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青 我曾被华国锋扔进地下室六七个小时
最近我发表的所有文章,都特别强调了下面这段话:
中国传统哲学和马列毛泽东思想的精髓是实事求是、辩证法和螺旋上升。【我是60岁以后,才开始领悟,这其中道理的。】
实事求是是中国共产党七大所正式确立的思想路线,更是邓小平理论的精髓。
吴仁宝讲“千难万难,实事求是最难”。【吴是将近70退下来,将近80答记者问时才讲的这句话。】这句话的背后,是吴仁宝经过几十年的探索,付出很多代价,经历很多挫折,甚至失误后的宝贵领悟。
小平同志讲:“制度是决定因素”“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 《邓小平文选》第2卷,273页、333页)那究竟是什么样的制度才能起到决定性的历史作用呢?!!!小平同志又说:“最重要的是用人权”(邓选3卷166页)。通过反反复复的比较研究,历史告诉我们:最带根本性的组织用人制度在前进、在变化(即世袭制在向民选制,民选制在向民评制方向前进)才是大国崛起的根本原因。
曼德拉也指出:
我反复提醒大家,解放斗争并不是一种反对任何一个团体或种族的战斗,而是反对一种压迫制度的斗争。
普评制认为,人类社会所犯的一切严重错误都是世袭官僚制、终身官僚制、科举官僚制、普选官僚制、委任官僚制所造成的。 换句话说,我们所反对的是世袭制、终身制、普选制和官僚制,而不是因为这些制度而犯错误的个人、团体或种族。这里面当然包括政党、执政党。而
一个科学合理的解决办法就是要实行真正负责任的民选民评制。也就是要把基层领导干部的评判罢免权交给被他们领导的普通群众——这样一种最带根本性的组织用人制度,也就是普评制,老百姓的普评制,而不是继续交给他们的上级领导。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毛主席所说的:
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
《论联合政府》(一九四五年四月二十四日),《毛泽东选集》第三卷第一零九五--一零九六页 只有这样
才能实现习近平关于推动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政治主张。当然,首先要用家庭联户代表制或者走婚登记制建成家庭命运共同体,然后,才能建成国家命运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
以上都是老生常谈,另外,还有一句老生常谈:
在老百姓没有评判罢免权的情况下,什么伤天害理的事都有可能出、什么千奇百怪的事都有可能出,而且是层出不穷!没有这么多鲜活的例证加以证明,你们说,我这老生常谈还能谈得下去吗?!!!可是,这鲜活的例证又是多么的令人痛心疾首啊!本不想多谈,但又不能不说。我一个退休老工人,仅仅是希望有一天,关键的少数能够看到、理解、落实这些老生常谈,救民众于水火。仅此而已,别无他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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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青:我曾被华国锋扔进地下室六七个小时
2020-09-28 10:00 星岛环球网 来源:人民网
核心提示: 江青马上反驳:“我是反革命?可笑!邓小平、叶剑英、华国锋才是反革命!他们要起诉我,我倒要起诉他们呢!他们在1976年10月6日,突然袭击,把我逮捕,把我扔进地下室,扔在地上六七个小时没人管我,这是非法绑架……”
法庭上的江青(资料图)
本文摘自《“四人帮”兴亡》,叶永烈 著,人民日报出版社出版
江青被捕之后,关押在北京远郊的秦城监狱。
江青的地位特殊,所以在秦城监狱里的待遇也特殊。
江青关押在秦城监狱内一幢单独的两层小楼里。这幢楼只关押江青一人。江青住在底层的一间二十多平方米的房子,屋里有卫生间,也有书桌、椅子、床。她可以看书,也可以看报。房门上设有观察洞,狱警通过观察洞监视着江青的一举一动。
从1978年2月起,汪东兴组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武警干部大队,从十三个省抽调了近三百名干部。这个干部大队专门负责秦城监狱要犯的看管。
干部大队分成三个中队:
一个中队看管“刘少奇线上”和“文革线上”的人。所谓“刘少奇线上”的人,是由于当时刘少奇冤案尚未平反,有关刘少奇案的重要人物便被称之为“刘少奇线上”的人。所谓“文革线上”的人,是指戚本禹、王力这些人。另一个中队看管“林彪线上”的人,如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还有一个中队则看管“‘四人帮’线上”的人,如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此外,还成立了“女子分队”,江青便属于这个分队看管。
江青在狱中住了一段时间,渐渐习惯。她焦躁的情绪慢慢安定下来,不再骂骂咧咧,不再咒骂“修正主义”。她喜欢看书。她的注意力渐渐被书所吸引。
在批判“四人帮”的高潮过去之后,江青在外界也渐渐被人们所淡忘。但是,到了1980年下半年,她在狱中的安静生活被打破了,她又一次成为万众关注的焦点。
1980年11月20日下午,北京正义路一号人头济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在这里开庭,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
主犯共十六名,即林彪、江青、康生、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陈伯达、谢富治、叶群、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林立果、周宇驰、江腾蛟。内中林彪、康生、谢富治、叶群、林立果、周宇驰已死,出庭受审的是十名主犯,人称“十恶不赦”。
下午三时整,庭长江华宣布开庭。
三时十五分,江华宣布“传被告人江青到庭”。
已经四年多没有公开露面的江青,在两名女法警的押送下,走出法庭的候审室,站到了被告席上。
江青是梳洗打扮了一番才出庭的。她的目光是傲慢的。据云,在出庭前,她为自己下了三条“决心”:
一、永远保持英雄形象,保持革命者应有的志气;
二、绝不向修正主义者低头;
三、坚持真理,不认罪、不怕死。
据副庭长伍修全回忆:在开庭之前,“我们还到关押江青等人的秦城监狱,在不被他们知道的情况下,一一观察了这些即将受审的主犯。记得我那次看到江青时,她正坐在床铺上,用手不住地摩平自己裤子上的褶纹,看来她一方面是感到很无聊,一方面还是有点穷讲究,坐牢也不忘打扮。她每次出庭前都要梳梳头,衣服尽量穿得整齐些,时刻不失她的‘戏子’本色。”(注:伍修权,《往事沧桑》,上海文艺出版社1986年版。)
显出从未有过的“谦虚”,居然给两位律师鞠了一躬
据云,江青在关押期间,每日闻鸡起舞,锻炼身体,为的是上法庭“捍卫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她说:“造反有理,坐牢;革命无罪,受刑;杀头坐牢,无上光荣。”
开庭之前,江青收到起诉书的副本,便提出:“我身体越来越坏了,不知还能不能支撑到宣判?如果身体不行,能不能缺席判决?”
不言而喻,江青在试探能不能躲过公开审判这一关。
当她的要求被明确地否定之后,她又提出:“在戏曲里,审讯皇太后的时候,皇太后是坐在那里的。我在法庭上能不能也坐在那里?”
江青在囹圄之中,还要摆“皇太后”的架子呢!
她得到的答复是:“在法庭上,叫你站,你就得站。允许你坐的时候,你可以坐。”
最后,江青又提出要请个“顾问”。
江青说:“我身体不好,易忘,易激动;有时候感情一激动会说不出话来。因此想请个顾问,在法庭上好有人替我说话。我有不懂的问题,可以同顾问商量。”
她得到的答复是:“无法替你请‘顾问’,但是你可以请律师。作为辩护律师,对于委托辩护的被告人提出的问题,只要与案子有关,都会作出答复,这也可以说是起了‘顾问’的作用。”于是,江青要求请律师。
请谁当她的律师呢?
江青自己提出了三个人:
第一个是史良。江青说,史良是大律师,又是女的,比较合适。
江青得到这样的答复:“史良现在不是律师,年事已高,她不可能出庭为你辩护。”
第二个是刘大坚。
江青说,过去毛主席接见他时,她见过他。
其实,江青把他的名字记错了,他叫刘大杰,上海复旦大学教授。这时,刘大杰已经去世,无法担任江青的辩护律师。
第三个是周建人。
周建人,鲁迅之弟。江青在提出周建人之后,马上又自己加以否定:“哦,周建人年纪也大了,恐怕不行。”
江青无法自己指定律师,就要求特别法庭为她请律师。
特别法庭经过研究,决定为江青请两位律师:一位是北京律师协会副会长、特别法庭辩护组组长张思之,另一位是上海华东政法学院刑法专家朱华荣。
1980年11月13日,两位律师在司法部律师公证司司长王汝琪的陪同下,前往秦城监狱。到了秦城监狱,那里的贾政委向律师介绍了江青的近况,然后安排他们会见江青。
会见室就在秦城监狱江青所住的那幢小楼底层,在关押江青的房间的隔壁。
两位律师在会见室坐定后,政委从隔壁把江青带了进来。
江青穿了黑色棉大衣,戴了顶帽子。她见了两位律师,显出从未有过的“谦虚”,居然给两位律师鞠了一躬。
然而,江青一开口,就露出了她的“本色”:“两位律师的简介,我都看了。两位都是很有名的律师,这很好。不过,我知道你们很可能是邓小平、叶剑英派来的。虽说这样,也没有什么可怕的,党内斗争嘛……”
张思之律师听到这里,不客气地打断了江青的话:“现在不是‘党内斗争’的问题,你是作为反革命集团的首犯被起诉!”
江青马上反驳:“我是反革命?可笑!邓小平、叶剑英、华国锋才是反革命!他们要起诉我,我倒要起诉他们呢!他们在1976年10月6日,突然袭击,把我逮捕,把我扔进地下室,扔在地上六七个小时没人管我,这是非法绑架……”
这么一来,变成律师与江青进行“法庭辩论”了。
朱华荣律师一看,这样下去,双方会僵持,就转移了话题,问江青有什么不清楚的法律问题,需要他们帮助解答。
于是,江青向他们提出一连串问题:什么叫公诉?公诉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朱华荣律师一一作了答复。
江青听罢,说道:“按照宪法、国法、党纪,我都没有罪!我请你们,是要你们替我跟邓小平、叶剑英辩,不是让你们代表他们跟我辩。你们要好好学习《五·一六通知》,好好学习《十六条》,好好学习《九大政治报告》……”
张思之律师明确向她指出:“律师要看什么文件,律师自会安排。现在的问题是,你要不要请律师?”
江青说要考虑一下。这样,她结束了与两位律师的谈话。
过了一会儿,江青告诉监管人员:“那个姓张的律师,我不要;我先要那个姓朱的律师吧。”后来,法庭加派了北京律师协会副会长傅志仁律师,和朱华荣律师一起,担任江青的辩护律师。
你们不敢做我的代言人,那就不能作我的律师!
1980年11月22日,朱华荣律师和傅志仁律师去秦城监狱与江青谈话。
这一回,江青见了两位律师,没有鞠躬,却亲自给两位律师沏了茶,表示敬意。
江青拿出起诉书,上面写满她的批语。江青说:“起诉书完全否定了毛泽东领导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完全违背了毛泽东的革命路线。”
江青指着那些批语说:“你们要根据我的意见,批驳起诉书,为我进行辩护,作为我的代言人。”
朱律师向江青指出:“律师只能按照事实和法律维护被告人的合法利益,但是不能做代言人。”
她恼怒了:“你们也是那边的人!你们不敢做我的代言人,那就不能作我的律师!”
这样,江青拒聘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