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锐评 香港司法岂能成为 独立王国!
最近我发表的所有文章,都特别强调了下面这段话:
中国传统哲学和马列毛泽东思想的精髓是实事求是、辩证法和螺旋上升。【我是60岁以后,才开始领悟,这其中道理的。】
实事求是是中国共产党七大所正式确立的思想路线,更是邓小平理论的精髓。
吴仁宝讲“千难万难,实事求是最难”。【吴是将近70退下来,将近80答记者问时才讲的这句话。】这句话的背后,是吴仁宝经过几十年的探索,付出很多代价,经历很多挫折,甚至失误后的宝贵领悟。
小平同志讲:“制度是决定因素”“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 《邓小平文选》第2卷,273页、333页)那究竟是什么样的制度才能起到决定性的历史作用呢?!!!小平同志又说:“最重要的是用人权”(邓选3卷166页)。通过反反复复的比较研究,历史告诉我们:最带根本性的组织用人制度在前进、在变化(即世袭制在向民选制,民选制在向民评制方向前进)才是大国崛起的根本原因。
曼德拉也指出:
我反复提醒大家,解放斗争并不是一种反对任何一个团体或种族的战斗,而是反对一种压迫制度的斗争。
普评制认为,人类社会所犯的一切严重错误都是世袭官僚制、终身官僚制、科举官僚制、普选官僚制、委任官僚制所造成的。 换句话说,我们所反对的是世袭制、终身制、普选制和官僚制,而不是因为这些制度而犯错误的个人、团体或种族。这里面当然包括政党、执政党。而
一个科学合理的解决办法就是要实行真正负责任的民选民评制。也就是要把基层领导干部的评判罢免权交给被他们领导的普通群众——这样一种最带根本性的组织用人制度,也就是普评制,老百姓的普评制,而不是继续交给他们的上级领导。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毛主席所说的:
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
《论联合政府》(一九四五年四月二十四日),《毛泽东选集》第三卷第一零九五--一零九六页 只有这样
才能实现习近平关于推动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政治主张。当然,首先要用家庭联户代表制或者走婚登记制建成家庭命运共同体,然后,才能建成国家命运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
以上都是老生常谈,另外,还有一句老生常谈:
在老百姓没有评判罢免权的情况下,什么伤天害理的事都有可能出、什么千奇百怪的事都有可能出,而且是层出不穷!没有这么多鲜活的例证加以证明,你们说,我这老生常谈还能谈得下去吗?!!!可是,这鲜活的例证又是多么的令人痛心疾首啊!本不想多谈,但又不能不说。我一个退休老工人,仅仅是希望有一天,关键的少数能够看到、理解、落实这些老生常谈,救民众于水火。仅此而已,别无他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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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锐评:香港司法岂能成为“独立王国”!
2020-09-29 07:53 星岛环球网 来源:人民日报
原标题:香港司法岂能成为“独立王国”!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机构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才能更好实现司法公正、社会公正。
法治是香港核心价值,广大市民一直对香港司法寄予厚望。但香港司法公信力近来日益下降也是不争的事实。近日公布的一份民调显示,超过一半受访者“不信任”香港司法机构,约九成受访者认为香港法官在判案时受到政治因素影响。然而,香港司法界一些人无视广大市民对于司法不公的批评,将“司法独立”作为挡箭牌,给向司法机构提出意见建议的人扣上“干预司法”“将司法政治化”的帽子,把香港司法视为说不得也碰不得的“独立王国”。一旦司法失去市民信任,法律失去应有尊严,香港的法治基石就会岌岌可危。
香港市民之所以心寒齿冷,“警方抓人、法官放人”的司法积弊难辞其咎。“修例风波”以来,涉及纵火、袭警等重罪的多宗案件在被告承认控罪的情况下,被法官轻判了事甚至无罪释放;一些法官将香港警察当作“不诚实的证人”,却将“港独”分子称为“未来的社会栋梁”;爱国爱港法官受到排挤,轻判暴徒的法官却能升职加薪,乱港者扬言法院内有帮手“守住最后一道防线”。香港终审法院前常任法官烈显伦直言不讳:法院在过去一年里帮助创造了导致街头混乱的社会环境。一些法官包庇违法暴徒,全然忘记了“无惧、无偏、无私、无欺”的司法誓言。
一些人打着“司法独立”的旗号,以“三权分立”混淆视听,妄图扩大司法权,把香港司法机构变成可以脱离社会监督的“独立王国”,进而削弱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管治权威,抗拒中央对香港的全面管治权,这是对宪法和基本法所确立的宪制秩序和香港政治体制的歪曲。我们必须再次强调,基本法保障法院独立进行审判,但司法独立不等于司法独大或司法至上。
的确,司法机构不应政治化,但这不意味着法官可以不具备基本的职业伦理和职业操守。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法官宣誓就职的誓词都要求尊重、维护宪法和法律。香港特区法官在宣誓时已明确“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这意味着在“一国两制”之下,各级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都肩负正确理解和贯彻执行香港基本法的重任,都承担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职责。没有宪法法律保障下的宪制秩序,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放任那些丧失专业操守的法官曲解“一国两制”和基本法,轻判纵容暴徒破坏法治,才是令司法机构“政治化”的罪魁祸首。法治观念沦丧,不仅维护不了所谓“司法独立”,反而会破坏司法独立赖以存在的根基,让社会政治化加剧,司法公正和社会公正也必将受到严重破坏。
滥用司法复核、允许律师玩法证游戏、未能“最好和迅速”地处理积压案件……烈显伦此前在报端撰文,指出香港司法的弊病与乱象。“良药苦口利于病”,将“烈显伦之问”作为一剂良药,将市民的呼声作为改革的方向,香港司法才能重新回到正轨,护卫法律尊严。