的普评制,而不是继续交给他们的上级领导。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毛主席所说的:
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
《论联合政府》(一九四五年四月二十四日),《毛泽东选集》第三卷第一零九五--一零九六页 只有这样
才能实现习近平关于推动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政治主张。当然,首先要用家庭联户代表制或者走婚登记制建成家庭命运共同体,然后,才能建成国家命运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
以上都是老生常谈,另外,还有一句老生常谈:
在老百姓没有评判罢免权的情况下,什么伤天害理的事都有可能出、什么千奇百怪的事都有可能出,而且是层出不穷!没有这么多鲜活的例证加以证明,你们说,我这老生常谈还能谈得下去吗?!!!可是,这鲜活的例证又是多么的令人痛心疾首啊!本不想多谈,但又不能不说。我一个退休老工人,仅仅是希望有一天,关键的少数能够看到、理解、落实这些老生常谈,救民众于水火。仅此而已,别无他求。
下面请看
对于这些“扶贫”骗局,基层干部为何敢怒不敢言?
2020-10-14 07:45 星岛环球网
产业扶贫是稳定脱贫的根本之策。然而,半月谈记者近日在基层采访发现,对一些不法分子来说,产业扶贫项目既是“唐僧肉”,种种“特事特办”大可从中捞一把;又是“护身符”,就算骗局遭人识破,因为事关扶贫,基层干部多数也敢怒不敢言。脱贫收官,怎会出现“揩油会餐”?
1
拿“萝卜章”充数,讨钱还理直气壮?
3个多月前,中部某省产业扶贫工作站负责人接待了东部某省一名新能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方称2018年建设的一处光伏电站拖欠新能源公司数千万元工程款。
蹊跷的是,在这个省的光伏扶贫系统中,根本看不到新能源公司的影子,这座光伏电站的总承包方是一家大型安装集团公司。找上门的新能源公司实际控制人说,合同上的公章是假的,她才是真正的总承包商。
经过调查,这家新能源公司成立于2014年,原本只是一家光伏设备和配件的经销商,也就是上述安装集团公司的供货商。直到2019年5月,其经营范围才增加了“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安装及维修”。2018年初,通过网购“萝卜公章”,假借安装集团公司资质,偷梁换柱般接起扶贫项目来。
光伏电站负责人表示,作为签订合同的甲方,他也被蒙在鼓里。直到2018年底工程完工,新能源公司找上门直接索要工程款,他才发现事情不对,派了2名工作人员赴安装集团公司沟通,结果被告知安装集团公司从未与电站签过合同。
由于新能源公司伪造公章,原本签订的合同就成了无效合同,再加上工期拖延了近半年,双方围绕工程款支付产生纠纷。
尽管如此,新能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语气并不客气,要求产业扶贫工作站3天内协调处理好,否则就要在“扶贫”上做文章,向媒体曝光扶贫项目“骗取国家补贴”,“闹出惊天动地的事情”。
据了解,这家公司此前已在多个省份以类似做法实际承揽过光伏扶贫项目的建设工程,屡试不爽。基层政府迫于压力,只能想办法息事宁人。
2
项目拖着干不完,责任只有干部担?
半月谈记者调查发现,这家企业之所以如此肆无忌惮,是因为自以为抓着地方为推进扶贫“特事特办”的“把柄”。
由于新能源公司缺乏资质,再加上资金紧张,工程进度严重滞后。原本合同约定应在2018年6月30日完工,但距完工时限不足两天时,实际只安装了1/5的光伏组件。
对于集中式光伏扶贫项目来说,工期异常重要。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以当年6月30日为分界,2018年上下半年光伏电站的上网电价每度电相差可达0.15元,拖过6月30日,不但延误了电站发电,更关键的是扶贫效益将大受影响。
为尽可能保障扶贫效益,经过协调,光伏电站出具了一份承诺在6月30日24时前完成2/3装机容量抢装工作的书面材料,有关单位开出了相应的并网通知书。
关键时刻,新能源公司反而以此来要挟涨价、提前支付货款,并未完成抢装任务。抢装任务没完成,并网通知书就有了问题,此前参与协调的各方也都有了责任。延误工期,反而成为新能源公司威胁地方政府的“把柄”,“拿”住了一众扶贫干部。
“再怎么追究企业的违约责任,都弥补不了对按期脱贫带来的影响。”一名基层干部无奈地说,到了脱贫收官期的节骨眼上,谁还有心思打官司,大家都只顾补漏洞填窟窿,别说进度慢半拍,就是慢1/4拍也吃不消。实在不行,只能在上级各项规定的解释上搞搞变通。然而,这样做的风险也很大,正所谓“干好了叫勇于作为,出了问题就是胡乱作为”。
半月谈记者了解到,光伏电站投产以来,已按约定拿出900万元用于扶贫,受到周边贫困群众认可。但光伏电站和新能源公司至今未就工程款达成一致,双方纠纷不断,引发负面舆情。最后,直接负责光伏扶贫项目的县发改局局长背起了责任,被调整到另一部门担任副职。
有基层干部向半月谈记者直言,早知如此,还不如不上这个项目。“当初只想把脱贫成色擦得再亮一些。其实,就算没这个项目,县里也能如期脱贫。”
3
脱贫收官期,处处要精细
半月谈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搜索发现,2017年和2018年,每年全国有200多起案件与“产业扶贫”相关,2019年猛增至近1400起。以“扶贫项目”和“伪造”为关键词,半月谈记者进一步检索到556篇基层法院一审判决书,涉及29个省区市,2018年以来案件数量快速增长。
在今年8月西部某县判处的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中,一名男子假借施工资质、伪造材料,用无效合同拿到了易地搬迁扶贫的建房工程。尽管村民反映工程用料不符合约定,实际建成面积少于公示面积,双方把官司打到法院,但由于村民拿不出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的鉴定报告,一审并未获胜。
面对这类现象,地方政府往往“投鼠忌器”,担心纠纷朝不可控方向发展,生出政府监管不力、扶贫举措不实的负面舆情。
“不法分子揩扶贫油的情况并不鲜见,只有矛盾纠纷闹到不可开交,地方才会对簿公堂或诉诸媒体。”一名基层干部告诉半月谈记者,近年来,各地大力支持扶贫项目发展,企业承揽扶贫项目建设几乎稳赚不赔。即便项目经营管理不善,工程进度、产品质量等出现问题,只要和扶贫挂上钩,地方政府总得负责托底。
当前正值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际,尤其要警惕少数不法分子揩扶贫油,利用地方对扶贫工作的高度重视牟取私利,影响脱贫成效,干扰脱贫进程。基层干部认为,虽在最后关头,产业扶贫政策仍可进一步精细优化,监管漏洞仍当仔细检查,如何客观全面评价扶贫成效,在充分理解各地工作实际基础上开展验收工作,尤其是眼下有关部门应当深思的问题。
不少干部向半月谈记者反映,扶贫政策“一刀切”实非长久之计,不少扶贫项目制定时设置了明确的时间节点,并与补贴资金挂钩,但制定政策的过程中,未能充分考虑各地差异。为推动产业扶贫落地,不少地方建立“绿色通道”,对扶贫项目“特事特办”。然而,基层干部坦言,实际操作中,“特事特办”的边界非常模糊,如何处理“依法依规”和“特事特办”的关系,基层难以把握。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是一线的呼声,但要做的工作还有很多。按照规定,企业投资备案类项目招投标不需审批和核准,但扶贫项目涉及稳定脱贫,如果事中监管不能及时跟上,就可能留下隐患。
客观评价扶贫成效。不少基层干部坦言,验收要看功劳也要看苦劳,总不能因为一只苍蝇坏了一锅粥。建议对扶贫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严惩不贷的同时,客观区分哪些行为是为牟取私利,哪些行为是担当作为,不应因为偶发个案否定整体工作取得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